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以法律的眼光来看发表于:2007/8/27 7:24:00
比如KK、TT这种就算结婚
那么山斗离婚4年了
AK已经可以申请离婚了
567基本离婚自动生效
AP算婚外情
闪亮就是重婚
1病发表于:2007/8/27 7:27:00
拉倒吧,只有KK/TT算结婚
其他同团一堆,最多群居。。。。。。。。。。。
2lz发表于:2007/8/27 7:28:00
3= =发表于:2007/8/27 7:58:00
既然567已经自动离婚
那闪亮为什么重婚
半年以上分居可申请离婚,但是不代表一定就要申请啊
4= =发表于:2007/8/27 7:59:00
那么山斗离婚4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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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不只离4年 4T不是团 那是非法同居
5^_^发表于:2007/8/27 8:01:00
6法盲吗?发表于:2007/8/27 8:01:00
按你的说法,AK才是最大的重婚或者婚外情
唇齿多少年了知道不?
第一个团开始就一直腻歪在一起了
比ak还早2年
7= =发表于:2007/8/27 8:03:00
8正解发表于:2007/8/27 8:31:00
可惜家规是非工作时间,同团成员只能使用电话,传真,mail联系。
还是恭喜一下同团工作时间比较多的丸上,横仓和成庆吧。
至于KK和TT,才是这条家规最大的牺牲者。
9喷发表于:2007/8/27 8:33:00
全j家都是走婚的,哪那么多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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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犀利。。。。
10觉得发表于:2007/8/27 8:48:00
没出道的团顶多算是办酒席,没扯证,不具备法律效应
出了道的团那才是扯证的,受到法律保护
006可是领着双证的,那还不叫重婚?
PT亏就亏在法盲,以为办了酒就算结婚
不知道要扯证
11??发表于:2007/8/27 8:50:00
12= =+发表于:2007/8/27 8:52:00
13TOT发表于:2007/8/27 9:00:00
14~发表于:2007/8/27 9:01:00
15所以说发表于:2007/8/27 9:03:00
大家要知法、守法,
这样才不至于人才两空啊
16公证?发表于:2007/8/27 9:06:00
178年那条发表于:2007/8/27 9:07:00
也没了
so,大家要有法律意识,切不可疏忽大意啊
18哈哈发表于:2007/8/27 9:08:00
14 = =+2007-8-27 8:52:00
19~~发表于:2007/8/27 9:08:00
有的人结婚了,但心已然离婚
有的人看似离婚了,但心还在蜜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