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八刀案判决出了

415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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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发表于:2011/3/31 23:20:00

这楼一路下来思路很明显吧

愤青一直叫嚣上不出出处

学法的从法理法条和律师的职业思维角度考虑

做专业研究的倾向专家的说是洗白也好的洗白

好吧我KY 免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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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说在xq有个消息必须上出处难道不是规矩?

叫上出处就成FQ了?担当不起

就算对这事有一肚子不满,我也表被LZ这样气场不明的人利用

对着没有出处的谣言叫上出处那是基本的吧,叫了这么久LZ也不上出处那才是奇葩

你觉得如果LZ把标题起成药八刀案讨论L,会有人追着它要出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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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你误伤你LS了

你LS的意思应该是说明明上不来出处,还一直在叫嚣的那些人是夹带私货的FQ……

不是说让上出处的是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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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DL的话有歧义啊....
?? 如果是“愤青一直叫嚣却上不出出处”就不会有歧义了...
?? 我KY了....

342= =发表于:2011/3/31 23:21:00

前面在说TC如何司法不独立如何黑暗,现在说让民意影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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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LS,民意不能影响司法,但是民意可以让权力对司法的影响变小一点,这是我的理解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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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应该受到任何的影响,这是根,这是本

不能说你认定司法现在被权力操控着,就想着从另一个方面去动摇这个根本

民意的盲目性和利益性也很大,你如何判断民意就能减少权力的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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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大概是,lss希望民意造成影响,让试图影响司法的权力力量不敢轻举妄动。这也等于是媒体利用公开传播的平台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责。

但是任何这种监督都不应该影响法律自身的运作。


343= =发表于:2011/3/31 23:22:00

同意让lz上出处,不过您们得能先把LZ找得出来啊,谁知道早遁到哪儿去了
下面有GN回复比较激愤的也表示理解,如果不是社会上类似事太多也不会有这么多愤慨吧,这也算是网络民意,虽然其实说说也改变不了什么
FQ可以54



344= =发表于:2011/3/31 23:23:00

TC法制又不健全,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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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说下说下现在究竟发生什么了?

啥都没发生,就看到一群人在那边唧唧哇哇


345= =发表于:2011/3/31 23:23:00

就算是死缓,也没你们说的这么严重吧

不过死刑我是超级赞成废除的,从以前到现在


346= =发表于:2011/3/31 23:24:00

其实这楼能存在,包括WB上一大片一大片骂的人,本身就是因为媒体和ZF的公信力实在是低到没办法了

说白了大家并不是在骂这件事本身,而是在自我带入,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遇到这么个药八刀,会不会也受到不公平待遇

说白了根本不需要事实,因为大家已经坚信媒体报道出来的东西都是假的,ZF一定会以权压人,法律是社会凶器,etc。。。


347= =发表于:2011/3/31 23:25:00

= =2011-3-31 23:23:00

就算是死缓,也没你们说的这么严重吧

不过死刑我是超级赞成废除的,从以前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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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活生生把该量死刑的行为判成死缓,也许就侧面说明司法动摇。

大家害怕的正是司法受动摇。没有比公权私用更可怕的事情了。


348= =发表于:2011/3/31 23:25:00

同意让lz上出处,不过您们得能先把LZ找得出来啊,谁知道早遁到哪儿去了
下面有GN回复比较激愤的也表示理解,如果不是社会上类似事太多也不会有这么多愤慨吧,这也算是网络民意,虽然其实说说也改变不了什么
FQ可以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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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L跟着LZ的那点玩意愤慨的上也行啊

事情还没发生提前愤慨个毛线

发生这种事大家都很气愤希望能有个公正的结果

雷的就是动辄推及到社会怎样了,ZF怎样了,GJ怎样了的

要是觉得过不下去了大可以去移民

看看那边是不是天堂


349= =发表于:2011/3/31 23:26:00

= =2011-3-31 23:24:00

其实这楼能存在,包括WB上一大片一大片骂的人,本身就是因为媒体和ZF的公信力实在是低到没办法了

说白了大家并不是在骂这件事本身,而是在自我带人,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遇到这么个药八刀,会不会也受到不公平待遇

说白了根本不需要事实,因为大家已经坚信媒体报道出来的东西都是假的,ZF一定会以权压人,法律是社会凶器,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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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个楼,这次霓虹311以后,我对政府行动力的好感度反而有所上升。orz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350= =发表于:2011/3/31 23:28:00

我的理解大概是,lss希望民意造成影响,让试图影响司法的权力力量不敢轻举妄动。这也等于是媒体利用公开传播的平台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责。

但是任何这种监督都不应该影响法律自身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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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舆论可以监管,个人支持媒体作为第四权利的存在

不过,这就和前面说的“要依法治国,但是又不相信遵守法律”的怪圈一样

民意希望舆论去披露去监督权力和司法,但是又希望能通过制造大的舆论,去影响权力,于是舆论就开始失控,民众也不愿意相信舆论了

这不是又得扯?

就这L里,多少人说了现在的舆论导向有问题,干嘛都引导要宽容的方向,还有一个案例就是李启铭那案子,之前舆论炒得翻天覆地(现在不少被证实是谣传),李刚出来回应,舆论仍然不买账,结果上头就限制了,不准报下文了,得,又开始说掩盖真相了黑幕操作了,继续谣言满天飞


351= =发表于:2011/3/31 23:28:00

= =2011-3-31 23:23:00

就算是死缓,也没你们说的这么严重吧

不过死刑我是超级赞成废除的,从以前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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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觉得判死缓等于没判

药加薪能上CCAV去谈自己的心路历程

判死缓他家肯定能把他弄出来

前面不也有在看守所工作过的GN说了这一行猫腻极大么

我也是倾向于废除死刑

但是关键在于终生监禁能否真的执行

要不然死刑还是最有效的


352= =发表于:2011/3/31 23:29:00

不过死刑我是超级赞成废除的,从以前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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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一直觉得死刑是必要的。


353= =发表于:2011/3/31 23:30:00

就算是死缓,也没你们说的这么严重吧

不过死刑我是超级赞成废除的,从以前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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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活生生把该量死刑的行为判成死缓,也许就侧面说明司法动摇。

大家害怕的正是司法受动摇。没有比公权私用更可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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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的量刑不仅仅是死刑,庭审的情况,包括所有的举证都不是完全了解,不能认定这个行为就只能判死刑


354= =发表于:2011/3/31 23:33:00

?

= =2011-3-31 23:26:00

= =2011-3-31 23:24:00

其实这楼能存在,包括WB上一大片一大片骂的人,本身就是因为媒体和ZF的公信力实在是低到没办法了

说白了大家并不是在骂这件事本身,而是在自我带人,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遇到这么个药八刀,会不会也受到不公平待遇

说白了根本不需要事实,因为大家已经坚信媒体报道出来的东西都是假的,ZF一定会以权压人,法律是社会凶器,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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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个楼,这次霓虹311以后,我对Zheng__Fu行动力的好感度反而有所上升。orz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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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比能去隔壁吗,关这楼神马事啊orz,要真的比起来,霓虹首相就是个打临工的,支持率低了公信力负了他就要下台了,执政党还能换呢,怎么比啊= =


355= =发表于:2011/3/31 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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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活生生把该量死刑的行为判成死缓,也许就侧面说明司法动摇。

大家害怕的正是司法受动摇。没有比公权私用更可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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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何判定这个行为,应该判为死刑呢?

你看到全部的证据了吗?罪犯的态度,以及家属的赔偿等多个方面都会最终影响量刑的。


356= =发表于:2011/3/31 23:33:00

同意让lz上出处,不过您们得能先把LZ找得出来啊,谁知道早遁到哪儿去了
下面有GN回复比较激愤的也表示理解,如果不是社会上类似事太多也不会有这么多愤慨吧,这也算是网络民意,虽然其实说说也改变不了什么
FQ可以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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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L跟着LZ的那点玩意愤慨的上也行啊
事情还没发生提前愤慨个毛线
发生这种事大家都很气愤希望能有个公正的结果
雷的就是动辄推及到社会怎样了,ZF怎样了,GJ怎样了的
要是觉得过不下去了大可以去移民
看看那边是不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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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才叫做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你认为没什么好愤慨的不代表别人也这样认为啊,你能堵住别人的嘴让人家不说话吗。至于抨击社会的,不知道LS入社会了没有现实中类似这种言论太多了,难道说这些话的人就真的反社会了?无非也是大家对社会的一种态度,你可以不认同但是必须接受它存在

357==发表于:2011/3/31 23:35:00

歪个楼,这次霓虹311以后,我对Zheng__Fu行动力的好感度反而有所上升。orz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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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排你
不过好像听公安的哥哥念叨过,这个情况是故意杀人,判死缓的,当然天朝的死缓有些猫腻,但是
我认为背着这样一身的罪名活着,还不如一直在监狱呢。

358= =发表于:2011/3/31 23:35:00

能活生生把该量死刑的行为判成死缓,也许就侧面说明司法动摇。

大家害怕的正是司法受动摇。没有比公权私用更可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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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国外的例子,既然大家都怎么相信国内司法,美国的辛普森那件案子,为啥最后是那个判决呢?


359= =发表于:2011/3/31 23:36:00

我的理解大概是,lss希望民意造成影响,让试图影响司法的权力力量不敢轻举妄动。这也等于是媒体利用公开传播的平台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责。

但是任何这种监督都不应该影响法律自身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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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舆论可以监管,个人支持媒体作为第四权利的存在

不过,这就和前面说的“要依法治国,但是又不相信遵守法律”的怪圈一样

民意希望舆论去披露去监督权力和司法,但是又希望能通过制造大的舆论,去影响权力,于是舆论就开始失控,民众也不愿意相信舆论了

这不是又得扯?

就这L里,多少人说了现在的舆论导向有问题,干嘛都引导要宽容的方向,还有一个案例就是李启铭那案子,之前舆论炒得翻天覆地(现在不少被证实是谣传),李刚出来回应,舆论仍然不买账,结果上头就限制了,不准报下文了,得,又开始说掩盖真相了黑幕操作了,继续谣言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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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依法治国但是又不相信法律公正——这一点我觉得和法律本身运行没有太直接的关系。

权钱交易一直存在,更何况司法体系虽然号称独立,但是和地方财政等一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让人对法律报以怀疑也是可以理解。所以第四权力的存在还是有必要。

你举例李启铭的案子,我觉得重点还是在舆论与民意以及政府三者之间,相对来说,司法还是比较公正的。关于媒体对法律的影响,我记得法律界比较早的有名的案子是一个啥“临刑喊冤”的案子,把一个刑不够但是民愤大的活生生量成了死刑。

这个案子一直拿来当案例来说的。

所以这楼其实lz就是一个uwasa,然后大家主要讨论的矛盾焦点还是在舆论与政府,就像前面姑娘说的,这二者公信力太低。三者彼此都不信任,扯皮官司多一点在所难免。不过官司多只要结果是好的,也总能让人看到进步的希望。

XD

只能说天朝的媒体宣传制度还无法很好的平衡这个度。当然,外国也不见得多完美就是了。


360= =发表于:2011/3/31 23:36:00

你这才叫做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你认为没什么好愤慨的不代表别人也这样认为啊,你能堵住别人的嘴让人家不说话吗。至于抨击社会的,不知道LS人社会了没有现实中类似这种言论太多了,难道说这些话的人就真的反社会了?无非也是大家对社会的一种态度,你可以不认同但是必须接受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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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愤慨啊,如果真的发生的话
但现在不是连影子都没有的事情,就是个YY,有啥好愤慨的?
要抨击也请有点常识,民事刑事分不清难听点说就是法盲的人,叫嚣着法律已死法律是笑话,这才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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