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文竟然抄袭了墨水文

803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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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发表于:2010/3/3 13:07:00

那我想问问,如果这位抄袭者就此神隐,半个月都不出现
RJ打算怎么处理,等这帖子沉了就就此揭过?没联系到人嘛,不能确定抄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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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报警时限是24h


302= =发表于:2010/3/3 13:07:00

路人和路人间,对于抄袭的原则性观点不一致

那么道不同不相为谋,趁早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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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太亮了= =

一定要裱起来


303= =发表于:2010/3/3 13:08:00

这贴飘太久了早晚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捅到ZB去,希望尽快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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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请RJ的GLY尽快处理
既然昨天删了文就表示认可抄袭,今天何来再去联系“涉嫌抄袭者”取证这么一个环节

304= =发表于:2010/3/3 13:11:00

昨天删了ID不就是没事了么,走什么怀柔政策啊,对于这种抄袭人就应该严肃处理

现在被黑了吧


305= =发表于:2010/3/3 13:15:00

失踪的报警时限是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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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昨天的处理是 出公告 请作者于24h内作出解释 并私下积极联系作者(积极是指用尽一切可知方法包括会员资料上可能有的邮箱、QQ号、MSN、BO等而非这里爆了才去留言
并在24h后作出适当处理(究竟禁言还是删ID暂且不论
那也并非不能接受
可是昨天删文了 不就是认可该会员抄袭的标志吗?
就这么黑犬黑犬地删了文 对外什么说法都没 算什么

306= =发表于:2010/3/3 13:21:00

无奈的想踩一脚那个“ID”,纯属添乱,你谁啊A家腐女和RJ就这么被你代表了

307锺音君发表于:2010/3/3 13:32:00

首先,我先道歉,向文章的作者,支持過我的人,看過本文的人以及關注這次事件的人道歉。

對不起,我抄襲了。真的真的非常抱歉。

我沒辦法對這件抄襲的原因進行解釋。我虛榮、不負責任、我也曾經為這件事情找過很多藉口,但最後我終於意識到這歸結起來都是我的問題。和仁姬本身無關,更和adol及這兩個cp無關。

眾所周知,仁姬除了這件事外,從來沒有發生過此類抄襲事件。這次事件是第一次,自然仁姬無關,更和A受文和墨水文完全沒關係。這是一篇文對另一篇文的抄襲,並不是這個cp抄襲另一個cp,雖然這種話由我來說,不太對。但是希望大家就事論事,不要把事情牽扯到cp方面和論壇方面。我惹的問題我會負責。對我的行為做出的任何裁定,我絕無異議。但請大家能夠客觀看待這件事情,也實在不要把事情的嚴重性提升到CP之間的矛盾上,我所做的事和任何一個AO或者PO或者PAO的立場完全無關。

事情是我做的,所有的矛盾自然都應該沖著我來,實在沒有必要為了我的這種事情去質疑關於adol和其本身有關的cp。信任是挽不回的。我知道這件事情對大家造成的困惱和傷害是無法彌補的,但是我還是要向各位道歉,參與的也好,旁觀的也好,浪費你們的時間,真是太對不起了。

最後,請版主封掉我的IP。說句實話,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自然也沒有臉在呆下去,但是我會留到事情完結後,再次對不起。

只是對於那些曾經支持過我的人,辜負了你們的信任,很抱歉,我讓你們失望了,雖然說這種話已沒多大意義。

還是對不起,還有謝謝你們。


308= =发表于:2010/3/3 13:34:00

字体好怪


309= =发表于:2010/3/3 13:35:00

是idol不是adol

310= =发表于:2010/3/3 13:36:00

更和adol及這兩個cp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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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依然很多


311= =发表于:2010/3/3 13:37:00

路人和路人间,对于抄袭的原则性观点不一致

那么道不同不相为谋,趁早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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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太亮了= =

一定要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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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难道不是反讽吗?


312= =发表于:2010/3/3 13:38:00

我很想说一个字……
装……

313= =发表于:2010/3/3 13:38:00

亮点是adol
以及声称RJ从来没有发生过抄袭事件这是第一次,这不和前面一些护着站子的人说法刚好相反吗,那些人可是说RJ以前有过几次抄袭处罚的可是很严厉的

估计这声明是在GLY的授意下写出来的,不论怎样先把站子的干系摘清楚再说,ID嘛大不了回头再开后门补一个好了
我是在脑内,不过RJO的被害妄想又何尝不是脑内呢
这声明太囧了

314= =发表于:2010/3/3 13:39:00

首先,是IDOL不是ADOL

其次,前面已经有人说过RJ发生过抄袭事件也都是按常规处理的,你说是第一次,未免太自打嘴巴

再次,没有人把这件事扯到CP方面和论坛方面,请不要被害妄想欲加之罪

最后,抄袭者既然已经出来表态了,那么请GLY作出相应的处理吧


315= =发表于:2010/3/3 13:40:00

从她的字里行间

我觉得她对抄袭一事很委屈

那就把前因后果说出来嘛

弄得好像冤狱似的干嘛


316= =发表于:2010/3/3 13:41:00

请问这里有谁牵扯到两个CP或者说了你家IDOL坏话了?

被害妄想


317= =发表于:2010/3/3 13:41:00

313 = =2010-3-3 13:38:00

亮点是adol
以及声称RJ从来没有发生过抄袭事件这是第一次,这不和前面一些护着站子的人说法刚好相反吗,那些人可是说RJ以前有过几次抄袭处罚的可是很严厉的

估计这声明是在GLY的授意下写出来的,不论怎样先把站子的干系摘清楚再说,ID嘛大不了回头再开后门补一个好了
我是在脑内,不过RJO的被害妄想又何尝不是脑内呢
这声明太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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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小LOLI的思路和文采,我排你的话,有人授意她写的,中间语句几乎打官腔

318= =发表于:2010/3/3 13:41:00

根本没人往CP和坛子上扯

我说 最重要的 应该是向原作者道歉吧

319= =发表于:2010/3/3 13:42:00

此人唧唧歪歪说了一大堆,说都冲着她去就可以了,不要冲着adol和cp……
其实至始至终大家只对她本人和RJ的所谓常规处理有意见而已……

320= =发表于:2010/3/3 13:42:00

还有,众所周知,RJ出抄袭你不是第一个,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你这个众所周知可以被围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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