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发表于:2011/6/16 10:21:00
102= =发表于:2011/6/16 10:44:00
103= =发表于:2011/6/16 10:45:00
104= =发表于:2011/6/16 11:27:00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整个L爬下来觉得还是有些可行的建议的,但是LZ根本没有采用,而是用了最蠢的办法,才导致了现在这个结果
LZ如果现在想明白了不想做包子还是有救的,要是只是想骂骂人过过嘴瘾那就随便吧
105= =发表于:2011/6/16 11:34:00
106= =发表于:2011/6/16 11:36:00
你都能抓到和拿你手机的人有关系的朋友啊什么的了,就想办法曝光啊,人肉出来啊!
107不告而取是为偷发表于:2011/6/16 11:42:00
LZ考试回来了
一直觉得都是一个学校的,搞的人尽皆知她以后尤其要是低年级的话也不好再做人
但是已经给了她做够多的机会,结果她不情不愿地还了手机还私吞了我的内存卡……
我决定上通话记录的截图
红色的是我已经确定的无辜中枪的号码
108不告而取是为偷发表于:2011/6/16 11:45:00

109= =发表于:2011/6/16 11:46:00
110= =发表于:2011/6/16 11:50:00
LZ是纯不会贴图
还是四个字?
111= =发表于:2011/6/16 11:51:00
112不告而取是为偷发表于:2011/6/16 11:53:00
ORZ……我是直接复制粘贴了,
自己的界面上显示的很清楚啊
113不告而取是为偷发表于:2011/6/16 11:54:00
LZ是真的没贴过图……
也没注册过网络相册……
114= =发表于:2011/6/16 11:56:00
LZ上个通话记录截图的时侯,也上个诚意吧
115= =发表于:2011/6/16 11:56:00
lz这就是东郭先生
明知对方是JP,还“给她机会”“重新做人”
不仅我笑死了,JP和JP的朋友们也要笑死了
LZ是脑回路有问题还是有问题还是有问题啊
116= =发表于:2011/6/16 12:01:00
117= =发表于:2011/6/16 12:05:00
118= =发表于:2011/6/16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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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9= =发表于:2011/6/16 12:15:00
120= =发表于:2011/6/16 12:17:00
我钱包掉过几次,两次是在店里,店主都原封不动等我回去拿,另一次别人通过我钱包里的身份证打电话去学校问了我电话让我去拿,钱也是一分不少
自己家人也有捡过手机的,然后也是挂了最近联系人把手机送回去
我就想说社会上好人还是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