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姻法司法解释取消昏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914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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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发表于:2011/8/12 23:37:00

学法律的gn指点下到底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没有默认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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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582= =发表于:2011/8/12 23:43:00

现在骗房骗钱的渣女也不少,婚前的房子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我觉得挺正常。

至于婚后的家务劳动,共同的资金支出等等,还没结婚前就计较的这么清楚,婚后多半也幸福不了。婚姻是要经营的,夫妻双方多为对方着想,这样才能长久

还没结婚,就想着自己会嫁给一个渣男,被他耍手段净身出户,婚前怎么不睁大眼睛啊,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要是嫁给一个混蛋,不是自己也是混蛋,就是自己太蠢。


583= =发表于:2011/8/12 23:46:00

= =2011-8-12 23:37:00
学法律的gn指点下到底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没有默认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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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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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N号亲身经历表示好像真的没有
爸爸走得急,什么遗嘱都没留,房子是我爷爷奶奶、我妈、我,各三分之一

584= =发表于:2011/8/12 23:46:00

有些人的意思是:以前结婚离婚能分到一般财产的话,就结婚,现在分不到了,就干脆不结婚了。那你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男人的财产,这不是渣女么= =

结婚难道不是因为有了感情。这种想法虽然天真,但绝对是正确的。有些人一边说这现在的社会令人无奈,一边自己又在做着这些推波助澜的事,还搞得自己像被逼的一样。

自己坚持不了原则,就别怪别人渣


585= =发表于:2011/8/12 23:55:00

不管有没有感情,对方是不是渣男,衡量清楚结婚离婚的利弊再结婚有什么问题

有些人的思维是不是太刻薄了?


586= =发表于:2011/8/12 23:56:00

对啊,没什么感情的结婚万万不可取,婚姻无保障万事靠自己,不想凑合的也能找到说服家人别逼婚的理由了

587= =发表于:2011/8/12 23:56:00

有学法律的GN么,求疑问解答

我想在婚前以我的名义买房,这样就能公积金贷款,那还能写上父母的名字吗

如果就我一个人的名字,那婚后继续还贷的话,婚后房子怎么算?如果能出具还贷是由父母还贷的依据的话又是怎么算

如果是我和父母3个人的名字,那婚后继续还贷的话,婚后房子怎么算?如果能出具还贷是由父母还贷的依据的话又是怎么算

gomen,问题比较多了


588= =发表于:2011/8/12 23:57:00

82L这种逻辑真无力

那身边凡事有不讲理的没信用的RP差的GN 都从自身找原因吧 肯定不是因为你自己有那些毛病 就是因为自己太蠢


589= =发表于:2011/8/12 23:57:00

法盲三号想问下我妈去世之后老爸再婚,房子在爸爸名下,我万一要跟后妈抢房子有什么优势吗?

590= =发表于:2011/8/12 23:58:00

法盲借地问 房子是父母婚前财产,离了以后给我爸的,我爸又娶了,以后这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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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二号觉得房子归你呃……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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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后妈,算是你爸的个人财产,你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上要做平等分割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但如果你爸已经在房产证上加了你后妈名字那你估计就分不到了
法盲继续问。。应该没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 怎么样让房子都归我?小时候一直没想过这问题,跟我爸关系也很好,但那女的真的带着她自己儿子过来住了我才想到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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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二号隐约记得遗产继承顺序上,配偶是先于子女的,所以才觉得那房子是后妈的
学法律的gn指点下到底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没有默认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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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lls的情况很相似
我爸在离婚前有一套房子,只写的他的名字,再婚之前也没有公证,但之后一直都说这套房子是给我,现在和后妈有一套房,月供和首付基本是我爸在付
结果现在后妈叫她儿子住进了之前那套房子,我感觉事情严重,就叫我爸赶紧把房子过户给我
去咨询了之后说因为已经再婚超过8年,需要现在的配偶签字才能过户或者赠与
但可恶的是那女人坚决不签字,但也没说那房子不给我,我爸又耳根子软,说这事先放一放,但在结婚之前肯定会过给我
法盲想再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必须要现任配偶签字吗?
因为之后又有懂法的朋友说,是不需要配偶签字的,所以就糊涂了
哎,摊上再婚家庭房子的事儿,如果有一方不HD,那真是闹心死了TAT


591= =发表于:2011/8/13 0:07:00

这个房子既然再婚后还要付房贷的话,应该不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了吧

592= =发表于:2011/8/13 0:10:00

82L这种逻辑真无力

那身边凡事有不讲理的没信用的RP差的GN 都从自身找原因吧 肯定不是因为你自己有那些毛病 就是因为自己太蠢

======

ls这种逻辑才真是无语

结婚选LG和你讲的"身边凡是"能一样吗?

结婚怎么讲也是一件人生大事,

扯证前睁大眼看清楚,能接受什么,不能接受什么

知道他混,不可靠还嫁给他,那不是蠢是什么?

法律规定清楚了,自己做决定慎重点

只要不是想着占便宜去的,也没什么好跳脚的吧


593= =发表于:2011/8/13 0:12:00

这个房子既然再婚后还要付房贷的话,应该不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了吧
===
这是现在那套房子,是写了双方名字的。因为开始就说要把之前那套房(只写了父亲名字那套)给我,所以才买的现在的房子。

594= =发表于:2011/8/13 0:28:00

82L这种逻辑真无力

那身边凡事有不讲理的没信用的RP差的GN 都从自身找原因吧 肯定不是因为你自己有那些毛病 就是因为自己太蠢

======

ls这种逻辑才真是无语

结婚选LG和你讲的"身边凡是"能一样吗?

结婚怎么讲也是一件人生大事,

扯证前睁大眼看清楚,能接受什么,不能接受什么

知道他混,不可靠还嫁给他,那不是蠢是什么?

法律规定清楚了,自己做决定慎重点

只要不是想着占便宜去的,也没什么好跳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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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证前搞清楚扯证的后果也是可以的吧

人心隔肚皮,你必然看人百发百中?

那婚姻中的受害者都是看人看不清的罗?

就算你和那个人感情好,也不保证好一辈子,好的时候爱死

离婚的时候掐死,争财产什么下三烂手段都出的又不是没有

谢影帝才离婚不久呢。


595郁闷了发表于:2011/8/13 0:36:00

我未婚,现在想贷款买房,公积金每月3000左右,但是首付不是很够,想把父母住的房子卖了一部分做首付,新房子写我们三个人的名字,这样可以吗?还算首套房子吗?

或者把父母的房子抵押出去做首付贷款,以我名义贷,父母的抵押贷款由出租贷款房还,这样是不是更合适呢?反正我现在就想在婚前把房子问题解决了,省得以后出现什么问题哭都没地方哭


596= =发表于:2011/8/13 0:36:00

我和lls的情况很相似
我爸在离婚前有一套房子,只写的他的名字,再婚之前也没有公证,但之后一直都说这套房子是给我,现在和后妈有一套房,月供和首付基本是我爸在付
结果现在后妈叫她儿子住进了之前那套房子,我感觉事情严重,就叫我爸赶紧把房子过户给我
去咨询了之后说因为已经再婚超过8年,需要现在的配偶签字才能过户或者赠与
但可恶的是那女人坚决不签字,但也没说那房子不给我,我爸又耳根子软,说这事先放一放,但在结婚之前肯定会过给我
法盲想再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必须要现任配偶签字吗?
因为之后又有懂法的朋友说,是不需要配偶签字的,所以就糊涂了
哎,摊上再婚家庭房子的事儿,如果有一方不HD,那真是闹心死了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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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MS有8年了 明天去跟我爸说算了。。当年我娘一直让我说 我就想这种破事怎么开口


597= =发表于:2011/8/13 0:38:00

扯证前搞清楚扯证的后果也是可以的吧

人心隔肚皮,你必然看人百发百中?

那婚姻中的受害者都是看人看不清的罗?

就算你和那个人感情好,也不保证好一辈子,好的时候爱死

离婚的时候掐死,争财产什么下三烂手段都出的又不是没有

谢影帝才离婚不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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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就是再让你知道扯证的后果?

你那么担心要离婚会被净身出户

个么婚前一起买呀

或者在你爱的要死的时候让他把你名字加上去呀


598= =发表于:2011/8/13 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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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就是再让你知道扯证的后果?

你那么担心要离婚会被净身出户

个么婚前一起买呀

或者在你爱的要死的时候让他把你名字加上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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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婚也是一种选择,你激动个毛阿

有感情必须扯证阿,同居不行啊,轮得到你来骂别人渣阿


599= =发表于:2011/8/13 0:50:00

有学法律的GN么,求疑问解答

我想在婚前以我的名义买房,这样就能公积金贷款,那还能写上父母的名字吗

如果就我一个人的名字,那婚后继续还贷的话,婚后房子怎么算?如果能出具还贷是由父母还贷的依据的话又是怎么算

如果是我和父母3个人的名字,那婚后继续还贷的话,婚后房子怎么算?如果能出具还贷是由父母还贷的依据的话又是怎么算

gomen,问题比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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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学法律的 但是建议GN你在婚前赶快把贷款一次还清

你一个人名字婚后 双方继续还贷的话 我粘贴点过来

夫妻一方昏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昏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昏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昏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昏时应根据昏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00= =发表于:2011/8/13 0:50:00

不是说房子不能分割的产权属原买房一方,但是婚后部分和增值部分差价要补偿给对方么?

觉得没什么错,就是不能一结婚就能拿一半。然后实际操作起来,很难计算。法院估计又要头痛。扯皮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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