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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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硬盘不够发表于:2009/9/17 13:38:00

这个即使不写上她名字,也是婚前财产,不过一定要保留证据,银行证明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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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错了,是婚后共同财产

22= =发表于:2009/9/17 13:54:00

写对方母亲的名字是绝对不可能的

写男友的名字的话,就把之前拿的部分全部收回来,装修让他家自己装,直到领证之前一毛也不出。

不过LZ的亲友要是不想放弃忍了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简单的装一下,然后一年两年之后随便找个借口把房子卖掉,俩人买新的。到时候那个房子不就是婚后财产了么。

话说身边结婚的同事基本都跟14L姑娘的情况相同,男方全拿钱的另说,凡是俩人一起奋斗的都是写双方名字或者领证后买房。


23==发表于:2009/9/17 14:52:00

至少也得写2人名字吧?~

如果男友人好一点,会跟婆婆解释说,写2人名字,双方的公积金都能拿出来使用

这样婆婆会不会能接受?


24==发表于:2009/9/17 15:40:00

结婚的婚前买房子各方都出了钱 就算写一个人的名 只要能有证据证明出钱了 就是共同财产的 如果她男朋友不会干出背着他把房子自己卖了的事 问题不大 就是会麻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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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出钱证明,只要房本是一个人的名字,你还是没有所有权的。房子的升值部分,你半毛钱都拿不到。

男方搞得心思这么明显,那么女方也不能太由着他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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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提是婚了 只要你出钱了 婚了 这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的 升值也是一起升

当然 这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样 那是物权关系 简单说就是写谁谁就能卖了他 所以我说如果男的是那种能干出这种事情的人的话 姑娘就危险

但是 如果是担心日后都归了男人的话 留下出钱的证据就不会便宜他了


25= =发表于:2009/9/17 15:58:00

2、何为“婚前”?何为“婚前购房”?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 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3、“共同还贷”如何补偿对方?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以取得房产证为准),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偿还完所有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以取得房产证为准),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偿还完所有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以取得房产证为准),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偿还完所有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以取得房产证为准),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偿还完所有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以取得房产证为准),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偿还完所有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前先要弄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简单地说,购房者与卖房者是房屋买卖关系,而购房人与贷款人则是房款借贷关系。当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找贷款人借到了钱,同时也办理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双方都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双方已经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在此之后,购房人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贷款人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券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买房人买房行为得到了房产所有权是属于物权,还贷行为是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物权优于债权,所以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不能造成房产所有权的变更,且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变更必须经过房产部门的登记公示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只能产生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在婚后还贷的行为中你也出了一半的财力,所可以就婚还款的一半主张由欠款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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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如果房子是在领证之前购买,房产证是男方的姓名,女方付了首付5万,和共同还贷的话,在离婚时,女方只能取得5万元+共同还贷部分的金额,婚后的房产增值和女方没有关系。

装修的钱没人买单的

让你亲友不要答应只填写一方的名字,现在房产证又不是不能共同拥有,为毛女方也掏钱了还让男人占便宜


26..发表于:2009/9/17 16:02:00

借地问

假如BF婚前买了房,写的他的名字,婚后我和他一起按揭,那么要不要保留我按揭的证据呢?

FS

FS

FS


27= =发表于:2009/9/17 16:09:00

当然得保留,但拿不到增值部分,只有本金

要么你俩可以签书面协议,说明房产的物权愿意给你一半,否则就是本金

我同学就干过,她男友婚前买的房子,她一起按揭,两人有协议,一样过得很好

现在最好把事情分清楚,免得以后起纠纷


28..发表于:2009/9/17 16:14:00

如果没有按揭的证据,那还能收回本金么?很多时候也许是男方出按揭的金额,女方出家庭开支,那这样不是很不公平?

FS

FS


29= =发表于:2009/9/17 16:16:00

看的我头都晕了,一句话你亲友要是同意了那完全就是脑袋进水了- -


30= =发表于:2009/9/17 16:21:00

没证据你就是跑到火星打官司也没人搭理啊


31= =发表于:2009/9/17 16:26:00

做婚前公证把所有东西都弄清楚


32= =发表于:2009/9/17 16:29:00

其实我没看懂顶楼的那个长句。


33哥与寂寞发表于:2009/9/17 16:30:00

= =2009-9-17 13:33:00

这种事多了去了。。

还有在这里劝人分手的姑娘们,这事儿真搁自己身上就不会说那么轻松了

毕竟到了快结婚这份上了都是有感情的,再考虑年龄之类的问题,重新找的成本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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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分手的肯定也是想的太少了 基本可以PASS

18楼说的虽然有点道理不过也很KY的 如果存在这样的想法 说明本来就是将就婚姻

现在结婚最不靠谱的其实就是这样的

钱当然不是万能的 做人不能把钱看的太重

但是必须对钱有明确的认识 要懂的尊重钱

PS那个妈妈既然这样说了 那么如果那姑娘问句 为什么不写我的名字 请问妈妈大人回如何回答

??? 其实问这个问题我主要是想向妈妈SAMA学习的................抽


34= =发表于:2009/9/17 16:31:00

看了25L终于明白为啥现在男方一定还要赶在领证之前付好首付办好产权证了OTZ。


35哥与寂寞发表于:2009/9/17 16:33:00

对了

我家母上喜欢的老话是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高中校长喜欢的的老话是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哥我一直引以为戒哦


36= =发表于:2009/9/17 16:44:00

不明白大家都在愤怒什么。LZ也是。是人要结婚,又不是LS各位要结婚,男友也不是各位找的。

LZ,你亲友的男友的母亲也许很精明或者甚至就是没安好心,但不代表她男友也是这样的人吧。

如果就是这样的人,只能说明你亲友眼睛不好找错人了。

既然都快婚了,这种事情两人之间还解决不了么?如果她男友表明非要听母上的话,那这种人就别婚了,对母上太毕恭毕敬,是非不分。

做家长的当然都向着自己的孩子了。但是你又不是和人家长结婚。


37= =发表于:2009/9/17 16:52:00

ls也许说的有些道理,但是lz也没说清楚啊,主要是她亲友的男人是什么态度啊

难保不是她男人和自己的妈商量好来唱双簧的哦


38= =发表于:2009/9/17 16:54:00

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焦点不在婆婆而在儿子么……婆媳之间最被人忽略的儿子恰恰是最重要的,如果儿子肯在母亲面前公平讲话的话也没这些破事了

39一 一发表于:2009/9/17 17:06:00

我的前提是婚了 只要你出钱了 婚了 这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的 升值也是一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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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了以后买房的话,按理说不出钱,也同样是共有财产。升值也应该有你的。

不过还是写俩人名字好,都放心。


40= =发表于:2009/9/17 18:00:00

看了25L终于明白为啥现在男方一定还要赶在领证之前付好首付办好产权证了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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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都约定俗成了

一般都是男方家出房出装修写公公或婆婆的名字 女方也不会考虑房子以后怎样 本来就没付出

基本上都是这么来的 倒霉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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