淘宝遇到JP卖家,怎么对付呀,求支招,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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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愤怒的LZ2009/5/25 12:11:00

事情是这样的。。。。。

我帮我爹在淘宝某摩托车配件店买了个点火器

4月21日拍下,4月25日收到,看我爹用得不错,就确认评价了。。。

5月14日坏掉了。。囧,于是找老板,他说可以寄过来收一个

于是我寄了过去,单号显示他们17号已经收到了。

然后JP的事情发生了,20号我去问给我换了没,老板说换了,也发货了,单号要第二天给我。。

于是之后的每一天无论我怎么呼唤,怎么震动,理都不理我(但是我通过朋友确认老板是在线的)

转眼到了25号。。ORZ,淘宝那个电话万年打不通,敲那人旺旺完全不理我

这算不算欺诈呀?只觉得这老板太无良了,我咽不下这口气呀!!!!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求支招。。。

2 ==2009/5/25 13:26:00

你天天去卖家店铺留言,他删你就留,再删再留,烦死他。。

3 ……2009/5/25 13:34:0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留在你发回货物的单据,投诉试试看。

嘛……网购就是这点很要命,要告还不好搜集证据,最重要的是很远……远目。

4 ==2009/5/25 14:10:00

ls po法条的完全不现实,主要是现在tb上怎样解决

5 ……2009/5/25 14:17:00

PO一PO大家了解一下自己的权利而已

显示是,网络上维权比较麻烦,下面还写了一小段被FS挡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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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LZ2009/5/25 16:07:00

我估计那卖家已经把我拖进黑名单了,打手机也万年关机

刚刚打通淘宝客服,客服说没办法直接解决,只能留言投诉~~

想想都火大,只能说这卖家太无良了,一点诚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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