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要怎样改革!!!!!!!!!!!!!!!!!!!!!!!

58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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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很简单发表于:2008/6/18 9:21:00

0-02008-6-18 8:33:00

除了中国大陆人家不是基本都攻过了么

而且今年正准备进人大陆

你这方法过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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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看不到他们在这方面做的努力啊~


22==发表于:2008/6/18 9:21:00

‘’2008-6-18 8:51:00
跳跳像sj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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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才象sj,你全家都象泡菜

23|||发表于:2008/6/18 9:54:00

二来关于部分可以公开或者已经经营管理模式也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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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7年知识产权,失格啊,没听说过这东西也可以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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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形资产范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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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法没有规定

中国可以申请专利的只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确实属于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以无形资产都可以申请专利

经营模式能申请专利是闻所未闻的事情,请不要想当然


24|||发表于:2008/6/18 10:01:00

日本和中国一样属于大陆法系,基本法律原理是一样的,也不能会对所谓的“经营模式”提供专利保护。至于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不甚了解。

我承认我无聊,遁走


25NOD发表于:2008/6/18 10:10:00

把女人都收进来 和J男人们官配 搞得和TVB似的

26...发表于:2008/6/18 10:15:00

J家除了团队,今后是否可以考虑也培养个人,只有团未免也单一些

27发表于:2008/6/18 10:32:00

只要经营管理模式部分可计量且确认为无形资产。跨国经营使用国际法

28- -发表于:2008/6/18 10:37:00

改甚么革,就现在j家jr的后辈的素质来看,也是白搭。

后辈资源素质过低,硬件都不过硬,还妄谈什么改革……

先把下一代重新筛一下,然后再加大力度寻找和培养适合现在人的审美需要的小孩子。

大力的培养其演艺素质,也许J家还能多玩个几十年吧


29==发表于:2008/6/18 11:42:00

正好11月爷爷来

LZ和他讨论下吧


30= =发表于:2008/6/18 12:24:00

。。。。与其谈J+怎么改革

不如谈谈J+XQ怎么改革

为什么LZ这样的都流窜到XQ来了


31==发表于:2008/6/18 12:31:00

所有CP全逆了,重新来一遍~


32==发表于:2008/6/18 12:37:00

全部解散重新组合

阿姨,女人,感性的动物,头脑一热啥都敢做


33|||发表于:2008/6/18 12:41:00

2008-6-18 10:32:00
只要经营管理模式部分可计量且确认为无形资产。跨国经营使用国际法
---------------------
真的要讨论这个问题?
1、专利权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地域性”,这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的“国际专利权”,这和跨国经营一点关系都没有。
2、谁说跨国经营就一定适用国际法?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有一个专门的学科,叫做国际私法,硕厚一本书,具体怎么适用法律很复杂,决不是如你那般简单地认为“跨国经营适用国际法”。
3、退一步,即使按你说的用哪项国际法将“经营管理模式”“部分计量且确认为无形资产”,那又怎么样?再说一遍,专利权确实属于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以无形资产都可以申请专利。
4、我猜你不是学法律的,可能是学经济的,但凡学过专利权法的人,从专利制度的创立本意和立法基本理念上考虑,就知道你所说的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思维方式的问题。
5、觉得我自己很无聊,竟然在XQ纠结这个ORZ

34最后一句发表于:2008/6/18 12:49:00

?

如果坚持认为“经营管理模式”可以什么专利,请列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来,至少我看过的中国专利法、巴黎公约、世贸组织TRIPS协议,都没有这样的规定。

PS:觉得J+确实要注意下后辈jr的质量了

彻底遁走。。。。。。。。。


35....发表于:2008/6/18 12:50:00

难道不是早就改了么?

从近藤大前辈开始就已经在走吉本事物所的路线了 = =


36= =发表于:2008/6/18 13:12:00

不知道要怎么改革...但我要许愿..........

希望爷爷或者阿姨以后能带着更有爱的心培养Jr,

希望爷爷或者阿姨以后能带着更有爱的心对待被误选进J+的Jr,

希望爷爷或者阿姨以后即使是在批评不喜欢的idol和Jr们时至少稍微带点爱...

希望新进的Jr能够努力虚心学习...idol们少点类似于打架污染环境类的绯闻...

希望以后大家(J饭+路人)在谈论到J+的时候,会由衷的说J+是个好公司、好地方...

希望有更多有资质的好苗子能进入J+让大家饭..和爱.......


37后辈jr的质量发表于:2008/6/18 13:46:00

后辈jr的质量

38....发表于:2008/6/18 17:44:00

|||2008-6-18 12:41:00
2008-6-18 10:32:00
只要经营管理模式部分可计量且确认为无形资产。跨国经营使用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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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讨论这个问题?
1、专利权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地域性”,这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的“国际专利权”,这和跨国经营一点关系都没有。
2、谁说跨国经营就一定适用国际法?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有一个专门的学科,叫做国际私法,硕厚一本书,具体怎么适用法律很复杂,决不是如你那般简单地认为“跨国经营适用国际法”。
3、退一步,即使按你说的用哪项国际法将“经营管理模式”“部分计量且确认为无形资产”,那又怎么样?再说一遍,专利权确实属于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以无形资产都可以申请专利。
4、我猜你不是学法律的,可能是学经济的,但凡学过专利权法的人,从专利制度的创立本意和立法基本理念上考虑,就知道你所说的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思维方式的问题。
5、觉得我自己很无聊,竟然在XQ纠结这个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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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说服人不能这么说服。
你得分析,为什么经营管理模式不能申请专利。
国际上有没有这个案例。
不是搬一套理论出来,因为毕竟这些大家都学过的。
至于如何理解,还是要看你7年的经验比较好。
知识产权法什么法也都学过,只是没有好好珍惜。
现在老了想弄清楚一点,但请指明。

39- -发表于:2008/6/18 17:57:00

感叹号不要钱是吧?

40==发表于:2008/6/18 18:01:00

同学说服人不能这么说服。
你得分析,为什么经营管理模式不能申请专利。
国际上有没有这个案例。
不是搬一套理论出来,因为毕竟这些大家都学过的。
至于如何理解,还是要看你7年的经验比较好。
知识产权法什么法也都学过,只是没有好好珍惜。
现在老了想弄清楚一点,但请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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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做专利的一枚
智力活动与规则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第25条
不在专利法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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