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瀑走族上星期,回家的时候,忽然看见楼下门厅里重新支起了小小魔女两年以前用的摇床,隐隐里面传出阵阵小儿啼哭,不禁心里一阵发寒,赶紧揉揉眼睛 – 最近穿越小说看多了,难道我家也出现了时空错乱?要俺们小小魔女恢复到襁褓时可真就惨了,老萨不是辛辛苦苦忙两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胡思乱想中看到小魔女手持奶瓶从楼上下来,身边还跟了一个面色蜡黄,神情忐忑的女子。
连忙打招呼,才发现这位后来我称为小任的陌生女子中文十分流利,带着少许东北口音。这样三个人说了一阵,终于弄明白摇床里那小家伙确和老萨无关。
原来,这位小任是个归国者二代(指侵华战争失败后流散在中国的日本侨民所生后代,多在中国长期生活,但按照日本法律,有到日本定居的权利),夫妻俩去年刚来日本,今年生了个儿子。。。
生儿子是好事儿,那怎么送到老萨家来了?
小任呢,只是一个劲儿地说“给大哥添麻烦了,就搁大哥大姐这儿一天。”萨一边赶紧说不麻烦不麻烦,一边赶紧抓空问了问魔女,奇了 -- 这孩子怎么进了我们家,她居然也有些莫名其妙。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这小任一家到日本最初日子过得不错,但前几天平静的生活忽然被打破了 – 她家的房子临着公路,本来略有嘈杂还能忍受,这几天忽然来了一帮骑摩托的小伙子,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把这段公路当成了赛车场,每到半夜都要来疯狂大游行,又叫又闹,而且车的声音鬼哭狼嚎不是正经动静。小任家旁边正好是个斜坡,摩托上坡都要加大油门,震耳欲聋,小任的心脏不太好,每听见这个动静就要心悸,几天下来奶水都没有了,孩子也经常被吓哭。
开始想去跟那帮小伙子讲理,可是远远看去,只见这帮飞车党个个脑袋都染成红绿色,奇形怪状,不似人形,小任终于没敢出去。任家先生比较懦弱,日语不好又是刚到这个地方,意思是让小任忍着。看到孩子这个样子小任觉得忍不了,和丈夫吵了一架决定去找日本Zheng__Fu的麻烦。
这本来是police的事儿,不过,小任的日语不灵光,只好到了本市的国际课求助 – 萨家的小魔女就正好在这儿工作。都是有孩子的人,小魔女听了义愤填膺,带上小任就去了police署,一番陈述之后police方面态度很好,说这个是瀑走族阿,会马上处理的。 – 可见日本police受到的监督还比较有效。
警方派出了三名police处理此事,负责的是金子警长,另外还有两个小police吉川和浦边,既然这些人每天都来,当晚就去处理。
事情到此一切正常,但此后的发展有些古怪,从police局出来,小任的情绪不太好,脸色也变得蜡黄,扭扭捏捏的问今晚要配合police破案,能否要把孩子放我们家一天?魔女觉得不太能理解这个要求 – police去抓瀑走族,也不用他们出面,有什么“配合”要做呢?但是人家既然说的恳切,她也是个爱孩子的,不就一天么?好吧,正好和我家小小魔女做个伴。就这样把小小任送到我家来了,别说,这孩子除了刚见着我的时候哭两声,别的时候都很是安静,满可爱的。
看看小任,神色中除了忧虑,竟然还有一丝 – 壮烈。
壮烈?!
带着疑问和小任一起给孩子换尿布。发现兄弟的中文比魔女流利(废话,在北京活了三十年中国话还不流利萨不成残废了?),小任大为欣慰,一来二去,才弄明白她干吗要把孩子放到我们这里。
原来,她是抱着不成功则成仁的决心呢,就想着出了事儿别连累孩子。
一个瀑走族,抓住了也不过罚几万日元,不袭警连拘留都不会,这就是最平常的交管,犯得着如此紧张么?
小任说大哥你不知道他们厉害啊,闹不好是杀人不眨眼的bao__tu阿。
不会吧,瀑走族和bao__tu还不是一回事。在日本瀑走族大多数也就是问题儿童,不至于这样疯狂吧?
police说的,那还会错?
police怎么说的?萨觉得这里头肯定有误会,因为小魔女说这事儿很平静,要真是碰上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大盗,这丫头得兴奋得说胡话。
小任就说了,police讲了,这帮人是“犯罪集团”啊,犯罪集团,肯定是干过杀人放火一类的勾当正通缉呢,police抓不着,正好让我举报了,倒霉啊,这帮人最低也是黑社会团伙!你说如果police和犯罪集团干起来,发生个枪战什么的,大人豁出去了,孩子呢。。。再说看这几个police不是胖得跟球儿似的就是肚子跟面口袋似的,实在不敢信任他们能打得过十好几个二十啷当岁的犯罪集团。日本police怎么这么大意阿?
听到这儿萨才松了一口气 – 误会啊,误会。
原因是这“犯罪集团”的含义,在日本和中国还真不一样。日本的法律观念与我国不同,我们把犯法的分为“违法”和“犯罪”两类,比如你杀了人,那叫犯罪,因为你犯的《刑法》杀人罪,你要在王府井煮大粪,那属于违法,因为你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止在繁华场所蒸煮恶臭物”的规定。所以中国人听说“犯罪”就觉得是很严重的事情。
而日本只要违法,就是“犯罪”,刚到日本的中国人常常感到莫名其妙 – 怎么俺倒垃圾的时间弄错了也是“犯罪”?!按照日本说法,一点儿都没错。小任举报的这帮不良少年,所为在日本叫做瀑走,车子声音之所以如此古怪,是因为这帮小子们把摩托车的消音器锯掉了。他们的这些事儿,无论是超速,噪音扰民,还是私自改造车辆,按照日本法律都是“犯罪”,而十几个人,当然称得上“犯罪集团”了。不过,这和中国往往做出连环杀人案或者连续抢银行的犯罪团伙根本不是一回事。敲打几个不良少年,去三个police可不少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如老萨所料,三个police把十几个飞车bao__tu耍得跟猴儿似的,看来这种活儿没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