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发表于:2008/6/18 18:03:00
该解散的都解散了
然后把TOP们都组个团
BACK们回家吃自己
42cc发表于:2008/6/18 19:04:00
该解散的都解散了
然后把TOP们都组个团
BACK们回家吃自己
43==发表于:2008/6/18 20:38:00
44~_~发表于:2008/6/19 1:44:00
先改服裝造型
45不想写报告发表于:2008/6/19 4:17:00
先改服裝造型
--------------------------------
排你? 排你?? 就排你~~~~~~~~~~
46==发表于:2008/6/19 9:22:00
47没写完,继续发表于:2008/6/19 9:30:00
但是这完全不影响“经营管理模式在现有专利制度下不能受到专利权保护”这个基本论点,因为现实法律制度没有相关规定。在这个问题上,你要分清:
1、法定权利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就不能享有,而不是法律没有禁止就享有
2、实然法和应然法。也许你心中认为经营管理模式应该专利权保护,但,对不起,现实法中没有规定
好了,我想我说清了这个问题了吧。如果你还想要我从法理层面说明“为什么经营管理模式不能申请专利”,请登录,我们pm交流好吗?
48--发表于:2008/6/19 10:11:00
从这个帖可以说明 国人对专利知之甚少啊? 怎么会说出经营管理模式要求专利权保护的话呢?
49没写完,继续发表于:2008/6/19 10:16:00
抓住ls
你觉得我解释清楚没没有?
从昨天到今天我已经被搞疯了
快给我点信心
50--发表于:2008/6/19 10:21:00
抓住ls
你觉得我解释清楚没没有?
从昨天到今天我已经被搞疯了
快给我点信心
------------
呃。。。。。挺清楚的啊,,,你真有耐心。。我都懒得解释,她自己不好好读书,傻乎乎的出来晃,我才懒得当他老师告诉她呢,让她继续以为可以申请专利岂不是也好嘛。。在XQ混,。
51我承认发表于:2008/6/19 10:50:00
我被感叹号恶心进来的
顶起来继续
52111111发表于:2008/6/19 10:55:00
17楼的
sj明显仿的是关8,不是还出了什么韩国演歌小组合吗?
53这样就ooo你让那些xxx的情何以堪发表于:2008/6/19 10:59:00
54^^发表于:2008/6/19 21:39:00
我希望他改革成男宝冢。
然后有些演娘役,有些演男役。
然后我就yy呀yy呀yy呀…………………………
55^_^发表于:2008/6/19 22:03:00
请把我家开除了吧
飘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