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药八刀案开个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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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发表于:2011/4/22 13:58:00

讨论没看过 但是无论他们说什么 这些人 还有电视台都代表不了司法机关 也代表不了Zheng__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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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意思是说,专家也好,CCTV也好,说话就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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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判决来说不就是放屁,这本来就一个讨论问题的节目,各方发表自己的观点,

本来就不能影响司法,当然如果你认为CCTV的节目与专家的话必然影响司法,那就是你高看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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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你ls说啥,把不能代表zf和司法都能替代成放屁。有这么偷换概念的么。


522= =发表于:2011/4/22 13:58:00

以后呢,什么涨价啊,加税啊,全国人民每人都要调查到

别搞听证会那套,才几百人,能代表谁啊,我也脑内一下,谁知道他们有无被收买,反正几百人好搞定的很


523= =发表于:2011/4/22 13:58:00

相对来讲比较同意你的观点。

但首先我觉得明确的是,给YJX辩护的律师无论提出什么观点都不能叫NC,可能外人觉得助纣为虐,但这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律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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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个人不能理解律师这个行业啊

比如日本那个用缺乏母爱来辩护的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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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民主


524= =发表于:2011/4/22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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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他们的权利代表人民了,人民同意被他们代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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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举出来的为啥不能代表人民了

你可以质疑选举过程 但是他们的的确确是被选举出来 为什么不被代表

难道你要全国16亿人都跑到人民大会堂去公投啊

我看美国人口没那么都没有进行公投呢


525= =发表于:2011/4/22 13:59:00

有些人讨论的还在这楼的内容范围内么

被指出法盲就开始东拉西扯,说学了也没用,TC的法律根本不公正公开

现在谁也没说TC现在制度好啊,但是跟这楼内容有关系么

为什么总有人只会抱怨别人,都不考虑一下自身呢


526= =发表于:2011/4/22 13:59:00

谁给他们的权利代表人民了,人民同意被他们代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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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527= =发表于:2011/4/22 14:00:00

最后跟那个普及司法建设的就你没喝醉的精英说一句

你的掐点是有人法盲但是不愿意自学了解法律体系,自己的责任却要推卸给别人

我掐你是因为对司法体系提出疑问和质疑即使是法盲,你也无权嘲笑别人或者剥夺别人的质疑权。

另外你所谓的法制建设最后能建设成个什么阿物那还不一定呢

你肯定你在网络上看到的学到的就是真正的法律精髓?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就会用一个偷换概念判定这个判定那个的中二你要100分全对我写给你不就行了

这楼里就属你最高贵了!盖章


528= =发表于:2011/4/22 14:01:00

嘛,反正药八刀判了不是最终结果

最终结果是毙了。什么时候执行判决什么时候这事儿才算完


529= =发表于:2011/4/22 14:17:00

最后跟那个普及司法建设的就你没喝醉的精英说一句

你的掐点是有人法盲但是不愿意自学了解法律体系,自己的责任却要推卸给别人

我掐你是因为对司法体系提出疑问和质疑即使是法盲,你也无权嘲笑别人或者剥夺别人的质疑权。

另外你所谓的法制建设最后能建设成个什么阿物那还不一定呢

你肯定你在网络上看到的学到的就是真正的法律精髓?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就会用一个偷换概念判定这个判定那个的中二你要100分全对我写给你不就行了

这楼里就属你最高贵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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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一直蹲着,说实话真没看到这样的话,看漏了吗?

LS能否给个证明啥的


530= =发表于:2011/4/22 14:18:00

人大代表在法律上就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那几个人就是代表全国人民

wb上的人说啥顶毛用 别人怎么知道是不是一个人注册一百个WB在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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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最开始掐人家脑内,现在到底是谁在脑内呢

代表我个人说,我没有同意那几个人代表哦,当然了,他们非要代表,我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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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有这种可能性吧 国家大事总不能能网上的人说怎样就成了怎样的


531= =发表于:2011/4/22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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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来讲比较同意你的观点。

但首先我觉得明确的是,给YJX辩护的律师无论提出什么观点都不能叫NC,可能外人觉得助纣为虐,但这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律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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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个人不能理解律师这个行业啊

比如日本那个用缺乏母爱来辩护的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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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来就不是代表正义的一方 他当然要给嫌疑人洗白 他吃的就是这碗饭


532呆弟弟发表于:2011/4/22 14:31:00

司法不可被舆论所左右啊

533= =发表于:2011/4/22 14:33:00

不排除有为了胜诉而颠倒是非的律师,但律师的义务是在法庭上为他代理的人争取到最好的情况
也别妖魔化整个职业

534= =发表于:2011/4/22 14:35:00

最后跟那个普及司法建设的就你没喝醉的精英说一句

你的掐点是有人法盲但是不愿意自学了解法律体系,自己的责任却要推卸给别人

我掐你是因为对司法体系提出疑问和质疑即使是法盲,你也无权嘲笑别人或者剥夺别人的质疑权。

另外你所谓的法制建设最后能建设成个什么阿物那还不一定呢

你肯定你在网络上看到的学到的就是真正的法律精髓?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就会用一个偷换概念判定这个判定那个的中二你要100分全对我写给你不就行了

这楼里就属你最高贵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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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一直蹲着,说实话真没看到这样的话,看漏了吗?

LS能否给个证明啥的


535= =发表于:2011/4/22 14:38:00

最后跟那个普及司法建设的就你没喝醉的精英说一句

你的掐点是有人法盲但是不愿意自学了解法律体系,自己的责任却要推卸给别人

我掐你是因为对司法体系提出疑问和质疑即使是法盲,你也无权嘲笑别人或者剥夺别人的质疑权。

另外你所谓的法制建设最后能建设成个什么阿物那还不一定呢

你肯定你在网络上看到的学到的就是真正的法律精髓?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就会用一个偷换概念判定这个判定那个的中二你要100分全对我写给你不就行了

这楼里就属你最高贵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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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一直蹲着,说实话真没看到这样的话,看漏了吗?

LS能否给个证明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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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直蹲着,除黑体外,请问哪位GN嘲笑或剥夺了你的质疑权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现在是你在剥夺别人的发言权吧


536= =发表于:2011/4/22 14:38:00

所以我个人不能理解律师这个行业啊

比如日本那个用缺乏母爱来辩护的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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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不理解的- -

律师只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的帮助,律师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去主观评价一个当事人是否犯法——虽然律师私底下必然会有自己的判断,但是这个判断并不妨碍他提供法律的服务,即使是最后被判为有罪的人,他只要还活着,他就有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这是各国法律要保护的人权

再说简单点,一个合格的律师,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一个高智能的工具而已

工具,懂了吧?



537= =发表于:2011/4/22 14:40:00

不排除有为了胜诉而颠倒是非的律师,但律师的义务是在法庭上为他代理的人争取到最好的情况
也别妖魔化整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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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为了胜诉颠倒是非的律师很少,不是说律师的正义感强,而是说是非模糊的案子本来就极少,例如YJX这案子本来就确定了YJX杀人,辩护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尽量请求减刑,谈不上颠倒是非。此外,为了挣钱的律师才不会去主动接刑事官司,很多刑事案替被告辩护的律师都是法院请律师协会安排的。

538= =发表于:2011/4/22 14:42:00

其实为了胜诉颠倒是非的律师很少,不是说律师的正义感强,而是说是非模糊的案子本来就极少,例如YJX这案子本来就确定了YJX杀人,辩护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尽量请求减刑,谈不上颠倒是非。此外,为了挣钱的律师才不会去主动接刑事官司,很多刑事案替被告辩护的律师都是法院请律师协会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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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留了特殊情况省得有些人有借口

539==发表于:2011/4/22 15:29:00

律师一旦接下了一个案子,要竭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因为律师的合法手段使得一些事实上有罪的嫌疑人脱罪或者承担了比较轻的刑罚,需要检讨的不是律师,而是法院和检察院或者立法者

而且在我国,像药家鑫这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即使他本人不请律师,法院也会给他指定一个律师


540==发表于:2011/4/22 15:32:00

此外,为了挣钱的律师才不会去主动接刑事官司,很多刑事案替被告辩护的律师都是法院请律师协会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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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刑辩律师已经越来越少了,如果有一天没有律师愿意接刑事辩护的案子,那才是真正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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