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杭州,又是斑马线,又是名车,还是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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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2009/8/5 18:04:00

这年头斑马线也不安全了 大家出门要小心


142= =发表于:2009/8/5 18:05:00

七月初去杭州玩了一趟

上班时段从火车站到汽车西站(那里是很偏的郊区么?)

亲眼看到一路飙车

实在是嚣张


143= =发表于:2009/8/5 18:19:00

就想说,在杭州发生这样的事也不能把所有HZer给骂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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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在骂HZer

骂的是撞死人的JP


144= =发表于:2009/8/5 18:27:00

看到133l莫名的泪了

只想说姑娘一路走好 就等着看hzzf如何处理这事

各位以后过马路要小心了 hz以后去承办F1吧


145==发表于:2009/8/5 18:40:00

= =2009-8-5 17:51:00

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是很重的罪,要判这个罪名的话对于要件方面的要求是很苛刻的,所以一般来说都不可能会达到能判这个罪名的程度

所以这就等于是有个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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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怎样才能以危害公共安全来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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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法律的HZer一枚

CD那人之所以判危害公共安全是因为他之前已经无证驾驶违章好几次了,最后那次也不是只撞了一个,所以可以算作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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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来补充?? 因为有驾证 所以可以认为司机的开车水平可以正常的安全的行驶 但是那个人无证很久 而且也没有改过 加上撞人多,逃逸,酒后 所以可以认为他主观蔑视公众安全

我认为那个人没有判重 是欺世码轻了

HZZF如果不采取措施的话 我看还是不要去HZ旅行了 斑马线尚能撞死人 难道要我们飞


146- -发表于:2009/8/5 18:41:00

有姑娘知道南京那个最后怎么处理了么

147..发表于:2009/8/5 18:59:00

?斑马线尚能撞死人 难道要我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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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我们手拉手 一起飞

我觉得这案子也不会判太重 诶 拿钱换命呗

然后之前感叹中国法律漏洞的 我倒是觉得其实还好了

看过一些国外的BT案例 真是让人无言以对


148玛丽隔壁的发表于:2009/8/5 19:00:00

飙车者,家人子女必被人飚飞30米

这个诅咒LN就下在这里了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149HZER发表于:2009/8/5 19:43:00

RID一枚飘过,话说那天一开宝马的女人差点撞了我,幸亏本人反应灵敏,那死人竟然还白我一眼!

开宝马了不起啊!~


150= =发表于:2009/8/5 19:46:00

今天经过了条爱心斑马线还感叹挺好看的...

结果OTZ

可怜的姑娘比我还小呢真不容易就出来工作就...


151= =发表于:2009/8/5 19:54:00

单纯的认为不会又是100W.判个3年..

就可以抵偿一条鲜活的生命...


152= =+发表于:2009/8/5 20:00:00

據説HZZF已經開始放河蟹了

153= =发表于:2009/8/5 20:37:00

有姑娘知道南京那个最后怎么处理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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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起诉吧,但是逮捕是以危害公共安全

这人估计判的很重


154- -发表于:2009/8/5 20:43:00

今儿路上还看到高架桥下警钟长鸣 醉酒驾驶收驾照的的电子灯

想说实在太讽刺了

更讽刺是那风水宝地 浙江广电集团的大门口

第一条所谓爱心斑马线

而且本人去年在还没那颗心的时候穿了一暑假那莫干山路

就在密渡桥路口那儿

FS

FS

FS


155- -发表于:2009/8/5 20:50:00

接LS 我就纳闷都堵成这样的交通

他还能飙的起来

HZ现在这交通完全脑瘫了

没长龙就不是路了

至于那啥爱心斑马线

除了公交车师傅在减速让行

私家车出租车照样无视状飞过


156= =发表于:2009/8/5 20:57:00

有姑娘知道南京那个最后怎么处理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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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起诉吧,但是逮捕是以危害公共安全

这人估计判的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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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ER一名,从南京出了那事以来,交警天天在马路边查

现在喝了一杯酒也要打车了,要出去吃饭说自己开车就不会有人劝酒

我是GWY,单位每一个人都签了不酒驾的保证书


157台州人发表于:2009/8/5 21:47:00

我的老乡。。。这么年轻。。。

今天上刑法课的时候老师还提到了这个案子,交罚金的可能性很大,真的是拿钱换命。。。

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或者情节恶劣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对象必须是不确定的多数人的生命或者重大财产,才是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所以这次肯定不能这么判的。

真心觉得HZZF在处理一系列的问题上都没有做好,上个月呆在杭州,有天晚上就遇到了飙车,全都是改装过了的名车,文二文三边上,很吓人,真的该管管了。


158= =发表于:2009/8/5 21:51:00

关HZ亚麻事。富二代的恶行恶状在全国哪里都一样,又不是HZ鼓励他们这样的。与其把目光盯在HZZF身上,不如去质疑交通法律法规。

159台州人发表于:2009/8/5 21:54:00

和HZ没有关系,但是和HZZF有关系

全国的交通法规一样,但是HZZF把欺实马的刑罚减轻处理,而且也没有做好警示防范和打击飙车的工作

难道不是ZF失职吗?

这里一直说的是HZZF,为什么这么多HZer要自我带入呢?

我也是ZJer,我也希望自己的家乡能够更好不是!


160觉得飚车发表于:2009/8/5 22:02:00

就是有主观意识啊,不应该算交通肇事罪,倒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搭点边..........当然我是学法律的,只是自己主观判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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