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童毒拔指甲虐待致死 毒販首見極刑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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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2012/6/28 4:05:00

餵童毒拔指甲虐待致死 毒販首見極刑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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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劉金龍不滿同居人與前夫生的兩歲男童哭鬧,與三名毒蟲以強灌米酒、鐵鎚毆打、尖嘴鉗拔指甲、燒紅鐵釘刺腳底等方式凌虐,並餵食及注身寸毒品致死;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劉金龍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五萬元。

虐童致死案在實務上多以傷害致死罪判處,最多判無期徒刑。本案合議庭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強瀑使人施用毒品罪」判處主嫌死刑,是國內首宗虐童被處極刑的案例。

本案其他被告周建輝判處無期徒刑,許冠雄處十三年,鄭盛峰處十四年徒刑;仍可上訴。

合議庭指出,劉金龍等人對待無力自保的男童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劉犯後否認犯行,將責任推給其他被告,毫無悔意;周建輝等人頻翻供,還辯稱是男童模仿吸毒;「整個訴訟過程中,看不到一絲人性的悲憫」。

男童的姑姑王薇君昨天到庭聆判後哽咽說,希望男童的犧牲能換來兒少法的改革,要求相關單位必須通報吸毒家庭為高風險家庭。

判決指出,劉金龍與潘姓女友、女友的兩歲兒子同住新北市新店區。去年十月,劉金龍以「跟我去買糖果」為由騙走男童,讓男童陸續住到周建輝、許冠雄住處,再騙女友「男童住在保母家」。

劉金龍、周建輝照顧男童期間,以徒手或以電線綑綁成球拍毆打男童,又用鐵鎚痛打;男童大哭,劉、周再用尖嘴鉗拔男童手腳指甲、夾男童指頭致皮禸裂開,甚至燒紅鐵釘燙男童裂開的皮禸,致男童腳底有二十個針刺傷口。

劉金龍等人還在吸食安非他命時,以口對口方式強迫男童吸毒;男童哭鬧,劉等人再將海洛因捲人香菸逼男童吸,男童反抗時,劉扶住男童頭部,強迫吸毒。他們最後以針筒注身寸方式,將海洛因打人男童手臂,致男童體內毒品含量過高,中毒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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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聯合報】@ http://udn.com/?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89157.shtml


虐童判死/法官:法律應保障不能說話的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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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虐童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孫正華昨天宣判後長嘆一口氣,她當庭感慨,刑事訴訟制度已經產生「重被告,輕視被害人」的失衡現象,對善良的百姓而言絕非善事;「法院絕不容許被告逃避」,這才是身為法官該有的職責。

孫正華有這番感慨,實在是整個審理過程看不到人性應有的同理心;被告劉金龍等人只想利用法定減刑的良善美意,在交互詰問時,隨意而持續傷害已經無法為自己講話的兩歲孩子。

審理時,劉金龍等人雖不否認有用尖嘴鉗夾鐵釘燒紅後去燙男童右手掌,但劉金龍透過辯護人在交互詰問同案被告周建輝時說,「作這個動作目的是幫男童止血和治療」,企圖將虐待行為轉為善意治療。

周建輝等人在偵審中僅就部分事實自白,試圖以取巧方式換取法定減刑,對強餵男童毒品的行為,竟辯稱是男童模仿吸食,且榮總有案例顯示有幼童會拿家裡毒品來吸。

「我想,若被害人家屬,在法律上與被告有同樣權利,一定也想調閱這些錄音內容,將被告在開庭過程中再度傷害小孩的對答昭告天下,接受輿論公評。」孫正華認為,法律雖給被告不自證己罪和辯護權利,但不代表可以用辯護扭曲事理。

司法官訓練所三十九期結業的孫正華,曾擔任過檢察官,對被害人心理有相當的理解。她認為,刑事訴訟制度近年在「保障被告人權」的大旗下,似有失衡現象。

她表示,真正的「司法為民」,應保護真正應該維護的正義。本案應由法院來衡平正義,保障真正弱勢,而這個弱勢就是已經無法為自己講話的兩歲男童;當證據顯示被告該為自己行為負責,法院不容許被告逃避法律責任。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昨天指出,依法規定,被害人或家屬仍可到庭陳述,並對量刑表示意見,並未傾斜被告。他說,刑事訴訟制度已不再是包青天的糾問,而是等邊三角形,法官居中聽訟,檢察官和被告都是當事人,居於對等的兩端,共同爭取法官心證。

林俊益說,檢察官提起公訴,等同是龐大國家機器對抗被告,力量強大,刑事訴訟制度上,當然要設計給予被告權利的保障,也就是所謂的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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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聯合報】@ http://udn.com/?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89101.shtml





2 = =2012/6/28 4:34:00

http://pinglun.sohu.com/s346663627.html

http://news.sohu.com/20120627/n346663627.shtml

台湾四名男子灌毒凌虐男童致死获刑 主嫌判死刑

2012年06月27日14: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7日电?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发生于去年间的毒贩刘金龙,担心同居女友的2岁儿子王昊哭闹,会引来警方查缉,竟将男童略诱离家让毒友看管,期间遭受泯灭人性手段的凌虐对待,最后导致男童因注身寸海洛因过量致死,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宣判,依杀人罪判处刘金龙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审判长孙正华在宣示死刑判决的同时,除说明刘金龙等4人的恶性重大外,还很有感触的说,法律太过于保障被告的Ren_Quan,但物极必反,被告为求减刑,滥用减刑机制,一再取巧狡辩、推诿卸责,以达逃避法律追诉的目的。

  孙正华并说,本案被告毫无人性的悲悯之心,从被害男童的照片看,与生前简直是判若两人,显见男童生前遭受连成人都难以忍受的苦痛,因此从重论处。

  在本案中除刘金龙判死刑极刑外,同案被告周建辉遭判无期徒刑、许冠雄13年徒刑、郑盛峰14年徒刑。

  这起骇人听闻的虐童案,发生在去年10月,毒贩刘金龙不满同居人潘美芳与前夫所生的2岁小孩太吵闹,担心因此会引来警方的查缉,因此以毒品为报酬,将男童交给3名毒虫看管。

  然而在周建辉等毒虫看管孩童期间,却以各种方式凌虐男童,最后男童被注身寸海洛因毒品后昏迷,经将男童送医急救后,全案才遭披露。检方侦结后将4人起诉,其中,刘金龙被求处死刑。

  全案上午一审宣判,刘金龙未被提讯到庭聆判,同案被告周建辉、许冠雄2人则提押到庭,被害男童的姑姑王薇君也到庭聆听宣判,对于男童被虐死,在回答媒体询问时,还是难掩悲痛情绪,王薇君呼吁通过“儿少法”修法,让相关单位必须通报吸毒家庭为高风险家庭,以免发生遗憾。

3 = =2012/6/28 8:29:00

为什么我们要管WW的事情!

4 = =2012/6/28 8:32:00

为什么3L不憋死它!!

5 = =2012/6/28 8:35:00

WWer的语法......

6 = =2012/6/28 9:01:00

湖南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

7 ==2012/6/28 9:54:00

瞄了眼标题以为是一串乱码

8 = =2012/6/28 10:26:00

MD!读标题读得我想抽它

9 = =2012/6/28 11:27:00

= =2012-6-28 8:29:00
为什么我们要管WW的事情!
==============
嗯LS我们TC的事情都管不了啦XD
以此为借镜吧 餵童毒当判死

10 = =2012/6/28 11:28:00

为什么我们要管WW的事情!
==============
嗯LS我们TC的事情都管不了啦XD
以此为借镜吧 餵童毒当判死
==========
TC死刑严苛向来是被踩的,WW毫无借鉴价值

11 = =2012/6/28 11:40:00

= =2012-6-28 11:28:00
为什么我们要管WW的事情!
==============
嗯LS我们TC的事情都管不了啦XD
以此为借镜吧 餵童毒当判死
==========
TC死刑严苛向来是被踩的,WW毫无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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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不是死刑严苛向来被踩
WW这案重点是餵童毒判死

12 = =2012/6/28 11:45:00

tc100g就可以死刑,再加上人命官司,保证死的不能再死

13 = =2012/6/28 11:53:00

提案修《儿少法》增订「王昊条款」规定若儿童的父母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司法机关应主动查访、通报

14 = =2012/6/28 12:42:00

= =2012-6-28 11:45:00
tc100g就可以死刑,再加上人命官司,保证死的不能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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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这个不是因为贩毒被抓
所以不是因为贩毒的量+人命被判死刑
给2岁孩子注身寸海洛因几毫克就可致死了吧可惡
这孩子妈妈和毒贩同居就是始作俑者
儿童的监护人违反毒品条例司法机关应主动查访通报+1

15 = =2012/6/28 12:47:00

好难读懂orz

16 = =2012/6/28 12:59:00

WW这案重点是餵童毒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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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道不是喂毒虐童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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