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发表于:2011/3/31 17:29:00
102= =发表于:2011/3/31 17:29:00
李启铭当时还没有判,满天传的三年保外就医云云。结果是判得肇事逃逸的量刑上限。
于是,lz能现在给个出处吗?
有愤怒,有激情,但不想浪费在未经证实的消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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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启铭那事谣言有多少啊?就连“我爸是李刚”这句话都被曲解了
LZ如果再不上出处我真想JD你为四个字,故意来XQ传谣言的吧?
还是那句,这样的人渣必须死刑,但是传谣言的又居心何在?
LZ上出处!!!!
103= =发表于:2011/3/31 17:29:00
104= =发表于:2011/3/31 17:29:00
105==发表于:2011/3/31 17:29:00
李启铭当时还没有判,满天传的三年保外就医云云。结果是判得肇事逃逸的量刑上限。
于是,lz能现在给个出处吗?
有愤怒,有激情,但不想浪费在未经证实的消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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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鉴于李启铭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李启铭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6= =发表于:2011/3/31 17:30:00
以为谁都能像那个官二代为小三谋杀自己官二代LP那个受害者一样有个NB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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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案子怎么结的?
107= =发表于:2011/3/31 17:30:00
108= =发表于:2011/3/31 17:32:00
中国法律就NB的地方就是有法可以不依
上次那个尘肺病的民工,把老板告上法庭,法庭判赔了多少钱,还强制执行,结果老板就是不陪,法律也没拿他怎么样,结果那老板给了比法庭判的低了一半的价钱给那民工,爱要不要,那民工接受采访的时候还说“老板不陪法律规定的价钱,只能他说多少就多少,要不然实在活不下去”
我不是太清楚法律,也不知道那个老板为什么可以不依法赔款,只知道这事儿就这么完了
109= =发表于:2011/3/31 17:32:00
那么多高官富贵红二代
就没一个侠肝义胆有良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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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你武侠片和CCAV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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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儿收不到CCAV
110= =发表于:2011/3/31 17:33:00
中国法律就NB的地方就是有法可以不依
上次那个尘肺病的民工,把老板告上法庭,法庭判赔了多少钱,还强制执行,结果老板就是不陪,法律也没拿他怎么样,结果那老板给了比法庭判的低了一半的价钱给那民工,爱要表,那民工接受采访的时候还说“老板不陪法律规定的价钱,只能他说多少就多少,要不然实在活不下去”
我不是太清楚法律,也不知道那个老板为什么可以不依法赔款,只知道这事儿就这么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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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司法不独立!
111= =发表于:2011/3/31 17:33:00
中国法律就NB的地方就是有法可以不依
上次那个尘肺病的民工,把老板告上法庭,法庭判赔了多少钱,还强制执行,结果老板就是不陪,法律也没拿他怎么样,结果那老板给了比法庭判的低了一半的价钱给那民工,爱要表,那民工接受采访的时候还说“老板不陪法律规定的价钱,只能他说多少就多少,要不然实在活不下去”
我不是太清楚法律,也不知道那个老板为什么可以不依法赔款,只知道这事儿就这么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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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和死刑不一样……赔款可以赖,死刑赖不掉,但是死缓就约等于赖账赖过去了
112= =发表于:2011/3/31 17:34:00
113= =发表于:2011/3/31 17:34:00
中国法律就NB的地方就是有法可以不依
上次那个尘肺病的民工,把老板告上法庭,法庭判赔了多少钱,还强制执行,结果老板就是不陪,法律也没拿他怎么样,结果那老板给了比法庭判的低了一半的价钱给那民工,爱要表,那民工接受采访的时候还说“老板不陪法律规定的价钱,只能他说多少就多少,要不然实在活不下去”
我不是太清楚法律,也不知道那个老板为什么可以不依法赔款,只知道这事儿就这么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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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强制执行”这一块。
只是有时候法律的强制执行也会失效。而且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也不是无偿的。所以说,农民工怕拖不起或者老板跑路,法院找不到人,那肯定农民工就亏了。
因为不能因为包工头不付钱就抓他进监狱的,那是违法的。
114= =发表于:2011/3/31 17:34:00
115-0-发表于:2011/3/31 17:36:00
李启铭当时还没有判,满天传的三年保外就医云云。结果是判得肇事逃逸的量刑上限。
于是,lz能现在给个出处吗?
有愤怒,有激情,但不想浪费在未经证实的消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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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鉴于李启铭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李启铭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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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这条。单纯的“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是三年以下;肇事后逃逸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死的,七年以上。
量刑恰当。
116= =发表于:2011/3/31 17:36:00
+1,李启铭那事谣言有多少啊?就连“我爸是李刚”这句话都被曲解了
LZ如果再不上出处我真想JD你为四个字,故意来XQ传谣言的吧?
还是那句,这样的人渣必须死刑,但是传谣言的又居心何在?
LZ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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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黑体
117= =发表于:2011/3/31 17:36:00
因为不能因为包工头不付钱就抓他进监狱的,那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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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那判决岂不是一张废纸?|
118= =发表于:2011/3/31 17:37:00
119= =发表于:2011/3/31 17:37:00
最可恶的是我前几天看
不知是网络还是地方台采访受害者家属
说人渣他家父母现在 不出面 不道歉 一切上法庭再说
还有说如果父母不帮人渣儿子赔钱的话,他们基本拿不到什么赔偿金
要是我是被害者家属 一把火把这全家人都杀了算了
120= =发表于:2011/3/31 17: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