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发表于:2008/9/21 23:29:00
102= =发表于:2008/9/21 23:30:00
103= =发表于:2008/9/21 23:32:00
104==发表于:2008/9/21 23:34:00
105= =发表于:2008/9/21 23:38:00
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還要和對方搞曖昧,乾脆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好了
106小3们发表于:2008/9/21 23:40:00
对RID而言现在没结婚搞暧昧是自由竞争
以后发展下去订婚搞暧昧还是
结婚了更是~~
结婚不都可以离么
当然也要竞争
好男人是多么稀缺的资源
抢得到手是自己的本事
为啥不抢~
107= =发表于:2008/9/21 23:40:00
108= =发表于:2008/9/21 23:41:00
109==发表于:2008/9/21 23:42:00
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還要和對方搞曖昧,乾脆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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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有责任和义务在的好不好,已经不止是感情的问题了
你和你男朋友交往分手的时候要不要分他东西一半啊?你有享有妻子的权利么?
110==发表于:2008/9/21 23:43:00
100 小3们2008-9-21 23:26:00
RID最喜欢说什么公平竞争了
管你有没有人
只要自己争来的你争不过就是他们本事呗
就洗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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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再想问一下:凭什么觉得恋爱应该像婚姻一样受保护呢?
双方必须要付出和婚姻一样多的责任感么?
那不如直接结婚罗
可能我太小众了
111= =发表于:2008/9/21 23:43:00
112= =发表于:2008/9/21 23:43:00
113= =发表于:2008/9/21 23:44:00
114==发表于:2008/9/21 23:44:00
连结婚是什么都搞不清楚的人还一口一个离婚的
115=_=发表于:2008/9/21 23:46:00
116小3们发表于:2008/9/21 23:51:00
可能我的观念真的很保守~~
对各位而言谈恋爱或许只是一个选择更好的过程
但我是觉得如果一个人连对另外一个人起码的责任都付不起
这样的男人我根本不可能交往
为啥所有节目电视剧里已有BF/GF的人与另外一个人搞暧昧都叫“劈腿”(这恐怕应该是贬义词吧)
而不是所谓的“更好的选择”
你们可以说我义愤填膺甚至说我可能被人抛弃~~抱歉
并没有~我周遭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但我觉得在确定一份关系后心无旁骛是对自己跟对自己另一伴最起码的尊重
117- -发表于:2008/9/21 23:53:00
118= =发表于:2008/9/21 23:55:00
119路过发表于:2008/9/21 23:56:00
120==发表于:2008/9/21 2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