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发表于:2010/4/7 10:31:00
尼诺米亚桑的计划书都被看光光了
sho桑请努力把这变成个事故吧
82= =发表于:2010/4/7 12:15:00
感情码了二十八页纸把我当故事写了,嘿我非要把故事掰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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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前后位置一颠倒OMG
太欢乐了
83= =发表于:2010/4/7 12:19:00
84= =发表于:2010/4/7 12:42:00
对了,第六回算山岚主播完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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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NO.1,他就没胜过呢啊...........Onz
85= =发表于:2010/4/7 17:13:00
果然猜对了!
蹲等第七回
86hahapoint发表于:2010/4/7 17:19:00
革命尚未成功,叶赫那拉仍需努力呀扶下巴
87==发表于:2010/4/7 17:23:00
从来没觉得那歌词这么经典过!!
这其实是樱井翔和二宫和也斗智斗勇的故事吧,突然觉得咱雅纪好可怜~~~
88hahapoint发表于:2010/4/7 17:25:00
LS好KY……
自戳
89==发表于:2010/4/7 19:28:00
被LS一说才发现我那话有歧义
雅纪我收回我那句话= =
90音箱发表于:2010/4/7 19:30:00
想一想87楼说的有道理,这么个题材放在SA上确实跟现实产生了偏颇——SA两人从来都不是对手,是相互扶持友达以上的有爱存在。
对于樱井翔来说,他所不想要的旁逸斜出,相叶雅纪会帮自己摘去。对于相叶雅纪来说,他所想要的不屈不挠,樱井翔会陪着自己坚定的走。
于是这文也不算坑,就当做一个插曲小短篇,就此了结了
91= =发表于:2010/4/7 19:34:00
LZ不要啊~~~~
難得遇一篇油菜的櫻相文,
突然就因一句话,就此完结,
教其他追文的人如何是好呀!?
请LZ三思啊
92= =发表于:2010/4/7 19:34:00
哈?orzzzz
XX你不觉得有些牵强么,这理由 囧
也许以现实向来说算不上“敌”,不过在“恋爱”中棋逢对手乐趣无穷口牙=v=
93= =发表于:2010/4/7 19:35:00
箱箱人家还在等更呢
都等了一天了
94==发表于:2010/4/7 19:39:00
妈诶!我会被楼里的姑娘扎小人的!
LZ啊,你了结的不是文,是我的小命喂= =
95= =发表于:2010/4/7 19:42:00
96= =发表于:2010/4/7 19:46:00
弃博还弃坑...
咋回事啊.......
97。。。发表于:2010/4/7 19:58:00
姑姑乃怎么了= =+++
其实。。。没必要吧
不过尊重你的决定……虽然还是觉得非常可惜
要是还想回来填,随时欢迎=w=
98= =发表于:2010/4/7 20:02:00
嗯同觉得继续写下去肯定杯具
支持决定
等你再开个欢乐的新坑=v=
99= =发表于:2010/4/7 20:08:00
GUGU乃敢弃坑就曝光乃
让乃永世不得超生P图技术永远不达标!
俺整个人都措手不及了啊混蛋!
100= =发表于:2010/4/7 2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