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面,没有ZB在手,只有假体↓,请GNS原谅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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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欧洲某国时差er,当地有另一个TCer想让我帮她一个忙,需要跟她以前的aupair雇主(类似国外寄宿家庭的东西,类似于为寄宿的家庭工作)签字,然后她雇主把钱转到我这里,我再把钱给她。但是我比较胆小,总觉得签字的东西可大可小,就拒绝了,然后我觉得对方好像炸毛了。想问GNS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应该远离那个TCer比较好?还是其实是我做人太胆小了?
事情的起因是,本来那个TCer是可以一直呆在现在的家庭里为他们工作,包吃住,但是她说这个家庭现在有他们自己的原因,无法再让她住在他们家。但是,这个家庭愿意帮助她,只要跟这个家庭的雇主签字(因为她雇主想用正式的途径把钱给她),表示她与这个家庭有雇佣关系,他们就会每月给她600欧元,而且她不再需要为这个家庭工作。但是,我所在的时差国规定留学生每周打工时间是有限的,如果她自己跟这个家庭签了带有雇佣关系的合约,就等于把打工的时间限额用了,她就无法再去找别的兼职。她的意思是想让我把我的打工时间额度“借”给她(因为我还有半年多就毕业了,学业太忙没法打工)。她说我没有任何风险、也没有任何责任。
但我真的是怎么都害怕会出问题TAT因为对于她来说,假如她自己跟这个家庭签了合同,她再找兼职就是违法的。如果我替她签了,若然不幸地这件事被发现了,我应该也是有责任的。她一直让我去跟她的雇主谈,从31号一直到今天,我已经拒绝得很明确,她还是纠缠了2天ORZ 直到今天她才好像是放弃了,而且好像是对我“连去跟她雇主谈一谈”都不去这件事相当生气。因为她自己说她状况很困难,学费是家里借钱筹的,她父母没能力还,并且她也不想让她父母帮她还,所以她必须要去打工。我又觉得很内疚……
居然打了这么长,请GNS表见怪,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