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永远的kizuna(掐贴,尽量学术掐吧)

579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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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发表于:2008/2/16 1:51:00

您是第6157位读者

还送。


442发表于:2008/2/16 1:51:00

您是第6166位读者

。。。


443发表于:2008/2/16 1:52:00

啊74没有了。。不玩了。

444竟然发表于:2008/2/16 1:52:00

现在摆明了是CPF以为自己是真妈了,还替儿子找起了另一半,还是个不会生养的男性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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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那叫“自以为是”,徒劳一场啊

不会生养,笑死,女人就个个会生养了?要是你儿子哪天爱上个不会生养的女人,你是不是准备把她赶出去?你女儿如果不会生养被婆家赶出来你又是什么心情?你还是女人伐,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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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LSS感慨RID在XQ看到了类似幸田言论的拥护者?人家现在可是被日本人民ANTI着被事务所封杀着啊

只想说不论是O还是CPF,永远记得要记得这句话:存在即合理,所以每次看到一些O说CPF怎么EX,应该灭绝就想说你侵犯人权了

撇开真相谁也不知道这点,那些说同性恋因为没立法而认为他们是同性恋就是侮辱的人,站在科学和发展的家度来说,人类是伴随着每一样新事物和新观念的产生进步和发展的,不能接受只能说是你们在停止不前或者退步了,至于立法,健全的立法永远都是以人权为第一考量的

所以,我完全不懂这样掐有什么意思,XQ对你们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口井,偶尔休闲一下还好,多跳出去看看吧


445还剩5%的O发表于:2008/2/16 1:53:00

其实我还是支持YY和腐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做腐女去YY比去杀人要好啊

只是都是腐女了就别装正经了是不是,还真爱和梦想呢,洗到最后把自己都洗脑了就傻了


446= =发表于:2008/2/16 1:54:00

您是第6223位读者

这帖歇了??


447还剩4.5%的O发表于:2008/2/16 1:55:00

至于立法,健全的立法永远都是以人权为第一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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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手指,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448。。发表于:2008/2/16 1:57:00

477Lid有意思。

449JP= =发表于:2008/2/16 1:58:00

摇手指,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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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是法律不dj同性恋

因此我们也要抵制同性恋?


450--发表于:2008/2/16 1:59:00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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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排这句,楼太高不看了

CPF和O们,如果能互不干涉就好了,可惜,没可能


451--发表于:2008/2/16 2:01:00

摇手指,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

言下之意是法律不dj同性恋

因此我们也要抵制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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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怎么得出的结论?没看明白


452JP= =发表于:2008/2/16 2:04:00

LS怎么得出的结论?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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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是我自己纠结了……

ls也许没那意思

只是有些人对同性恋的态度真的有把我寒到

我今天算是JP到家了

躺平去


453...发表于:2008/2/16 2:04:00

泪花

俺是刚才和呵呵JJ聊了很久的那个JP

有认识我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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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

这掐完了?


454还剩3.5%的O发表于:2008/2/16 2:05:00

摇手指,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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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是法律不dj同性恋

因此我们也要抵制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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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了,法反映的是社会的权利要求

与其说是大部分法律不DJ同性恋导致大部分人抵制同性恋,不如说是因为大部分人抵制,法才不DJ

法不是公平和正义,也不是维护人权的武器,不过是一种反映大部分人意向的规则


455竟然发表于:2008/2/16 2:09:00

至于立法,健全的立法永远都是以人权为第一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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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手指,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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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发展啊,没看到每天新闻里全世界有那么多人都在努力争取吗,3000千年之后的今天不是已经在宣扬要消灭以前的封建思想吗


456还剩2.7%的O发表于:2008/2/16 2:13:00

至于立法,健全的立法永远都是以人权为第一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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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手指,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_______________

所以要发展啊,没看到每天新闻里全世界有那么多人都在努力争取吗,3000千年之后的今天不是已经在宣扬要消灭以前的封建思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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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阴阳协调还是大趋势也.....


457发表于:2008/2/16 2:15:00

还剩2.7%的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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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你到底在下啥- -?


458还剩1.9%的O发表于:2008/2/16 2:22:00

还剩2.7%的2008

================

LS你到底在下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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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急救箱


459竟然发表于:2008/2/16 2:24:00

反了,法反映的是社会的权利要求

与其说是大部分法律不DJ同性恋导致大部分人抵制同性恋,不如说是因为大部分人抵制,法才不DJ

法不是公平和正义,也不是维护人权的武器,不过是一种反映大部分人意向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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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说了,不以发展的眼光去看的话,那是人类在停止不前或者退步了,我承认是有大部分人抵制,可是那也只是目前,更前面还有过贞洁牌坊呢,谁能说贞洁牌坊的意义不好呢,意义好却扼杀了人性,所以才要被推倒,大众性向永远都是主流,可是不等于这一方的抵制就是正确的,所谓"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那只是你们受限于小环境和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狭义认知,从宏观和发展的意义上来说,最终法律还是会服务于人性的


460竟然发表于:2008/2/16 2:32:00

至于立法,健全的立法永远都是以人权为第一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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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手指,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为人权着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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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发展啊,没看到每天新闻里全世界有那么多人都在努力争取吗,3000千年之后的今天不是已经在宣扬要消灭以前的封建思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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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阴阳协调还是大趋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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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我还觉得这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但是这不代表我不认同和不支持同性恋,也许小众,可这也是人性的一部分,所以我自认没权利去BS,所以对LS那些偏激言论真的很不能接受,最起码,侵犯人权已经是立了法了,可是并没有说同性恋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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