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 =发表于:2009/9/24 11:55:00
看完了记录
想说那M姑娘,虽然态度的确很好,估计也是个好姑娘
但她从头到尾也没说要自己付一部分责任,从头到尾都是准备让00赔全部
这点,如果我是00,我也会觉得挺委屈的。。。
==============
其实两边都用不着委屈了,打官司最快了
法律说了算,看是全赔还是如何
PS这两人我都不认识,我也不是这圈子里的
402= =发表于:2009/9/24 12:01:00
可能我ky了
不说这件事,只是觉得这L里很多姑娘都觉得托付给别人东西,别人搞丢了就应该全赔
这观点实在是不能赞同
自己托付别人本身就应该默认了其中的风险吧,真出了事,不是说不赔,但怎么也不该让被托付人承担全部责任吧
顺便,上边说自己把亲友东西搞坏的,跟这类事完全不一样的是两个性质不好比较
403= =发表于:2009/9/24 12:01:00
404= =发表于:2009/9/24 12:02:00
可能我ky了
不说这件事,只是觉得这L里很多姑娘都觉得托付给别人东西,别人搞丢了就应该全赔
这观点实在是不能赞同
自己托付别人本身就应该默认了其中的风险吧,真出了事,不是说不赔,但怎么也不该让被托付人承担全部责任吧
顺便,上边说自己把亲友东西搞坏的,跟这类事完全不一样的是两个性质不好比较
--------
楼都没爬的人懒得跟你说了
只是说,这个情况不一样
405= =发表于:2009/9/24 12:03:00
406= =发表于:2009/9/24 12:04:00
曾经办公室的同事钱被偷了,包括2仟多的办公室活动费用
虽然其他同事都说算了,但是这位同事还是拿钱补上了。
其实总归是个态度问题,如果YL的态度没有变成我没钱,我喝酒消愁,我要被赶出去了,我没有责任,我不想赔钱
而是好好的说话,商量一下,两方都分担责任是完全可以的
到后来她这种态度,是人都要发火的
407- -发表于:2009/9/24 12:04:00
是不是亲友团的再说了
但看您这观点
两人都觉得冤枉?
我看bo没觉得M冤枉
她开始还站在0的角度考虑呢
结果呢??
再说了
什么唇枪舌剑了?
其实换了我是M
反正朋友做不成了
你还在这跟我耍赖
那咱们就真的police局见了
本来是估计朋友情面的
你看那00哪点像个朋友该说的话???
===========
她不觉得冤这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知道这件事了
你打包票人家小姑娘心里一点都不冤枉?
这么说吧,如果我是那个00,东西真掉了,报警就报警呗
反正已经做不成朋友了
真搜不出来我也变不出票来给你
她那情况和她说的那么潦倒警察也不会逼你立马还现金的吧
只不过留学生如果有这种事情的搞到警察局以后会比较难办
我这L看下来,她怎么样我不管,也不管我的事情
但是我只知道,如果每个人的想法都是让在日本的代收赔钱,觉得那个才是理所当然
以后不知道多少在霓虹的会怕代收这活呢,帮个忙帮出那么多事情
不管M有没有站在00角度考虑,最终的结果还是赔钱,朋友没得做,当然我不是说赔钱不应该
只是觉得光从这个结果看,这活没人愿意接了
说白了牵扯到钱,有几个当事人能头脑清楚?又或者说,哪个人莫名其妙损失了钱心里会舒服?
408= =发表于:2009/9/24 12:05:00
可能我ky了
不说这件事,只是觉得这L里很多姑娘都觉得托付给别人东西,别人搞丢了就应该全赔
这观点实在是不能赞同
自己托付别人本身就应该默认了其中的风险吧,真出了事,不是说不赔,但怎么也不该让被托付人承担全部责任吧
顺便,上边说自己把亲友东西搞坏的,跟这类事完全不一样的是两个性质不好比较
--------
楼都没爬的人懒得跟你说了
只是说,这个情况不一样
===
唉,我都说了我说的是这L里一些姑娘的观点就是,即使不是这事,被托付人东西搞丢了就应该全赔
所以我第一句话不就说的“不说这件事”
409= =发表于:2009/9/24 12:05:00
所以说直接官司吧,看到底如何
而且我觉得BO主那姑娘是从一开始就拿准了“你全赔”的态度吧,在YL所有JP行为之前
410= =发表于:2009/9/24 12:09:00
单纯说,这位单眼皮你不是想让在日本代购的人看清楚代购东西丢了全是代购的责任,那在这L嚷嚷有毛用
你要每个代购都通知到才行,让所有代购都表带了才行,光在这L回帖,代购哪看得见啊
411= =发表于:2009/9/24 12:10:00
嘿,说到官司,这里有人打过官司吗?
一个官司下来就算走简易程序拖个一年也一点问题没有= =
还有诉讼费这费那费的,这划得来吗
412= =发表于:2009/9/24 12:10:00
只想说。。400L 这样的人你还鸟她。。你也真是个M。。
413= =发表于:2009/9/24 12:11:00
所以说直接官司吧,看到底如何
而且我觉得BO主那姑娘是从一开始就拿准了“你全赔”的态度吧,在YL所有JP行为之前
============
M说要报警后00不就要赔了嘛,还打毛官司啊
414- -发表于:2009/9/24 12:11:00
唉,我都说了我说的是这L里一些姑娘的观点就是,即使不是这事,被托付人东西搞丢了就应该全赔
所以我第一句话不就说的“不说这件事”
=============
恩,这才是我觉得那个代收冤的地方
结果一群人来掐我,于是我就是亲友团了
反正,在日本的姑娘都睁大眼睛看清楚
现在很多人都是这L大部分这心态,你要愿意收就继续代收
出了事情只怪自己倒霉,活该赔全额
415=-=发表于:2009/9/24 12:11:00
亲友团来了么??来围观~~
00亲友团里有不少特别能说的啊
416= =发表于:2009/9/24 12:11:00
唉,我都说了我说的是这L里一些姑娘的观点就是,即使不是这事,被托付人东西搞丢了就应该全赔
所以我第一句话不就说的“不说这件事”
=======
没把?我只看到大部分的姑娘都说如果不是态度问题,本来是有的商量
或者说是如果弄坏/丢了别人的东西,自己会主动赔偿
没谁说弄丢了就是要全赔啊
417==发表于:2009/9/24 12:12:00
总之那个YL的态度太JP了.
本来不想说自己的事情做比较,但爬了楼觉得还是说下吧,不是想把自己说的多高贵.
很久前的事情了,也是朋友要我帮忙收票,我也确实收到了,但是真就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都找不着了..
而且时间很紧,就跟朋友说不见了,然后主动说我帮你拍差不多的票补给你,朋友说ok.
后来就拍了另外一张差不多的票,比之前的贵了些,朋友过来后还特地把差价非要给我.
后来没办法我只好拿了差价,然后请朋友吃饭啥的.
不过那时候就一张票.朋友那时候也只是普通朋友的,到现在真的是亲友了.
这事儿整个看下来我就觉得YL处理问题的方法太差劲了.
.
.
.
418= =发表于:2009/9/24 12:13:00
稍微爬了一下这L,里面一直有人说自己是外人跟两个当事人不熟,却站在00这一边的到底是什么人啊?
---------------------
有一个词~叫做“马甲”
==========
YL也是刷XQ的,笑,真的,我还知道她的一个MJ呢
419- -发表于:2009/9/24 12:13:00
我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00要拒收以后的票?直接拒收了不是导致12W?她之前弄丢的知识5W5的票吧?
fs
fs
420啧啧发表于:2009/9/24 12:19:00
我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00要拒收以后的票?直接拒收了不是导致12W?她之前弄丢的知识5W5的票吧?
-----------------------
之前弄丢的就是12w
出了5w5的数据好像是bo主和她算账之后的,可能有钱还没给什么的吧
但即使这样新票为什么要拒收?不想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可以理解,但地址不改的话损失还是自己造成的啊,和弄丢了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