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分享]某站注册之通关宝典及经典表白作品!!!

847条,20条/页

<3031323334353637383940>

601发表于:2007/4/14 5:13:00

------

正解

又及:591是真身否???

================

黑线........应该是

还有之前ID是SHAN ko一枚的

说不定是同一个.....

之前我问是不是4人之一的几层楼,都没给过回答.....哈~~~


60200发表于:2007/4/14 5:13:00

又及:591是真身否???

-------------------

絕對是cos啊

人要轉性沒這麼快的


6033发表于:2007/4/14 5:13:00

没明白

591MS是我  说什么也仅代表我个人

什么玩意的真身?!


604那啥发表于:2007/4/14 5:13:00

JMS的论文答辩都咋过的?传授点心得吧~

605= =发表于:2007/4/14 5:14:00

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作品是用于教学科研目的,可以不经过授权进行使用 ,但是不能利用其进行盈利.并注明作者和来源.

LZ一再在强调那是学习之用,其目的就在这里吧.

--------------

最后一点理由都被LZ给玩进去了

ko们,你们这次真的碰到高手了!

=========

高手?笑

请去看教学科研目的的定义是什.

---------------

其他不知道

只知道在XQ的话,目的就是娱乐闲情

LS你莫非不知道?^^

========

你又要扯法律这种东西来说理又要把教学目的定义为娱乐xq。

能站得住脚吗。。。


606发表于:2007/4/14 5:14:00

又及:591是真身否???

-------------------

絕對是cos啊

人要轉性沒這麼快的

---------------------

中国有种传统艺术,叫变脸

XQ有种很便利的功能,叫做换MJ


607.发表于:2007/4/14 5:15:00

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作品是用于教学科研目的,可以不经过授权进行使用 ,但是不能利用其进行盈利.并注明作者和来源.

LZ一再在强调那是学习之用,其目的就在这里吧.

--------------

最后一点理由都被LZ给玩进去了

ko们,你们这次真的碰到高手了!

=========

高手?笑

请去看教学科研目的的定义是什.

---------------

其他不知道

只知道在XQ的话,目的就是娱乐闲情

LS你莫非不知道?^^

---------

LZ能把XQ上升到这境界

GLY也得出面致谢下了


608发表于:2007/4/14 5:15:00

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作品是用于教学科研目的,可以不经过授权进行使用 ,但是不能利用其进行盈利.并注明作者和来源.

LZ一再在强调那是学习之用,其目的就在这里吧.

--------------

最后一点理由都被LZ给玩进去了

ko们,你们这次真的碰到高手了!

=========

高手?笑

请去看教学科研目的的定义是什.

---------------

其他不知道

只知道在XQ的话,目的就是娱乐闲情

LS你莫非不知道?^^

========

你又要扯法律这种东西来说理又要把教学目的定义为娱乐xq。

能站得住脚吗。。。

-----------------------

啊咧? 扯法律的那个又不是我

LS你难道看不出来?


609...发表于:2007/4/14 5:15:00

靠,到现在才点破题,

千算万算没算到她为什么要阴阳怪气闹学习班.


610这还用说嘛发表于:2007/4/14 5:16:00

这贴铁定有四人帮的某某在吧。

就拿教育自家LOLIMM的语气。


611发表于:2007/4/14 5:17:00

---------------

其他不知道

只知道在XQ的话,目的就是娱乐闲情

LS你莫非不知道?^^

---------

LZ能把XQ上升到这境界

GLY也得出面致谢下了

=====================

XQ本来就叫娱乐XQ

不是某些人硬生生把它的level给降低了么?

哪来的上升一说

不过是希望娱乐精神回归而已

同情LZ一记


612= =发表于:2007/4/14 5:17:00

不管怎样

ko继续ko,hdz继续服务ko和愿意留在那的人。

可笑的是自以为聪明却什么也改变不了到了论坛还要装乖孙子的人。


613en发表于:2007/4/14 5:17:00

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作品是用于教学科研目的,可以不经过授权进行使用 ,但是不能利用其进行盈利.并注明作者和来源.

LZ一再在强调那是学习之用,其目的就在这里吧

+++++++++++++++++++++++++++++++++++++++++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

楼主po出来的是已经发表了的吗?

        


614= =发表于:2007/4/14 5:18:00

娱乐精神。。。某些人恐怕是么有啊。。。。

一个劲的自说自话。最后又说什么不想交流


615.发表于:2007/4/14 5:19:00

---------

LZ能把XQ上升到这境界

GLY也得出面致谢下了

=====================

XQ本来就叫娱乐XQ

不是某些人硬生生把它的level给降低了么?

哪来的上升一说

不过是希望娱乐精神回归而已

同情LZ一记

--------------

如此说来还是得致谢下了


61600发表于:2007/4/14 5:19:00

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作品是用于教学科研目的,可以不经过授权进行使用 ,但是不能利用其进行盈利.并注明作者和来源.

LZ一再在强调那是学习之用,其目的就在这里吧.

--------------

最后一点理由都被LZ给玩进去了

ko们,你们这次真的碰到高手了!

=========

高手?笑

请去看教学科研目的的定义是什.

---------------

其他不知道

只知道在XQ的话,目的就是娱乐闲情

LS你莫非不知道?^^

========

你又要扯法律这种东西来说理又要把教学目的定义为娱乐xq。

能站得住脚吗。。。

--------------------------

娛樂是xq的主旨 拿法律來輔佐lz的說法 不是更有說服力更站的住腳嗎


617发表于:2007/4/14 5:20:00

靠,到现在才点破题,

千算万算没算到她为什么要阴阳怪气闹学习班.

---------------

LZ根本就没想点破吧,

原本以为是平手.结果答案早就红字标出来了.

XQ掐架太久没这么娱乐了!!!!


6185发表于:2007/4/14 5:20:00

你又要扯法律这种东西来说理又要把教学目的定义为娱乐xq。

能站得住脚吗。。。

-----------------------

啊咧? 扯法律的那个又不是我

LS你难道看不出来?

------------

哎呦摇着这法律旗子号的不就是LS么^^


619发表于:2007/4/14 5:20:00

++++++++++++++++++++++++++++++++

楼主po出来的是已经发表了的吗?

  ======================

LS顺便查一下发表权的词解不就好了么^^


62000发表于:2007/4/14 5:21:00

小ko都走光了嗎

機會教育不可多得啊

過了這個村沒這個店啊


847条,20条/页

<303132333435363738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