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LN就是愤慨!发表于:2009/7/1 19:59:00
http://www.njsns.net/space-28-do-thread-id-604.html
这里面的图片大家慎点
6月30日晚8点20分,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上,一辆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1400米的路段里连撞9人后逃逸!南京警方仅用五分钟就将逃离男子成功截获。事故已造成三男两女死亡。其中,3人当场死亡,2人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轻伤。肇事司机张某已被警方控制,经检验为醉酒驾车。
死者里有一名孕妇,小孩都给撞掉下来了
还有新婚夫妇,晚上出来散步,两秒的时间,妻子回头一看,丈夫已经死亡
这年头他妈连走路都不安全!
晚上报道说如果是只被判成交通肇事的话,最高不过才15年。肇事者是某房地产的项目经理,人有钱不怕赔不起!
这根本就是故意杀人啊!他撞的第一个人只是轻伤,那他后面不实际上就是有加速的过程吗?
这样的公共安全太可怕了!
LN很愤慨啊,事情很悲惨!
1- -发表于:2009/7/1 20:03:00
还有新婚夫妇,晚上出来散步,两秒的时间,妻子回头一看,丈夫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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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发表于:2009/7/1 20:05:00
3- -发表于:2009/7/1 20:05:00
看了图,难道这世道只能指望因果轮回,阴间受苦才能恶人有恶报?
4==发表于:2009/7/1 20:06:00
电视里别的不说
就这个“请勿酒后驾车”是句真真贴近百姓的大实话啊
那些酒桌场面上的人都作(1声)的吧
有那么多的钱打车就不行么
虽然没确定是酒后但八九也不离十了
看来只能在家门口巴掌大的地方转圈圈或者直接跑步机了
5= =发表于:2009/7/1 20:07:00
电视里别的不说
就这个“请勿酒后驾车”是句真真贴近百姓的大实话啊
那些酒桌场面上的人都作(1声)的吧
有那么多的钱打车就不行么
虽然没确定是酒后但八九也不离十了
看来只能在家门口巴掌大的地方转圈圈或者直接跑步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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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
那也不能上街
只能在小区内
里面那对夫妇还有一个男的好像都是晚上饭后出来遛弯的
6==发表于:2009/7/1 20:08:00
气愤的没看清楚:确定是醉酒了!
7= =发表于:2009/7/1 20:12:00
单纯觉得这个要真判交通肇事已经不能平众怒了吧
应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不过这个定性是要故意的。。。
FS
FS
FS
8我说发表于:2009/7/1 20:16:00
最惨的是一个孕妇
腹中的胎儿都掉出来了
一尸两命啊
9==发表于:2009/7/1 20:16:00
10= =发表于:2009/7/1 20:19:00
罹难者安息
尤其是孕妇和孩子
11= =发表于:2009/7/1 20:19:00
MD 忍不住骂人了。。刚在别的论坛也看到这个新闻了。。还有图的,没敢看。。我怕我受不了。。现在的人怎么了,有几个臭钱了不起么!!!
这种人就应该判死刑!!!!!!!!!
12= =发表于:2009/7/1 20:23:00
死刑都难解心头之恨
应该满清10大酷刑
一命偿一命
他应该下面4辈子都被撞死
13= =发表于:2009/7/1 20:25:00
14= =发表于:2009/7/1 20:27:00
这算不算HZ事件的连锁反应?
15= =发表于:2009/7/1 20:28:00
我说实话 南京的司机真的很多都变态。。公交车开的飞快 出租车和嗑药一样疯狂。。囧。过斑马线还经常被轿车们鄙视。。NJER别鄙视我。南京好的地方很多 但是司机这块儿。。真的狠恐怖
16= =发表于:2009/7/1 20:29:00
17=..=发表于:2009/7/1 20:30:00
14 = =2009-7-1 20:25:00
18= =发表于:2009/7/1 20:31:00
现在哪儿都不安全,真的
SH的在家睡觉都有可能房子倒了。。。
19= =发表于:2009/7/1 20:32:00
这种人判不了死刑的话就让那些无辜死去的人化成鬼都不要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