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发表于:2011/3/27 23:55:00
他看盗版下MP3的时候遵守法律了么?这种行为难道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而无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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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记错的话,传播盗版才是非法的,而下载并不属于传播之列
422= =发表于:2011/3/28 0:07:00
别对你不熟的东西妄下定义了
去看看诸如飞矢不动罗素悖论之类的经典悖论吧,你连哲学的门都没有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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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哲学是否了解了解多少你熟吗?
你搞清楚什么是哲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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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LS
不过我想她应该比你熟哲学,至少在程度上
毕竟你这个程度实在太容易超越了,下限么
从本楼里看你对哲学认识的程度么,打个比方来说,别人辩论的时候是在那些大部头里找论据,你是直接拿那些大部头当板砖扔出去砸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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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谈自己懂不懂,但你怎么知道别人懂不懂?
这L是哲学L或者辩论L么?
我再重申遍我的观点,我反对的是打着维护版权的名义RS别人,你觉得这跟你现在说的话题有毛关系?
无论我懂不懂哲学,这件事情跟我的观点有必然联系吗?
那么为什么要一再讨论我懂什么,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受过什么样的教育诸如此类的问题?
干嘛?对我有兴趣?(←这是反讽,别误解)
423= =发表于:2011/3/28 0:09:00
424= =发表于:2011/3/28 0:10:00
你可以谈自己懂不懂,但你怎么知道别人懂不懂?
这L是哲学L或者辩论L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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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就好比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1+1=2,我不可能认为那人懂数学
425= =发表于:2011/3/28 0:12:00
426= =发表于:2011/3/28 0:12:00
已经开始删了,今天找的几篇文都没了
好现象
427= =发表于:2011/3/28 0:16:00
无论我懂不懂哲学,这件事情跟我的观点有必然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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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因为你说别人的说法是悖论
你的这个观点,和你懂不懂哲学还是大有关系的
428= =发表于:2011/3/28 0:24:00
429= =发表于:2011/3/28 0:28:00
430- -发表于:2011/3/28 0:28:00
你可以谈自己懂不懂,但你怎么知道别人懂不懂?
这L是哲学L或者辩论L么?
我再重申遍我的观点,我反对的是打着维护版权的名义RS别人,你觉得这跟你现在说的话题有毛关系?
无论我懂不懂哲学,这件事情跟我的观点有必然联系吗?
那么为什么要一再讨论我懂什么,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受过什么样的教育诸如此类的问题?
干嘛?对我有兴趣?(←这是反讽,别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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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那句,不是反讽的用法,是耍无赖的常用语句
你或者需要多进修各种基础知识,或者觉得你可以一个人颠覆整个社会的文明和常识?
431= =发表于:2011/3/28 0:31:00
这么说吧,就好比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1+1=2,我不可能认为那人懂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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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一个人提出 1+1 != 2 ,未必代表他不知道1+1=2的理论
你觉得说1+1只能 =2的人很懂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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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并不是理论而是定义,同理悖论
当然,无特别声明通常指最为常用的十进制,同理无特别声明,悖论通常采用词典中的定义为标准
而“不知道1+1=2的不懂数学”的言论,无论如何也推理不出“1+1只能=2的人很懂数学”
因此我可以再一次很有把握的说,你确实没有基础的哲学知识
432= =发表于:2011/3/28 0:33:00
433- -发表于:2011/3/28 0:37:00
434= =发表于:2011/3/28 0:41:00
知法犯法在道德上比不知法犯法让人痛心
不知法犯法在法律普及意义上比知法犯法让人痛心
所以说
HH知道不对还下载mp3不道德
无罪恶感前提下下载书籍音乐是法律普及的失败
435= =发表于:2011/3/28 0:42:00
我想是因为你说别人的说法是悖论
你的这个观点,和你懂不懂哲学还是大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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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啊
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A:“SB,我们应该遵守法律”
436= =发表于:2011/3/28 0:43:00
437= =发表于:2011/3/28 0:44:00
知法犯法在道德上比不知法犯法让人痛心
不知法犯法在法律普及意义上比知法犯法让人痛心
所以说
HH知道不对还下载mp3不道德
无罪恶感前提下下载书籍音乐是法律普及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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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混淆了一个概念,无罪恶感不等于不知法犯法,而你把这两者等同起来了
这里批判的是,知法犯法的同时还无罪恶感的那些人
438= =发表于:2011/3/28 0:45:00
我个人倒是认为,社会道德并没有不允许骂人这一项,骂该骂之人,这是很符合常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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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该骂?
骂人的人该不该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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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骂该骂之人的人不该骂,至于什么是该骂之人,我认为这楼就有很好的演示了
439= =发表于:2011/3/28 0:47:00
我想是因为你说别人的说法是悖论
你的这个观点,和你懂不懂哲学还是大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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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啊
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A:“SB,我们应该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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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可以负责的说,只要稍微有点辩证法知识的人,都可以明确的判断,这句话绝对不是悖论
440= =发表于:2011/3/28 0:49:00
你混淆了一个概念,无罪恶感不等于不知法犯法,而你把这两者等同起来了
这里批判的是,知法犯法的同时还无罪恶感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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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那么
那些人跟HH区别其实不大
仅仅区别在用哪种方式心安理得
HH是自我贬低
他们是自我麻木
都是不道德都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