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暗恋的人看到我偷藏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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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2008/9/21 23:29:00

RID最喜欢说什么公平竞争了

管你有没有人

只要自己争来的你争不过就是他们本事呗

就洗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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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一TY派,你就慢慢洗吧,最好有更好的男人追你你也别要,守着你那初恋就好了


102= =发表于:2008/9/21 23:30:00

RID最喜欢说什么公平竞争了

管你有没有人

只要自己争来的你争不过就是他们本事呗

就洗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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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感动阿,你一定是和你初恋结婚的


103= =发表于:2008/9/21 23:32:00

可能如果真的竞争了
确实是叫第三者
但是这种是没有任何责任或者道德上的问题
和介入婚姻关系的那种小3不同

104==发表于:2008/9/21 23:34:00

RID最喜欢说什么公平竞争了

管你有没有人

只要自己争来的你争不过就是他们本事呗

就洗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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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没结婚当然自由竞争了,你还捆绑恋爱啊你。


105= =发表于:2008/9/21 23:38:00

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還要和對方搞曖昧,乾脆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好了


106小3们发表于:2008/9/21 23:40:00

对RID而言现在没结婚搞暧昧是自由竞争

以后发展下去订婚搞暧昧还是

结婚了更是~~

结婚不都可以离么

当然也要竞争

好男人是多么稀缺的资源

抢得到手是自己的本事

为啥不抢~


107= =发表于:2008/9/21 23:40:00

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還要和對方搞曖昧,乾脆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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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你混淆什么概念,说了结了婚就是不同,但结婚之前是要自己争取的,这两点的道义本质差很远好吧!

108= =发表于:2008/9/21 23:41:00

男女朋友之间,只要一天没结婚
彼此都没有任何的义务和责任

109==发表于:2008/9/21 23:42:00

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還要和對方搞曖昧,乾脆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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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有责任和义务在的好不好,已经不止是感情的问题了

你和你男朋友交往分手的时候要不要分他东西一半啊?你有享有妻子的权利么?


110==发表于:2008/9/21 23:43:00

100 小3们2008-9-21 23:26:00

RID最喜欢说什么公平竞争了

管你有没有人

只要自己争来的你争不过就是他们本事呗

就洗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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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再想问一下:凭什么觉得恋爱应该像婚姻一样受保护呢?

双方必须要付出和婚姻一样多的责任感么?

那不如直接结婚罗

可能我太小众了


111= =发表于:2008/9/21 23:43:00

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還要和對方搞曖昧,乾脆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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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你混淆什么概念,说了结了婚就是不同,但结婚之前是要自己争取的,这两点的道义本质差很远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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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捆綁結婚啊你

112= =发表于:2008/9/21 23:43:00

我蛮同情106那位的,一定是现实生活中条件不够好和别人竞争输了,来网上来口诛笔伐泄恨
很遗憾,你说的再多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你要搬什么“前女友”身份来压对恋爱这种事也是于是无补。建议你去看一下244的“前男友”。

113= =发表于:2008/9/21 23:44:00

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還要和對方搞曖昧,乾脆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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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你混淆什么概念,说了结了婚就是不同,但结婚之前是要自己争取的,这两点的道义本质差很远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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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捆綁結婚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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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你看得懂中文伐?

114==发表于:2008/9/21 23:44:00

连结婚是什么都搞不清楚的人还一口一个离婚的


115=_=发表于:2008/9/21 23:46:00

这里那个跳脚的“小3们” 很可笑,婚姻到底是什么都没弄清楚就来义愤填膺的

116小3们发表于:2008/9/21 23:51:00

可能我的观念真的很保守~~

对各位而言谈恋爱或许只是一个选择更好的过程

但我是觉得如果一个人连对另外一个人起码的责任都付不起

这样的男人我根本不可能交往

为啥所有节目电视剧里已有BF/GF的人与另外一个人搞暧昧都叫“劈腿”(这恐怕应该是贬义词吧)

而不是所谓的“更好的选择”

你们可以说我义愤填膺甚至说我可能被人抛弃~~抱歉

并没有~我周遭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但我觉得在确定一份关系后心无旁骛是对自己跟对自己另一伴最起码的尊重


117- -发表于:2008/9/21 23:53:00

上面那位女士你慢慢跳,先出去了。

LZ,希望最后你能收获满意的爱情。

118= =发表于:2008/9/21 23:55:00

现在这种贴也要来左右互搏,哎

119路过发表于:2008/9/21 23:56:00

我蛮同情106那位的,一定是现实生活中条件不够好和别人竞争输了,来网上来口诛笔伐泄恨
很遗憾,你说的再多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你要搬什么“前女友”身份来压对恋爱这种事也是于是无补。建议你去看一下244的“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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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纯粹想说一句,按LZ这个故事,那男人的女友还是现女友,而不是前女友吧
说完了,打酱油去了

120==发表于:2008/9/21 23:57:00

本来你做小3就做,做了还不让人说小3就没道理了吧。有关感情问题,在j家xq和ty之间还是觉得ty是代表主流看法的。

总让人抱着初恋的那几个,难道你和你bf都只靠插足或被插才分手或在一起的吗,自然分手的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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