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照片门”的传播在网络上汹涌澎湃,甚至已经到了审美疲劳的地步。南国大地的雪灾慢慢远去,而有人形容为“网络雪灾”的“照片门”,却是“冰冻层一天厚过一天”。1月28日,网上爆出几张疑似香港艺人陈冠希和阿娇的不雅艳照,半月过去,流传照片已达数百张,涉案女艺人越来越多。各大门户网站的论坛里,只要有人提起自己的QQ空间有这些照片,马上会有人跟帖,留下邮箱,请求“分享”。有需求,就有市场。在某网上,公然出现一批叫卖“艳照门”照片集的卖家,他们将此前网络传播的香港艺人艳照收集起来,打包拍卖。网民在集体“狂欢”的同时,极少有人意识到,浏览、流传“艳照”这些自认是仅仅娱乐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触犯法规。
据四川省Gong_An厅网监总队“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Gong_An部现行第33号令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淫秽、色情等网页内容。该法令同时规定,互联网单位及接人、使用单位有组织落实安全技术保障工作的责任。“一方面,网络运营商应进行基本的监管,另一方面,四川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已于今年1月25日正式展开,任何传播、复制淫秽色情信息的网民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该负责人最后提醒广大市民,应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哪怕是查阅、浏览相关网页,都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记者钟蓉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