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LZ来T楼了2010/10/16 20:27:00
LZ我过了两天来T楼了
99LGN,你这问题,至少比我更应该诉求法律解决
刚刚把这几天的所有事情跟父上说了,被父上好好教育了一番,说自己不应该当初在学校的时候,没有把事情解决清楚留了尾巴,结果被迫跟房租毁约,被迫欠了钱,还没得到应有的尊重
父上的话针针见血,怒斥此男如今是连做人基本道德都没有了,就该至此断了关系
我自己联系了律师询问,律师说此男给我的短信中明确写明要还钱以及还钱的数字,只要能确认手机号是他的便能作为证据控告,同时可以找房东证明他毁约,替我套话的同学可以作为第三方证人证实他欠钱不还,父母说,自己要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告他欠钱不还未尝不可,因为并不是我主动借出,整件事情我一直都处于被动,他的行为已经与偷无妨了
言下之意,我现在任何情面都不用给,直接告诉他,老子就算钱表了,也定要这给脸表脸的东西为了他的可笑脸皮付出应有的代价(LZ现在心情有些激动了=。=)
LZ来这边,跟还有在关注的GN们交代一下,jp遇到好心的人放他一马终究会越来越jp,虽然lz要时差去了,但这回说什么也要做这jp的“第一人”
104 ..2010/10/16 21:29:00
LZ。。要这点钱,就表走什么法律程序了
你以为律师好请啊,律师费,调查费用,5000都不知道能不能拿下
而且现在被告在异地,要到他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再者,起诉了又如何。50块诉讼费的借款案子,法院也不会当回事的
还是自己私下解决就好
105 = =2010/10/16 21:47:00
106 LZ2010/10/16 22:31:00
说我不用前面GN们给出的实用主意的这位GN,这话恕我不敢苟同
5L说让我去当地找此男父母的,我现在实际能力达不到,所以就照着学校拿到的他家庭地址写了封信给他家那边的居委会
后面GN们提议让我揪出此男工作地址的,我找来朋友帮忙,但是还未有回信
提醒我注意个人安全的,还说我既然时差去了就干脆搞臭他名声的,提醒我做事情要注意先后次序的,LZ我没有选择性失明
想要诉求法律是我心中一直所想,各位也都在提醒我这是最不切实际的做法,LZ确实是过于天真了
其他不再多说,大家的想法都不同,LZ我这脑子也不可能想出个大家都能满意的做法
现下既然我都道歉了还是杯具,那这人我定是会先在熟人圈里好好叙述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