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发求助帖,希望有能帮助我的好心人.
事情是这样的:98年的时候我和父母搬来上海市区住,市区的房子是奶奶的.以前这个房子里有大叔叔一家和小叔叔一家以及奶奶共同居住,后来由于福利分房,大叔叔一家分到房子搬出去了,后来小叔叔一家和奶奶有所矛盾,奶奶要让我们一家住进来,让他们家搬出去.我父母当时出了钱买了房子给他们搬出去住,后来一直是我们3个居住至今.
前段时间,由于父母矛盾(并未离婚),母亲和我搬出来居住,居住的房子是父母后来以共同的名义买来的.父亲依旧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前几天他说他要将那里的房子借给大叔叔一家居住,父亲自己在外借离上班地点近的房子住,房租由大叔叔一家承担,现在我和母亲担心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问题有以下几个:
1.大叔叔一家在那里居住多少年之后会变成"事实居住"?(他们一家三口现只有1个人户口在此)他们这样住进来会对拆迁时的分配产生怎样的影响?
2.我母亲担心大叔叔一家会将家中另外人的户口迁人,户口的迁人需要谁的签字?
3.条款中规定"一旦公房拆迁,被拆迁人是否可以选择房屋调换还是拿拆迁款",被拆迁人是指户主还是户口本中所有人?(户主和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是我小叔叔)如果选择房屋调换,是否其他人不可以享受拆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