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短信,被民警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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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第1996位读者

楼主 奇怪2008/3/6 12:17:00

今天居然接到民警电话,被人报警了。

因为对方是我比较讨厌的人,有发信息让她去死.

她居然去报警.这种情况下,属于违法犯罪吗?

police,我好怕怕啊,你不会来拘留我吧。OMG。

2 = =2008/3/6 12:18:00

……这个,民警叔叔暗恋人家

3 = =2008/3/6 12:20:00

威胁他人生命

4 ==2008/3/6 12:21:00

好负责的police叔叔啊.

5 好奇2008/3/6 12:23:00

police怎么判断短信内容是玩笑还是威胁?

ps, police和Gong_An什么区别。= =

6 A不A由你2008/3/6 12:24:00

哇..还真有当回事的
你是不是以前威胁过她啊

A不A由你

弱弱调教师

  • RP:9982
文:4896 分:24722

7 一 一2008/3/6 12:27:00

坏孩子~

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8 2008/3/6 12:27:00

因为对方是我比较讨厌的人,有发信息让她去死.

--------------------------------------------

那她应该了解你是讨厌她的

说句难听的,你这叫恐吓- -!

只要被你发这消息的人当真了,就可以去报警。

9 - -2008/3/6 12:28:00

这算是恐吓吧

10 2008/3/6 12:28:00

说恐吓有点过,不过想说这样也是可以去告的

看收到短信的人如何想了

11 奇怪2008/3/6 12:34:00

2008-3-6 12:27:00

因为对方是我比较讨厌的人,有发信息让她去死.

--------------------------------------------

那她应该了解你是讨厌她的

说句难听的,你这叫恐吓- -!

只要被你发这消息的人当真了,就可以去报警。

------

之前她老是欺负我,怀疑我是办公室的小偷。指着我说,“那本大通讯录是不是你拿了”

我受不了。从没遇到过这种人。

我现在不干了。只做了一礼拜而已。

做的是打字员,是在市委。

12 - -2008/3/6 12:37:00

之前她老是欺负我,怀疑我是办公室的小偷。指着我说,“那本大通讯录是不是你拿了”

我受不了。从没遇到过这种人。

我现在不干了。只做了一礼拜而已。

做的是打字员,是在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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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当面和她吵啊,特意发信息叫人去死的做法不太合适……

13 = =2008/3/6 12:41:00

那个人果然很值得你讨厌~

我支持你,请把讨厌的级别上升为憎恨吧

14 ----------2008/3/6 12:44:00

我觉得lz没什么呀

人生气的时候这样说挺正常的

我ms经常这样和朋友开玩笑

原来她们可以告我呀

寒....

15 LZ2008/3/6 12:48:00

你应该当面和她吵啊,特意发信息叫人去死的做法不太合适……

--------

我被当了冤大头,早知道也去报警了.

哎.就当是开了眼..JP真是处处有.

16 ++2008/3/6 13:06:00

表留下什么证据比较好。。。

17 = =2008/3/6 13:10:00

乃一定很郁闷,摸头

18 ==2008/3/6 13:21:00

之前她老是欺负我,怀疑我是办公室的小偷。指着我说,“那本大通讯录是不是你拿了”

我受不了。从没遇到过这种人。

我现在不干了。只做了一礼拜而已。

做的是打字员,是在市委。

-----------------------------------------------------

之前她就怀疑你是小偷

那你发条短信,她就有必要怀疑你是恐吓威胁

再加上之前的事,她以为你会报复她

总之你遇到JP了,而且她也把你当JP了

19 ==2008/3/6 13:22:00

原来是市委的人,民不与官斗

更何况你先攻击她在先,虽然是她自找的

不过你最早留下证据了

20 = =2008/3/6 13:24:00

好囧

我经常跟我同学发短息说你去死吧

21 - -2008/3/6 13:38:00

我比较PF这女的

22 = =2008/3/6 13:42:00

问题是LZ发短信的人并不是LZ的好友而是积怨已久的- -

那就可能不被当作玩笑了

和好友之间死来死去到无所谓

23 TAT2008/3/6 13:45:00

经常叫我同学死来死去的

大家都活得好好的

虽然她们也喊我去死

想说LZ发短信的对象做噩梦去吧

晚上让贞子上她身。。。。

24 …………2008/3/6 13:48:00

总之你遇到JP了,而且她也把你当JP了

-------------------------------------------------------------

同意,在JP眼里,这世界上的JP数量比一般人看来还要多得多

因为JP自己就是到处招惹别人争抢利益

那么按“作用力=反作用力”的规律,她的生活里也是处处碰“JP”的

25 LZ2008/3/6 14:36:00

==2008-3-6 13:22:00

原来是市委的人,民不与官斗

更何况你先攻击她在先,虽然是她自找的

不过你最早留下证据了

======

并不是公务员.只是文印室里打字员.好嚣张.T _____T

26 law2008/3/6 14:46:00

如果police叔叔要请你喝咖啡的话就不会打电话给你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做坏事还是别留证据比较好啦~

27 = =2008/3/6 14:47:00

下次随便买个号码发短信给这个不就得了

总之表让他们查出来是自己做的

28 ==2008/3/6 15:07:00

放心,police叔叔没有时间和心情管你

他们还巴不得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呢

只要那个JP不再纠缠,你不会有问题的

下次换个查不出来是谁的招儿对付她吧

29 = =2008/3/6 15:12:00

此乃JP也...囧

30 路过~2008/3/6 15:12:00

LZ详细情况是怎样的?

有没可能是那女的雇了个人来吓你的啊 ...

路过~

御姐养成中

  • RP:12942
文:5831 分:30563

31 qjl2008/3/6 15:14:00

看了以后,觉得lz你何必呢,都不干了,还发这么个短信过去。

人家和你关系不好,你发这个短信过去,她去不去报警都很正常。

你如果觉得委屈,不爽,你当时干嘛去了?碰到这种事情,当场就要解决,离开以后,发这么一条,我orz。。。

ls的tx也表出什么馊主意,现在买个号码,人家一猜就知道是lz发的,police已经打电话了,还是算了吧。

qjl

新人过门

  • RP:111
文:22 分:168

32 提醒下2008/3/6 15:17:00

LZ做事情当心,有心搞大要留案底的

33 = =2008/3/6 15:25:00

LZ不是一般的WL

你发条短信骂她就爽了?

不由得让人想到他怀疑你也是事出有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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