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判决首例婚姻法新解离婚案 女方未分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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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第18263位读者

楼主 = =2011/8/27 19:33:00

2 = =2011/8/27 19:49:00

BT太招摇了

觉得判的挺公正

3 = =2011/8/27 19:52:00

看了,离婚以后男方有小三、车子、房子,女方没车、没房、有个拖油瓶的孩子……

以后一定要注意保存银行对账单之类的付款凭证

4 = =2011/8/27 19:54:00

原来被家瀑了不能还手,只要对男方动过手了就不算家瀑了啊?

5 ==2011/8/27 19:54:00

想问一句,如果一起还贷10几年,房子没写女方的名字,这房子怎么判?

6 = =2011/8/27 19:56:00

==2011-8-27 19:54:00
想问一句,如果一起还贷10几年,房子没写女方的名字,这房子怎么判?
=====
房子如果是婚前买的,该是谁的是谁的

7 = =2011/8/27 19:56:00

一起还贷,房子市价都100W了,结果女方连10W都分不到?

8 = =2011/8/27 19:57:00

早说过了,现在首付没你名字,所谓共同还贷就是你借钱给你老公买房,将来离婚他还给你同样的钱+增值部分就是了。

你拿着这些钱,看还能不能支撑着现在房子的首付。

9 = =2011/8/27 19:57:00

艹,被家瀑了,还不兴正当防卫了。。。

10 = =2011/8/27 19:59:00

觉得判得挺公正+1

大概LX会有人JD我

11 = =2011/8/27 20:00:00

想问一句,如果一起还贷10几年,房子没写女方的名字,这房子怎么判?

==============

按照这个案例的算法就是10年所还房款/2*增值倍数

个人觉得仅仅从数值上来算还是比较合理

当然如果一定要数字化为孩子家庭付出的部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12 = =2011/8/27 20:01:00

太可笑的判决,太可笑的法律

13 = =2011/8/27 20:01:00

觉得判得挺公正+1

大概LX会有人JD我

------

+1 女方本来也就没出多少钱

14 = =2011/8/27 20:02:00

想问一句,如果一起还贷10几年,房子没写女方的名字,这房子怎么判?
=====
房子如果是婚前买的,该是谁的是谁的
-------------
但是女方可以分到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还贷的一半(不管这贷款是男方还还是女的还的)
以及这期间房子升值的钱的一半
所以其实很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感觉媒体跟着瞎起哄,根本就是一点不懂法

15 = =2011/8/27 20:02:00

看来看去还是别结婚了

16 = =2011/8/27 20:03:00

各执一词

女的说男的家瀑她

男的说没家瀑,且女的用电话砸他用手抓他

所以这点其实没法鉴定

财产本来就该是谁的是谁的

孩子,女的说要自己抚养,法院也判给她了并由男方出抚养费

挺公正

17 = =2011/8/27 20:05:00

要那女人房子首付真的出了3W块钱的话。。。真是亏到姥姥家去了。。。

18 = =2011/8/27 20:05:00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感觉媒体跟着瞎起哄,根本就是一点不懂法
========
上次看了两个法学女生写的解析觉得挺不错
另外还是那个话,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人,还是表结婚比较适合你们

19 = =2011/8/27 20:06:00

看了渣浪评论里男人们欢欣鼓舞的嘴脸被EX到了

20 = =2011/8/27 20:06:00

还有这根本不是新法律,司法解释是最高院出的司法解释

立足于原来的婚姻法

最高院这次颁布不过是指导下级法院,以后参照这个办

但是如果真的违背立法者原意,

还可以由人大常委会出台立法解释,那么这个司法解释就失效了

21 = =2011/8/27 20:07:00

婚姻法刚出来的,以前结婚的人哪有那心眼留证据啊

22 = =2011/8/27 20:08:00

这法官判的不错

23 = =2011/8/27 20:10:00

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有几个钱是男人赚的,还不都是男方家里出的

真正有脑子的女人都会在婚后买套房子,身边不少都是这么做的

这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最起码会判一人一半

24 = =2011/8/27 20:11:00

上次看了两个法学女生写的解析觉得挺不错
另外还是那个话,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人,还是表结婚比较适合你们
---
是上次那楼的圣母又来混淆视听了?粗体的论调在很是够了

25 = =2011/8/27 20:12:00

中国这个社会有多少个女的会在被家瀑的时候留下证据的

26 = =2011/8/27 20:13:00

想问一句,如果一起还贷10几年,房子没写女方的名字,这房子怎么判?
=====
房子如果是婚前买的,该是谁的是谁的
-------------
但是女方可以分到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还贷的一半(不管这贷款是男方还还是女的还的)
以及这期间房子升值的钱的一半
所以其实很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感觉媒体跟着瞎起哄,根本就是一点不懂法
============
那为啥这女的只分到了不到10W?

27 = =2011/8/27 20:17:00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感觉媒体跟着瞎起哄,根本就是一点不懂法
========
上次看了两个法学女生写的解析觉得挺不错
另外还是那个话,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人,还是表结婚比较适合你们
--------
我跟老妈说了以后,我妈说你都还没结婚就乱想些啥,再说结婚一定得离

28 = =2011/8/27 20:17:00

上次看了两个法学女生写的解析觉得挺不错
另外还是那个话,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人,还是表结婚比较适合你们
---
是上次那楼的圣母又来混淆视听了?粗体的论调在很是够了
==========
DL不是纯圣母就是WSN
这年头男人越来越靠不住还不许女人没安全感多为自己考虑考虑了?

29 = =2011/8/27 20:18:00

但是女方可以分到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还贷的一半(不管这贷款是男方还还是女的还的)
以及这期间房子升值的钱的一半
所以其实很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感觉媒体跟着瞎起哄,根本就是一点不懂法
============
那为啥这女的只分到了不到10W?
========
你仔细看下,这房子虽然是归了男方,但是贷款还没还完的

30 = =2011/8/27 20:19:00

但是女方可以分到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还贷的一半(不管这贷款是男方还还是女的还的)
以及这期间房子升值的钱的一半
所以其实很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感觉媒体跟着瞎起哄,根本就是一点不懂法
============
那为啥这女的只分到了不到10W?
---------------
10万是最后分的吧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又不只是分房子
还有其它动产,还有可能有共同债务
最后10万吧,
再说看新闻,07年买到现在离婚,具体升值多少都不肯评估,怎么给他俩算钱啊

31 = =2011/8/27 20:20:00

但是女方可以分到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还贷的一半(不管这贷款是男方还还是女的还的)
以及这期间房子升值的钱的一半
所以其实很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感觉媒体跟着瞎起哄,根本就是一点不懂法
============
那为啥这女的只分到了不到10W?
=========
非你LS
这套房子在3年时间还款为9.7万
除以2就是4.85
再乘以3年内升值的2倍 最后为9.7万
没错啊

32 = =2011/8/27 20:23:00

上次看了两个法学女生写的解析觉得挺不错
另外还是那个话,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人,还是表结婚比较适合你们
=========
关于粗体
我只觉得根本就是屁话
我姐跟姐夫就是没分
结婚后我姐很能干,买新房子的首付,分期基本都是她付的,但房子写了俩人的名字
还款每次是她拿出钱后叫姐夫去还得
这样要是将来离了的话,等于那些钱都是姐夫出的了
于是LS的粗体根本就是屁话,如果你自己出不起那些个钱当然说这种话不腰疼了,
但如果钱都是你出的,连给自己将来个保证都不能啊?
要求点自己的权益保证结果就被说不配结婚,那这个社会上的99%的人都别结了

33 = =2011/8/27 20:25:00

某些脑残表以懂不懂法来压人,真以为自己是什么重要货色啊!

这L实在看不下去,女人摆明弱势团体,离婚优待女人是对男女平等的体现,哪个发达国家婚姻法像天朝这么偏心?

34 = =2011/8/27 20:27:00

判的挺公正+1

问下家瀑怎么留证据?

35 ==2011/8/27 20:27:00

我突然有点庆幸我还没未婚。。。

36 = =2011/8/27 20:27:00

不觉得这个判的公平
的确房子女方没出多少钱
但是在这段婚姻中
男方家瀑+疑似小三
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
这种情况判男的净身出户都不过分

37 = =2011/8/27 20:28:00

判的挺公正+1

=====

如果那女人是你,还敢这么说吗?

38 = =2011/8/27 20:29:00

我突然有点庆幸我还没未婚。。。
====

姑娘表结了,做鸡都比这强

39 = =2011/8/27 20:30:00

家瀑之后是不是应该去医院检查留证?

还结个什么婚哟orz

40 = =2011/8/27 20:30:00

某些脑残表以懂不懂法来压人,真以为自己是什么重要货色啊!

这L实在看不下去,女人摆明弱势团体,离婚优待女人是对男女平等的体现,哪个发达国家婚姻法像天朝这么偏心?

------------

TC圣母典范会告诉你,她有父母给她买房买车存棺材本,所以不好意思占她为之付出为之生儿育女的男人的便宜╮(╯▽╰)╭

41 = =2011/8/27 20:30:00

不觉得这个判的公平
的确房子女方没出多少钱
但是在这段婚姻中
男方家瀑+疑似小三
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
这种情况判男的净身出户都不过分
-------
看样子女方家瀑后没有去做验伤报告
也没能捉到小三证据
所以也只能这样判了
这女人真是倒霉啊

42 = =2011/8/27 20:31:00

判的挺公正+1

问下家瀑怎么留证据?

==========

报警,医院验伤好像都可以

觉得判的挺公平再+1

被JD前抱头跑走

43 = =2011/8/27 20:31:00

男方家瀑+疑似小三
=======
证据呢?男的还说女的也打他了
至于小三问题,是前女友来闹过一次,要求赔钱
男的也说了婚后就没和前女友来往了
什么证据都没有空口白话有P用

44 = =2011/8/27 20:31:00

离婚优待女人是对男女平等的体现

==============

+1

不以这个案例来讨论,我只想说那些认为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追求事业的,尤其是结了婚还没要小孩的,等你到了30岁就知道了。,你就算想拼,也要看你公司愿不愿给你机会拼

45 = =2011/8/27 20:32: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46 = =2011/8/27 20:33:00

TC圣母典范会告诉你,她有父母给她买房买车存棺材本,所以不好意思占她为之付出为之生儿育女的男人的便宜╮(╯▽╰)╭

======

表拿非典当典型

47 = =2011/8/27 20:34:00

女方毫无证据的说男方家瀑她

法院也很难办的

48 ==2011/8/27 20:35:00

姑娘表结了,做鸡都比这强
====================
姑娘,能不能表用这个字

49 = =2011/8/27 20:35:00

男方家瀑+疑似小三
=======
证据呢?男的还说女的也打他了
至于小三问题,是前女友来闹过一次,要求赔钱
男的也说了婚后就没和前女友来往了
什么证据都没有空口白话有P用
==========
男的对女人动手了女人还不能还手了?
男的说婚后没和EX来往了怎么表证据了?
XQ怎么总有些女人一切都站在男方立场考虑问题呢?

50 = =2011/8/27 20:35:00

= =2011-8-27 20:32: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51 = =2011/8/27 20:37:00

= =2011-8-27 20:35:00
男方家瀑+疑似小三
=======
证据呢?男的还说女的也打他了
至于小三问题,是前女友来闹过一次,要求赔钱
男的也说了婚后就没和前女友来往了
什么证据都没有空口白话有P用
==========
男的对女人动手了女人还不能还手了?
男的说婚后没和EX来往了怎么表证据了?
XQ怎么总有些女人一切都站在男方立场考虑问题呢?
========
你是上帝吗
你就知道女的打男的是因为被家瀑了?你开天眼了啊

52 - -2011/8/27 20:37:00

这10W拿不拿得到手还另说呢~

就算判给女方100W,男的拿不出还不是白判

53 = =2011/8/27 20:37:00

男人二婚是个宝,女人二婚是根草

为什么有的国家人家是只要女的没过错就可以多分,那是出于照顾女性以后生活考虑,当然,我们国家多“自立自强”的姑娘,他们认为这是不平等,这是对妇女的歧视,有这种想法的女人该羞愧。

54 = =2011/8/27 20:37:00

= =2011-8-27 20:32: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55 = =2011/8/27 20:38:00

估计人家要是每次被家瀑了都去验伤留证据

XQ的圣母们又该说这是不想好好过日子的表现这婚还不如不结呢吧?

56 = =2011/8/27 20:38: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要有证据才行,有证据才担责任
国外离婚妇女是有赡养费,但房子不是自己买的也分不到

57 = =2011/8/27 20:39:00

男方家瀑+疑似小三
=======
证据呢?男的还说女的也打他了
至于小三问题,是前女友来闹过一次,要求赔钱
男的也说了婚后就没和前女友来往了
什么证据都没有空口白话有P用
==========
男的对女人动手了女人还不能还手了?
男的说婚后没和EX来往了怎么表证据了?
XQ怎么总有些女人一切都站在男方立场考虑问题呢?
========
你是上帝吗
你就知道女的打男的是因为被家瀑了?你开天眼了啊
===========
你不也在开天眼呢么,咱俩一起开呗

58 = =2011/8/27 20:39: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你说的该不是神马QJ犯被弄断了小JJ受了重伤那个吧

59 = =2011/8/27 20:40:00

离婚优待女人是对男女平等的体现

==============

+1

不以这个案例来讨论,我只想说那些认为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追求事业的,尤其是结了婚还没要小孩的,等你到了30岁就知道了。,你就算想拼,也要看你公司愿不愿给你机会拼

=============

+N

我们公司就明确表有孩子的女人,表夫妻一起进来

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女人要照顾孩子兼顾工作的很难

这社会在事业上明显对男性的有待要远高于女性

凭什么在这种时候就来这种所谓的男女平等了?

本来社会就没在就业过程中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本来在某些方面上就该偏向于弱势的女性才对。

看看真正社会福利好的,社会平稳的国家哪个像中国这样对女人要求的这么苛刻了?

中国社会其实完全是看似女性很强势有男女平等的趋势,但实际算下来根本就是女性完全处于弱势群体

60 = =2011/8/27 20:40:00

这女的就是没抓到小三的证据,家瀑了也没报过警,才被判成这样吧

61 = =2011/8/27 20:41:00

判的挺公正+1

问下家瀑怎么留证据?

==========

报警,医院验伤好像都可以

觉得判的挺公平再+1

被JD前抱头跑走

---------

觉得挺公正的+1

法院讲证据的,女方空口说家瀑和小三没用的,用说的谁不会。

司法解释是立足于婚姻法的,离婚案的判别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62 = =2011/8/27 20:40:00

家瀑,被打了可以喊110,这样就有出警记录,然后再去医院做个检查,拍个片子

这两样一结合不就是证据吗

像家瀑还有虐待等婚姻过错方确实是要赔偿的

63 = =2011/8/27 20:40: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会判防卫过度,犯法的

64 = =2011/8/27 20:41:00

姑娘表结了,做鸡都比这强

============

SJB还是WSN,要做X你自己去

65 = =2011/8/27 20:41:00

不说房子车子怎么判的,赡养费一个月1500太猎奇了吧
女方没房子啊,判的时候不把这条考虑进去了
一个月1500,一个女人带一个孩子,现在择校费补习费学费都贵的要死,尼玛怎么过啊
你说要追求什么狗屁的男女全然平等,法律不偏向女性就算了
小孩属于完全的弱势方吧而且看新闻年纪很小,完全没有生存能力,这尼玛判的太屎了,orz讲话粗俗了gomen

66 = =2011/8/27 20:42:00

法律不等于道德
从这个案例来看,我也赞成法官这个判法
同跟着在被JD前逃走

67 = =2011/8/27 20:42:00

那是,现在的法律都缺德了

68 = =2011/8/27 20:43: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你说的该不是神马QJ犯被弄断了小JJ受了重伤那个吧
----------------
那个怎么还真有人信,辟谣多少回了。强X的时候是正当防卫,掐死对方都是无罪的。

69 = =2011/8/27 20:43:00

我们公司就明确表有孩子的女人,表夫妻一起进来

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女人要照顾孩子兼顾工作的很难

这社会在事业上明显对男性的有待要远高于女性

凭什么在这种时候就来这种所谓的男女平等了?

本来社会就没在就业过程中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本来在某些方面上就该偏向于弱势的女性才对。

看看真正社会福利好的,社会平稳的国家哪个像中国这样对女人要求的这么苛刻了?

中国社会其实完全是看似女性很强势有男女平等的趋势,但实际算下来根本就是女性完全处于弱势群体

======

+1

这还是大城市的活法,农村更表提了

70 = =2011/8/27 20:43:00

?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会判防卫过度,犯法的
===========
哪有此事,这种情况下杀死对方也是正当防卫

71 = =2011/8/27 20:43:00

本来社会就没在就业过程中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本来在某些方面上就该偏向于弱势的女性才对。

看看真正社会福利好的,社会平稳的国家哪个像中国这样对女人要求的这么苛刻了?

中国社会其实完全是看似女性很强势有男女平等的趋势,但实际算下来根本就是女性完全处于弱势群体

=========

GN,来上粗体的例子吧

72 = =2011/8/27 20:43:00

= =2011-8-27 20:40: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会判防卫过度,犯法的
=========
防卫过度的标准是啥= =
在那种情况当然是逮着机会就反抗
难道还要一边反抗一边回忆防卫过度的标准?
如果只有防卫过度才能保障自身安全
那岂不是只能等着被QJ?

73 = =2011/8/27 20:44:00

法院这么判没错……

因为婚姻法这个13点依据在那摆着它这么判完全是没问题的

问题是这婚姻法真是太13了orzzzzz

74 = =2011/8/27 20:44:00

强X确实属于无过当防卫,就是说你失手杀了那男的也没关系

上面姑娘举的例子你有仔细看那个案情么,有的时候真的是以讹传讹,

刑法里面随便一个细节都会导致不同罪名

75 0.2011/8/27 20:45:00

?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会判防卫过度,犯法的
=========
防卫过度的标准是啥= =
在那种情况当然是逮着机会就反抗
难道还要一边反抗一边回忆防卫过度的标准?
如果只有防卫过度才能保障自身安全
那岂不是只能等着被QJ?
===
记得那条消息好像是说反抗的时候qjf的xx折断死亡了
然后判了女的 不过是在wb看到的 也不知道真假

76 = =2011/8/27 20:45: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你说的该不是神马QJ犯被弄断了小JJ受了重伤那个吧
----------------
那个怎么还真有人信,辟谣多少回了。强X的时候是正当防卫,掐死对方都是无罪的。
========
啥时候有辟谣了?
那请问男人家瀑的时候女的是还手啊还是不还手啊?
还了手男方是不是就无过错了?

77 = =2011/8/27 20:45: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所以说及时取证还有请个好律师是很重要的
当然在tc最重要是有个好后台

78 = =2011/8/27 20:46:00

老实说,我不想JD

我只真心想说,我很希望那些说公平的GN自己遇上这事看看

要么,你自己真的非常强大,能在现在这个社会上站稳赚大钱

要么你家里能无休止的DT你

否则,我真心想知道到时候说公平的人还能说出这种话来不

估计说这种话的都是还没体会过社会压力的若手吧……

79 = =2011/8/27 20:46:00

男人二婚是个宝,女人二婚是根草

为什么有的国家人家是只要女的没过错就可以多分,那是出于照顾女性以后生活考虑,当然,我们国家多“自立自强”的姑娘,他们认为这是不平等,这是对妇女的歧视,有这种想法的女人该羞愧。

------------------

很遗憾,今天还和朋友谈论到这样的事。她也是这个所谓女人要'自强自立'的论调,认为男人付的首付或者男人父母给买的房是属于男方的财产所以女人要求分房是对男方的不公平。看来有这样观点的人也不在少数啊。

80 = =2011/8/27 20:46:00

几年刑法修正案8出台,废除了那么多死刑,

其它量刑变化也很多

那才是正儿八经的新法,可不是啥司法解释

也没看见啥媒体可劲儿炒作

81 = =2011/8/27 20:47:00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瀑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姧,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

怎么有人随口就来呢,强X是完全适用于正当防卫的。

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姧,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82 = =2011/8/27 20:47:00

老实说,我不想JD

我只真心想说,我很希望那些说公平的GN自己遇上这事看看

要么,你自己真的非常强大,能在现在这个社会上站稳赚大钱

要么你家里能无休止的DT你

否则,我真心想知道到时候说公平的人还能说出这种话来不

估计说这种话的都是还没体会过社会压力的若手吧……

==========

估计那些都是家里很有钱,靠爹妈就能买得起好几套房的

83 = =2011/8/27 20:47: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会判防卫过度,犯法的
===========
哪有此事,这种情况下杀死对方也是正当防卫
---------
上次那个男的QJ某女,结果被那女的咬断舌头吐回去orz,女的就赔钱了

84 = =2011/8/27 20:47: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你说的该不是神马QJ犯被弄断了小JJ受了重伤那个吧
----------------
那个怎么还真有人信,辟谣多少回了。强X的时候是正当防卫,掐死对方都是无罪的。
========
啥时候有辟谣了?
那请问男人家瀑的时候女的是还手啊还是不还手啊?
还了手男方是不是就无过错了?
======================
问题不在于还不还手,在于你拿不拿的出验伤单

85 = =2011/8/27 20:47:00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他人损害的 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但是依据刑法 防卫过当的 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6 = =2011/8/27 20:47:00

防卫过度的标准是啥= =
在那种情况当然是逮着机会就反抗
难道还要一边反抗一边回忆防卫过度的标准?
如果只有防卫过度才能保障自身安全
那岂不是只能等着被QJ?
===
记得那条消息好像是说反抗的时候qjf的xx折断死亡了
然后判了女的 不过是在wb看到的 也不知道真假
=========
谣言,感兴趣的人搜一下子就能找着,一看就知道是编的,上回有个楼有人拿这个血书刷屏被叉了,印象挺深的

87 = =2011/8/27 20:49:00

不说房子车子怎么判的,赡养费一个月1500太猎奇了吧
女方没房子啊,判的时候不把这条考虑进去了
一个月1500,一个女人带一个孩子,现在择校费补习费学费都贵的要死,尼玛怎么过啊
你说要追求什么狗屁的男女全然平等,法律不偏向女性就算了
小孩属于完全的弱势方吧而且看新闻年纪很小,完全没有生存能力,这尼玛判的太屎了,orz讲话粗俗了gomen
========
孩子是女方要求抚养的
三岁,暂时应该不需要择校费补习费,至于学费,九年义务教育是免学费的好像
长大了,女方提出合理的费用要求男方照理是会给的吧,不给那时法院也会解决的
所以觉得以当时的情况1月1500的抚养费判的比较合理

88 = =2011/8/27 20:49:00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瀑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姧,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

怎么有人随口就来呢,强X是完全适用于正当防卫的。

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姧,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

然后不会有人问,你怎么能证明他是要QJ你呢吧,人都死了,证据呢?

89 = =2011/8/27 20:49:00

天朝女性生存手册

要点一:保存各种单据,包括路边小摊上买的一把小白菜

要点二:练就强健的体魄和各种格斗技,家中安装全方位摄像头,一旦吵架立马报警

要点三:熟读各种法律,了解时事动向,即使反应,斗智斗勇

……

或者,还有一个简便的办法——不结婚

90 = =2011/8/27 20:49:00

防卫过度的标准是啥= =
在那种情况当然是逮着机会就反抗
难道还要一边反抗一边回忆防卫过度的标准?
如果只有防卫过度才能保障自身安全
那岂不是只能等着被QJ?
=========
抬头看LS几层
QJ不存在防为过当

91 = =2011/8/27 20:50:00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他人损害的 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但是依据刑法 防卫过当的 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但是姑娘你刑法还是没有学好啊
像杀人强姧抢劫这类特殊瀑力型犯罪确实是实行无过当防卫
是你上面的例外情形

92 = =2011/8/27 20:50:00

表示在袋鼠国没有啥表三十岁以上或者表有孩子的女性的隐形规定
HR拒绝一个人必须要完美的理由,稍微有点模糊搞不好别人就告你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orz
产假什么的真不清楚,不过只知道这边生孩子ZF会补助

93 = =2011/8/27 20:50: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那个是假新闻吧,辟谣了的

94 = =2011/8/27 20:50:00

家庭本身就是个经济共同体,人国外还规定赡养费一说,就是离婚后有经济优势一方补贴给经济劣势一方,甚至到对方再婚为止。因为人家认为作为经济共同体,一方在事业上有成了,意味着另一方对家庭贡献了更多的时间精力,他/她牺牲了自己的事业和未来的机会。这不限男女。我不谈什么保护妇女,就是把婚姻中两个人视为中性个体,要是我们国家有这么一条,我立马什么都不说话

95 = =2011/8/27 20:51:00

= =2011-8-27 20:46:00

几年刑法修正案8出台,废除了那么多死刑,

其它量刑变化也很多

那才是正儿八经的新法,可不是啥司法解释

也没看见啥媒体可劲儿炒作

=======

刑法不热,婚法关于房产裁定的新司法解释热了,这不正正好好的说明了现在社会矛盾聚焦在哪里么

96 = =2011/8/27 20:52:00

几年刑法修正案8出台,废除了那么多死刑,

其它量刑变化也很多

那才是正儿八经的新法,可不是啥司法解释

也没看见啥媒体可劲儿炒作

=======

刑法不热,婚法关于房产裁定的新司法解释热了,这不正正好好的说明了现在社会矛盾聚焦在哪里么

========

+1

大多数人这辈子都没机会碰倒遇上刑法的情况

但是几乎每个人都要买房都要结婚

97 = =2011/8/27 20:52: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
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你说的该不是神马QJ犯被弄断了小JJ受了重伤那个吧
----------------
那个怎么还真有人信,辟谣多少回了。强X的时候是正当防卫,掐死对方都是无罪的。
========
啥时候有辟谣了?
那请问男人家瀑的时候女的是还手啊还是不还手啊?
还了手男方是不是就无过错了?
------------------
GN看清楚啊我说的是小JJ断了的那个新闻啊不是BT这个。
辟谣新闻:

http://news.longhoo.net/2010-03/30/content_2004584.htm

“不主动配合强姧,致强姧者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3月28日,网络上流传的一个帖子引起广泛关注,天涯论坛、百度贴吧、红网、大河论坛、洛阳信息港等国内知名网站纷纷转载。


昨日,处在舆论漩涡中心的涉事单位——(河南)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和洛龙区人民法院,联合向商报发来声明,澄清事实,表示该案根本不存在,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在诋毁和诽谤,他们已向Gong_An机关报案。



98 = =2011/8/27 20:52:00

GN,来上粗体的例子吧

=====

表太多 没看titanic吗? 生死关头不是先让老弱妇女吗? 日常做电梯让女人先进 为女人开门

远的不说,看看霓虹吧 天朝很多人认为的男权社会也比天朝女权啊

99 = =2011/8/27 20:52:00

那如果被家瀑了真的不能还手?还手了男方就没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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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起来上次那个QJ案,被QJ的女生是把那男的打伤了还是打死了,反正最后是判了那个女的错
====
我怎么记得强X的防卫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打死也不犯法的
-------------------------
会判防卫过度,犯法的
===========
哪有此事,这种情况下杀死对方也是正当防卫
---------
上次那个男的QJ某女,结果被那女的咬断舌头吐回去orz,女的就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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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来源吧,虽说现在冤假错案挺多的,但哪有判了QJ罪还这么判的道理
那个神马干部QJ妇女被弄成重伤的uwasa真的挺恶心的

100 = =2011/8/27 20:53:00

= =2011-8-27 20:49:00

不说房子车子怎么判的,赡养费一个月1500太猎奇了吧
女方没房子啊,判的时候不把这条考虑进去了
一个月1500,一个女人带一个孩子,现在择校费补习费学费都贵的要死,尼玛怎么过啊
你说要追求什么狗屁的男女全然平等,法律不偏向女性就算了
小孩属于完全的弱势方吧而且看新闻年纪很小,完全没有生存能力,这尼玛判的太屎了,orz讲话粗俗了gomen
========
孩子是女方要求抚养的
三岁,暂时应该不需要择校费补习费,至于学费,九年义务教育是免学费的好像
长大了,女方提出合理的费用要求男方照理是会给的吧,不给那时法院也会解决的
所以觉得以当时的情况1月1500的抚养费判的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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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地方不知道,帝都幼升小的择校费,好一点的就是十万以上,这小孩三岁,再过两年就小学了吧,义务教育就是个屁,补课费也贵的要死,别说什么不去补就行了,大环境就是这样,大家智商差不多,不补学的就比别人少,更何况很多老师都是课上讲一半再靠补课赚钱的,光靠头悬梁锥刺股就能第一的时代早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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