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永远都不缺神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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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第7989位读者

楼主 = =2012/1/16 11:22:00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2 = =2012/1/16 11:22:00

刚还在办公室讨论,真相如果真是这样的,舆论真可怕……

3 = =2012/1/16 11:24:00

大致了解下 老人是从后面上车 彭从后面下车这个顺序上本来就是老人不对的了

4 = =2012/1/16 11:25:00

看到全文了,http://news.qq.com/a/20120116/000852.htm?qq=0&ADUIN=1031440964&ADSESSION=1326675771&ADTAG=CLIENT.QQ.3493_.0

是我太阴暗还是怎样,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5 = =2012/1/16 11:29:00

我一直以为这件事的影响不仅仅在于真相如何,而在于当时法官裁判的方式和态度啊,不是说法官当时说什么如果你没撞你干嘛要去扶?这一点是最伤人心的吧,那让无私帮人的根本没有立场了呀

彭宇有没有撞人是个例,但这样的裁判一出,让其他人怎么办?见义勇为帮助别人的人不求别人感谢,但总得希望表被栽赃吧

6 ==2012/1/16 11:31:00

每次谈到道德水平的话题都要拿南京的事出来当源头说,南京的领导被上头骂了吧XD。。。

7 = =2012/1/16 11:32:00

不管这个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tc的法律和法律部门都存在着很多问题

tc确实有很多靠碰瓷儿赚钱的人

不然开始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质疑了

至于这件事,怎样都好,双方都没意见的话也算圆满解决

8 = =2012/1/16 11:40:00

没人觉得笔录丢失这个也太巧了吧?
我记得那老太太的儿子是相关部门的

9 = =2012/1/16 11:42:00

在这件事情的真相说不清楚的情况下,任何评论都应该是理性的。我觉得大部分人太容易被煽动了。

10 = =2012/1/16 11:43:00

每次谈到道德水平的话题都要拿南京的事出来当源头说,南京的领导被上头骂了吧XD。。。
=========
+1XD

11 = =2012/1/16 11:44:00

调解这个程序本身就是司法的笑话。。。

12 = =2012/1/16 11:46:00

徐老太受了那么大的冤枉,为什么会平息呢,要知道当时舆论对她可是一点也不客气,网上多少人祝她早日升天,而她居然最后只要了一万块。
真委屈了会选择保密不给自己平反?

另外既然保密,为什么现在又拿出来说...

这洗白洗得表太明显

13 = =2012/1/16 11:50:00

舆论什么的,媒体什么的,太可怕了

14 = =2012/1/16 11:52:00

为嘛有越描越黑的感觉,要说的话当初就能洗了,何必等到现在?

15 = =2012/1/16 11:57:00

我一直以为这件事的影响不仅仅在于真相如何,而在于当时法官裁判的方式和态度啊,不是说法官当时说什么如果你没撞你干嘛要去扶?这一点是最伤人心的吧,那让无私帮人的根本没有立场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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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16 = =2012/1/16 12:08:00

尼玛

看到新闻第一反应以后谁再跟着舆论共舞谁就是SB

如果舆论都失去了功效,那就真是人情冷漠了= =

17 = =2012/1/16 12:08:00

而且这案子不管真相如何,都是不会有人去扶摔倒的老头老太了
麻烦不说,完全没法讲理
能帮忙打120,其它还能干啥?

18 = =2012/1/16 12:17:00

我一直以为这件事的影响不仅仅在于真相如何,而在于当时法官裁判的方式和态度啊,不是说法官当时说什么如果你没撞你干嘛要去扶?这一点是最伤人心的吧,那让无私帮人的根本没有立场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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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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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问,当时法官是不是确实有说过这句话?有可靠的消息来源么?

因为总觉得这句太弱智了,正常人不至于会傻到去开口问吧

19 ~~2012/1/16 12:19:00

这事可笑,那法官可是真被下放到街道去了,现在洗白是越洗越黑

20 = =2012/1/16 12:20:00

而且这案子不管真相如何,都是不会有人去扶摔倒的老头老太了
麻烦不说,完全没法讲理
能帮忙打120,其它还能干啥?
=========
我亲友的爷爷去年11月的时候摔了,有人去扶的
其实还是有不少人不会考虑这种事的

21 = =2012/1/16 12:23:00

笔录丢了?这么大的一个案子影响力那么大会笔录丢了?丢了不会补个笔录么?

没证据

口口声声都是这个政法委书记在发言

为什么彭宇不发言,为什么南京老太不发言?

官方发言你信不信?法院当时也是官方判决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22 = =2012/1/16 12:36:00

不管怎么样我是不会帮忙了,要帮也是跟别人一起的时候,拿手机录像然后才考虑帮忙

之前看新闻里不是说,一小孩跑到路上玩连着被几两车轧,中间是有间隔的,结果旁边的商户都眼睁睁看着不去帮忙,最后一环卫工阿姨看见了才抱到一旁的

其实第一次被轧了赶紧救起来说不定还有救,后来采访的时候都说怕被扯上关系。

其实那里有监控啊!监控正对着,事后都看的清清楚楚的。

所以说因为这些事,现在的人哪还敢随便帮人啊

23 = =2012/1/16 12:40:00

老实说这拨乱反正的时机也太微妙了,恰巧在中Y发文要求大力加强道德文明建设、大力宣传弘扬正面典型人物事迹等等等等的时候

有这么多苦衷早怎么不说,还有那么关键的笔录居然也能弄丢,算不算渎职啊= =?

24 = =2012/1/16 12:56:00

我一直以为这件事的影响不仅仅在于真相如何,而在于当时法官裁判的方式和态度啊,不是说法官当时说什么如果你没撞你干嘛要去扶?这一点是最伤人心的吧,那让无私帮人的根本没有立场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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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还有丢笔录的事情,不是有没有撞的问题,而是这个判决能不能服众,分析的何不合理的问题。就那法官的那一判决原因,真是让人心寒的不得了啊!

25 = =2012/1/16 13:36:00

那法官下放了,老太太都死了好像,说是因为一直有人登门骂她什么的

如果是真的,干嘛不早洗白……

26 = =2012/1/16 13:43:00

这个时间点突然出来个领导说这种话太微妙了,我反正是不信的。万一被诈个几w什么的,我一年都白做了,实在伤不起。

27 = =2012/1/16 13:48:00

反正我是不信

要是家里老人被人撞倒受那么大罪,结果只赔1w,你们谁肯谁信吧。。

28 = =2012/1/16 13:54:00

企鹅一弹出来就觉得是洗白,点进去看更微妙了,反正我是不信

29 = =2012/1/16 14:48:00

他们不是习惯等几年嘛

30 WB2012/1/16 14:51:00

@月寒书生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真相我最清楚!我是为数很少的知情人之一!法院开庭前,徐老太索赔十几万,他赔不起,于是找到个别非正式记者Z、X,彭宇得到指点,开始接受网络炒作、新闻包装,于是彭宇在事隔半年之后,突然提出自己当初是救徐老太被讹诈,从此全国人民一边倒同情他、支持他,这就是彭宇案真相

31 = =2012/1/16 14:57:00

就算30L是真的事情的本质也没什么变化啊

32 = =2012/1/16 15:15:00

30L要是知情人为什么早不说,还有徐老太平白背了个大黑锅,天天被网友骂去死,居然都不反击?

33 = =2012/1/16 15:17:00

公信力╮(╯▽╰)╭

34 = =2012/1/16 15:29:00

什么神展开,之前彭宇就说过“不是我撞她,是她撞我”这句话,有点脑子的都能想清楚是怎么回事。那些说为什么不反击的更搞笑,那些解释的人不都被你们骂回去了么

35 = =2012/1/16 15:34:00

黑暗的认为是被逼着承认的

36 = =2012/1/16 16:14:00

30L那记者自炒吧

什么时候不能说偏偏挑这个时候爆料,明显来骗注意力的

37 =。=2012/1/16 17:19:00

之前看新闻里不是说,一小孩跑到路上玩连着被几两车轧,中间是有间隔的,结果旁边的商户都眼睁睁看着不去帮忙,最后一环卫工阿姨看见了才抱到一旁的

其实第一次被轧了赶紧救起来说不定还有救,后来采访的时候都说怕被扯上关系。

其实那里有监控啊!监控正对着,事后都看的清清楚楚的。

所以说因为这些事,现在的人哪还敢随便帮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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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更蹊跷,2岁的小孩为什么身边没大人?孩子被撞了父母没想着救人而是找媒体哭诉,而且不找司机的麻烦只找路人的麻烦,孩子没了父母没事人一样烧烧继续做生意了。而且本来医院就免费救助,他们又全国募捐,本来说钱是给孩子治病的,孩子没了以后说要捐出去,后来又留着说要帮助更多人了

至于路人就更无辜了,看监控好多人根本就不是看到了绕开走,而是根本就没看到。你以为监控看得清清楚楚,但那是红外线监控,为了上新闻给大家看还调亮过。十月下着雨的傍晚,能有多清楚啊?

那段时间因为这事到处吵吵拒绝冷漠啥啥的,我真是边看边冷笑。

38 = =2012/1/16 17:54:00

就算是彭宇真的撞了老太,撞成啥样需要赔几十万?现在就是死了个壮劳力才赔多少钱?明显敲诈,被骂也是活该!

39 = =2012/1/16 19:32:00

第一次庭审没说自己做好事,后面开庭有高人指点,开始说做好人反被污蔑

这点某个和主审法院的法官交流过的老师也说过

40 = =2012/1/16 19:50:00

反正我一不会扶二不会捐红十字

摊手

41 = =2012/1/16 20:19:00

反正我一不会扶二不会捐红十字

摊手

======

同不想捐H十字

可架不住直接从工资里扣

42 = =2012/1/16 20:39:00

看了4L的链接“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这段不是老太自己不看人往后跑,结果撞上PY么,就因为老太骨折了于是被撞的要付十几万?

43 ....2012/1/16 21:06:00

看来看去排37L、那件事最过分就是小孩的父母和两个肇事司机、我觉得她父母是有罪的...

跟彭宇案无关,如果下车的话、不能只看后面?还要看前面、这个记住了.....懒人一枚从来只看后面有木有自行车电动车什么的....木有的话直接就下了....

44 = =2012/1/16 21:11:00

笔录丢失也太HHP,怎么不干脆说整个卷宗丢失了呢╮(╯_╰)╭

45 = =2012/1/16 21:43:00

ky的问,咱现在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
不过这法官真是半路出家的吧
另外同意43L,法律跟道德本来就是两个范畴,表掺和到一起,路人无罪,反而父母作为监护人属于照料才是有问题的
现在的媒体啊,语不惊人死不休

46 = =2012/1/16 21:47:00

这就是事实真相
至于当时为什么没人敢说是因为舆论一边倒,Zheng__Fu直接封口了

47 = =2012/1/16 22:00:00

这要是事实真相,当初早拿来洗白了
个人觉得是最近py, 小悦悦神马的太多·
ZF觉得不HX了,拿出来洗白
反正我现在除非是认识的人,否则只会打120

48 = =2012/1/16 23:17:00

ky的问,咱现在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
不过这法官真是半路出家的吧
另外同意43L,法律跟道德本来就是两个范畴,表掺和到一起,路人无罪,反而父母作为监护人属于照料才是有问题的
现在的媒体啊,语不惊人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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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是无罪推定= =

49 = =2012/1/17 3:01:00

ky的问,咱现在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不过这法官真是半路出家的吧另外同意43L,法律跟道德本来就是两个范畴,表掺和到一起,路人无罪,反而父母作为监护人属于照料才是有问题的现在的媒体啊,语不惊人死不休==========================原则是无罪推定= =
~~~~~~~~~~~~~~~~
无罪推定是刑法原理,这个是民事案件,遵从的是谁主张谁举证 所以在这个案件中按照道理应当是老太太举 说明py的行为是导致她受伤的原因,不过看当时那句,恐怕老太太那方的证据应该是不充分的…不过没看过判决书全文,只是推测…

50 = =2012/1/17 10:09:00

无罪推定是刑法原理,这个是民事案件,遵从的是谁主张谁举证 所以在这个案件中按照道理应当是老太太举 说明py的行为是导致她受伤的原因,不过看当时那句,恐怕老太太那方的证据应该是不充分的…不过没看过判决书全文,只是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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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判决书原文,我觉得这案子影响这么大,这份白痴判决书绝对功不可没:

1、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原告被撞倒之外力情形。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城中派出所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讯问、调查,是处理治安纠纷的基本方法,其在本案中提交的有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证据锁链,应予采信。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对其抗辩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城中派出所对原告的询问笔录、对被告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及其誊写材料等相关证据,被告当时并不否认与原告发生相撞,只不过被告认为是原告撞了被告。综合该证据内容并结合前述分析,可以认定原告是被撞倒后受伤,且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

2、被告申请的证人陈二春的当庭证言,并不能证明原告倒地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排除原告和被告相撞的可能性。因证人未能当庭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证明其身份,本院未能当庭核实其真实身份,导致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证人庭后第二天提交了身份证以证明其证人的真实身份,本院对证人的身份予以确认,对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的意见不予采纳。证人陈二春当庭陈述其本人当时没有看到原告摔倒的过程,其看到的只是原告已经倒地后的情形,所以其不能证明原告当时倒地的具体原因,当然也就不能排除在该过程中原、被告相撞的可能性。

3、从现有证据看,被告在本院庭审前及第一次庭审中均未提及其是见义勇为的情节,而是在二次庭审时方才陈述。如果真是见义勇为,在争议期间不可能不首先作为抗辩理由,陈述的时机不能令人信服。因此,对其自称是见义勇为的主张不予采信。

4、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原、被告一致认可上述给付钱款的事实,但关于给付原因陈述不一: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被告认为是借款。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等书面材料。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被告证人证明原、被告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本次事故,从该事实也可以推定出原告当时即以为是被被告撞倒而非被他人撞倒,在此情况下被告予以借款更不可能。综合以上事实及分析,可以认定该款并非借款,而应为赔偿款。

51 = =2012/1/17 10:25:00

这判决书真是SB到一定境界了= =

52 = =2012/1/17 10:27:00

这要是事实真相,当初早拿来洗白了
个人觉得是最近py, 小悦悦神马的太多·
ZF觉得不HX了,拿出来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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