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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2008/5/13 20:40:00
事情是这样的,我同学在一个学生论坛,发表了一些话,老实说我觉得就和一般论坛上的言论没什么两样。结果被一个JP男逮住了,这个JP男据说是学法律的,不断用一些法律什么的说我同学。高高在上质疑她家教。我同学受不了了,自己回自己页面上说了那个男的怎么和狗皮膏药一样。
事情来了,我那个男的追杀到她的私人BO上,要她道歉,我同学觉得自己没有理亏。好吧,那个男的开始用BT手段了,威胁她要24小时内删除那个文章,并道歉。不停在她BO上留些很恶心的话,我们几个气不过和他理论,然后厉害的来了,就写“你怎么不去死”“丑八怪”“CAO你妈”,我们几个女孩子都是尽量用调侃得语气说他,看到这些实在受不了了,我们的低限是绝对不用脏字,我同学真的气死了,可是不想像他一样侮辱他家人,但那个男人就耐心啊,不断挑衅,骂得那个难听啊,还放言直到她删号为止。
我不想助长这种JP的气焰,可我还是不知道是不是劝我同学删号比较好。她已经和他对峙了一下午了。
11 ~~2008/5/13 20:54:00
很抱歉,上午的活动很忙,比计划的时间晚了近半个小时宣战,没有满足你受虐的欲望,实在是抱歉。
我在刚刚过去的24小时内给了你充足的改正错误的机会,但是非常遗憾的是你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是变本加厉,恭喜你,从现在开始作为有生以来第一个将我称之为“愤青”和比作“汪汪”的人,你已经被从讨厌的陌生人上升为敌人。
从现在起,对于你的侵权行为我将不间断的进行声讨和辩论,并且这样的辩论将永远继续下去直到你作出最正式的书面道歉为止;这样的声讨不仅限于校内网,包括其他一切的网络系统,通俗地说,从现在起,我跟你杠上了,不死不休的那一种。
下面让我们来重新回顾下事情的整个经过吧:
2008年5月10日我在校内你关于日资人股校内的留言做了针对性回复后,你非常无理的将“邹爱国”的绰号强加于我,构成一次侵权
在我对于你半英文夹杂中文的表述提出意见后,你未经调查武断固执的将我划归“愤青”的行列并冠于“老”字在前。
随后,你在独立解决问题不能的情况下纠结多名同学进行网络群攻 ,并一再变本加厉,将我维护自身权益的警告措施歪曲为威胁,并再次以博客日志的行为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现在,我正式对你宣战!你的麻烦正式开始,建议你删号自煞比较痛快!
他所谓的针对性意见就是“没家教”,然后我们气不过帮我同学,就是“纠结多名同学进行网络群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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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同学说她要加密空间时:
你可以试一下,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除非你从现在起删号,否则只要用另一个新得空白帐号配属虚拟的网络资料个人就足以侵人你的页面
14 ~~2008/5/13 20:55:00
http://xiaonei.com/getuser.do?id=240453551
这是校内网的地址,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号。
39 .2008/5/13 21:29:00
我也是学法的
真是耻与这种分不清辩论和对骂的人为伍!
这种人和他什么专业什么文化水准没关系,就和他家教、和他道德、和他RP有关系
而且感到他的心理有偏执狂的变态倾向
绝对别理他,RS都上了,还要理论个什么?
就删除他留言,见到就删,他真敢做什么过分的就报警
怕他什么呢?
唯一要避免的就是继续和他对话,偏执人格是精神病医院都难治好的顽疾之一,因为当事人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的时候,你越理睬他他就越来劲,就算辩不过你、骂不过你,也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粘住你死缠住你不断骚扰你,他要的就是“永远正确”的“胜利”——如果全世界都反对他,那也是全世界错了!为了证明自己“永远正确”,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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