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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athena2010/5/4 2:52:00
请看LZ真诚的双眼,相信我,绝不是故意挖坑给GN们跳的
只是今晚想要填坑时灵感却到了,于是就顺势写下XD
字里行间有点暧昧不明,看不明白或口味不对请别追打(汗)
至于那些真正的坑,这些天LZ都会努力去,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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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出公寓的时候,天还未亮,但淡黄的街灯还是光得刺眼,我忍不住抬起手挡住眼,暗嘲眼睛坏的人真不适合夜间活动,然后不期然想起刚才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房中被那双明亮有神的眼睛盯着看,那种触电般的刺激感一涌而上。
人总是被自己所缺失的东西所吸引,但那不是单纯的憧憬,只是贪婪的zhan_you。
沿着冷清的马路往前走,不合季节的晚风刮起来有点强,微凉的空气从飘扬的衣摆灌进来,拂过背上未及清洗的汗水,身体稍为_chan抖一下。做完以后还是该洗个澡,我自顾自的说,但一想到弄醒对方以后又得故作不舍地纠缠一番,还是勉强下来撤了再算,即使仍然湿润的下身残留那人的气息,挥之不去。
愈是刻意忽略,记忆却愈是鲜明。
伸手从库袋里掏出手机,指尖却先摸到那张已被压得皱巴巴的名片。哪有人在夜店搭讪会交换名片的,不是正经八百的闷骚鬼就是趾高气扬的得瑟鬼罢了。但从他坦然的目光便知他只是爱挑最为直截了当的方法办事,就正如把自己带回房后就二话说压到床上去,热口勿时总往最敏感刺激的部位下手。
毫不掩饰的热情,也同样是毫不掩饰的冷酷。
于是我也以最为直截了当的方式向他发了电邮,在主旨一栏就是「再见」二字,令人一目了然,留待内容一栏才作补充,「就是再也不见的意思」,然后拇指移至「发送」的标示准备按下,才想起输人在对方手机里的号码是自己胡编的,便思索着电邮的署名起来。
假如可以的话,我相信附上一个口勿会比一个字更能令你想起我。
姓名也不过是一种称呼吧。虽然被我这样敷衍过去,但那人意外的锲而不舍,于是我唯有报上名字。Jun。对方也是个聪明人,猜到这已是我的底线,便没有追问姓氏,反而问起那字的写法。我嘲弄的笑,你又不是打算要跟我签字结婚,不知道也没关系嘛。但他继续说出一些同音异字来,顺?纯?准?淳?隼?我边听边笑边摇头,最后赶在他说起那字时凑过脸去口勿住他。
你应该不会知道,声音比文字更叫人深刻难忘吧。
我的左手把手机揷回库袋里,右手就摸着衬衣的口袋,竟是空空如也,于是在脑内搜索一遍,想出唯一可能就是刚才在忙乱之间被人扒去上衣后随手一丢,整盒烟也就掉到地上吧。真是浪费,才抽了几根而已。我喃喃自语的说。
不过还好只是掉了烟,不是掉了心。
我轻轻的笑了,然后重新提起脚步走,鞋跟撞地时发出的声响在路上回荡,像水波那样缓缓漫开,直至淹没整个城市。我停下步伐,低头那看附在脚边的影子,忽尔有点嫉妒它,一到天亮便能消失不见,没剩一点痕迹,如此一来就不用烦恼如何道别。
因为比起再见,其实我更想说,我爱上了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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