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の92●踢楼到月圆 何时才相见(TдT)儿子,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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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烤肉000发表于:2007/9/15 19:47:00

而一定要收录大家的留言的话,可以另外印一本。一起寄发,两本没有关联性也不相关。这样应该就可以免掉想象中可能会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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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妈的建议总体来说我觉得不错

想的很周到

不过上面这点

弄两本会不会很麻烦

要不直接把大家的心意汇集在一到两页,单独放在卷末?我觉得这样也不错啊


522阿皮发表于:2007/9/15 19:53:00

KOYO,我刚刚电话询问过法律系的朋友了。

他的说法和我的说法是一致的。你要先标明你的创作理念的来源 (也就是你的图是根据日记内容来描绘,原始的构想来自于日记内容),然后你为了使读者(也就是咱们家儿子)了解图的意象,必须引用日记内容,最重要的是,你要标明出处。你还必须强调这份作品的创作意图(也就是不做商业用途与广大传播)。这样就绝对没有侵权的问题。

弄两本会不会很麻烦----- 会

要不直接把大家的心意汇集在一到两页,单独放在卷末?我觉得这样也不错啊 ---- 建议分成两本是为了区分,不要有KOYO实际上在大量传播的嫌疑,所以建议分开。


523= =发表于:2007/9/15 19:55:00

orz

怎么这么复杂

这个说穿了,不就是一本儿子日记的同人么

没什么关系的


524KoKoYo发表于:2007/9/15 19:56:00

嗯。。。。因为不发行。。。加上标注引用。。。。。。其实是没有版权问题的。。。在国内。。。。。

可是不太清楚日本那边是怎样的。。。。所以不敢轻易引用原文。。。。。

国内的话其实只要不发行。。。不是盈利目的的。。。。。就没有问题。。。。。。

国外管的比较严。。。具体不是很清楚。。。。所以还是不要用比较好。。。。。


525>"<发表于:2007/9/15 19:56:00

法律系。。。

复杂了。。。orz


526= =发表于:2007/9/15 19:59:00

法律系。。。

复杂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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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就是学法学的

其实。。这个

基本上,要看日本法律,不是看中国法律= =b

不过这明显是属于同人性质

日本法律应该是准许的


527>"<发表于:2007/9/15 20:03:00

不过这明显是属于同人性质

日本法律应该是准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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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看到的事件来说

日本好像只有禁止盈利的同人吧

甚至小范围流传好像也是可行的


528...发表于:2007/9/15 20:04:00

不过这明显是属于同人性质

日本法律应该是准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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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同人是違法的

不過一般不會鬧大或主動呈上,版權者便不會理會

著名的案件就是皮卡丘,認為形象受損就去追討了一大筆


529>"<发表于:2007/9/15 20:06:00

著名的案件就是皮卡丘,認為形象受損就去追討了一大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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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丘那个事情已经是范围比较广的情况了

有上百上千?(希望我没有记错)


530= =发表于:2007/9/15 20:07:00

在日本同人是違法的

不過一般不會鬧大或主動呈上,版權者便不會理會

著名的案件就是皮卡丘,認為形象受損就去追討了一大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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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丘事件那个比较特殊囧

和日记图根本不是一个性质啊

而且日记图更偏向礼物纪念品,又非赢利


531...发表于:2007/9/15 20:08:00

中国的版权意识和外国真的很不同orz

原文是绝对不可以加的

附上日期比较好


532>"<发表于:2007/9/15 20:10:00

麻烦一下儿子好了(揉脑袋)

就算他不去看日记也没关系,没必要一定要他理解全部图的意思吧?


533阿皮发表于:2007/9/15 20:10:00

我对日本的法律真的不了解。我只能说在台湾和德国的法律见解。

既然大家都说不行,那么就标示日期让他自己翻着对照吧。


534= =发表于:2007/9/15 20:10:00

唉~说清楚是日记图,然后附上日期,让儿子自己去翻日记去吧~噗

535烤肉000发表于:2007/9/15 20:11:00

KOYO好象每张图都有标日期

(就怕儿子自己想不起来自己日记写了啥)

= =+|||


536...发表于:2007/9/15 20:19:00

是啊 心意到了就好啊

不必纠结什么看不看的懂 理不理解的说

只要儿子知道是看日记画的图就好了


5378549发表于:2007/9/15 20:34:00

许久没刷过数字了,刷个38送肉肉,就当T楼


538vvv发表于:2007/9/15 20:35:00

您是第10449位读者

我也觉得不附原文比较好~~~有日期就好了


539= =发表于:2007/9/15 20:35:00

您是第10499位读者

5408549发表于:2007/9/15 20:37:00

日记原文或翻译都不会出现。。。。整本画册唯一的字只出现在前言。。。。只是起一个告知的作用。。。。

告诉儿子里面这些画是根据日记画的。。。。。。

所以最多只能算一个人看过日记。。。。。

至于留言。。。。也只是说明有很多的海外饭在关注儿子。。。。。。跟日记没有直接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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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认同koyo的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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