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发表于:2012/6/28 19:03:00
要是没有更多猫腻,这么多年竟然没有家长闹上门还真挺神奇的
82= =发表于:2012/6/28 19:10:00
所长转发的评论下面有个上窜下跳的护校er 说别人都是炒作毁校名声 还什么“黑我校者虽远必诛”233现在官方围脖出来说了打脸打得噼里啪啦笑死我wwwww
83= =发表于:2012/6/28 19:15:00
当时舆论环境来说家长也不想事情闹大了,还怕那jp有个三亲六故什么的影响孩子前途,还有就是男孩子,传统观念总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是女孩子回来说被怎么了大部分家长肯定hold不住了,出了这种事只能说在某些领域的确是空缺的
还有就是,撇开所有因素,为人师表对未成年学生下手,死不足惜
84= =发表于:2012/6/28 19:17:00
这WX未成年不是无法可依吧
当年那个red豆不是坐牢了吗
85= =发表于:2012/6/28 19:21:00
这WX未成年不是无法可依吧
当年那个red豆不是坐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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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像只规定了14周岁以下的,以上的就不管了
86= =发表于:2012/6/28 19:23:00
还有就是,撇开所有因素,为人师表对未成年学生下手,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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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
无论他是什么金牌老师还是什么老师
这种老师只配身败名裂!
87= =发表于:2012/6/28 19:28:00
凉薄菇凉
:同感。一个传奇,培养了那么多英才。现在因为曾经的一些举动一辈子完蛋。静静的什么都不做:回复@流袖感觉不会再爱了:呵呵,一代名师和犯错误有什么冲突,人无完人,不是么。没说不让他承担后果,我绝对任务他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只是觉得那学生本可以不把张老师至于死地而已。
那个揭发张大同的学生,且不说事情真假,但真是够绝。多年前你不敢爆料我们能理解,你也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考虑嘛,但现在你这一百多字的爆料就毁了一代名师。你可曾想过把伤害减小?为什么在一开始就非要选择微博这种爆料?请问你有没有报复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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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2012/6/28 19:30:00
哦我要被瞎死了,可以直接浇硫酸了这脑回路
89= =发表于:2012/6/28 19:29:00
靠,这些圣母真尼玛的够了!!!!
90= =发表于:2012/6/28 19:30:00
哦我要被瞎死了,可以直接浇硫酸了这脑回路
91= =发表于:2012/6/28 19:30:00
哦我要被瞎死了,可以直接浇硫酸了这脑回路
92= =发表于:2012/6/28 19:30:00
这WX未成年不是无法可依吧
当年那个red豆不是坐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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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像只规定了14周岁以下的,以上的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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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就是LS说的这样
猥亵14岁以下(无论男女)是猥亵儿童罪,针对14岁以上的女性的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当然另外还有QJ罪(同样只针对女性)
14岁以上男性在sex犯罪方面没有任何TC法律保障,简单粗暴地来说,就是被爆菊了也是白爆,为了保护菊花进行反抗也不能算正当防卫= =+
93= =发表于:2012/6/28 19:32:00
真的是无法可依啊
完全空白
真心要狠狠整这老师一次,杀一儆百
94= =发表于:2012/6/28 19:33:00
真TMD想祝这些圣母的孩子将来有同样的遭遇!!!
95= =发表于:2012/6/28 19:33:00
……真是被WB上面的圣母给跪了
这些人是不是一定要自己被XX了,才会不这么圣母啊!!
96= =发表于:2012/6/28 19:38:00
这WX未成年不是无法可依吧
当年那个red豆不是坐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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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像只规定了14周岁以下的,以上的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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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就是LS说的这样
猥亵14岁以下(无论男女)是猥亵儿童罪,针对14岁以上的女性的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当然另外还有QJ罪(同样只针对女性)
14岁以上男性在sex犯罪方面没有任何TC法律保障,简单粗瀑地来说,就是被爆菊了也是白爆,为了保护菊花进行反抗也不能算正当防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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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诱拐只针对妇女儿童一样
97= =发表于:2012/6/28 19:47:00
有WB以来真是一次次刷新我对人类道德下限的认知
98= =发表于:2012/6/28 19:50:00
被87L那个“第一,我会拒绝”闪瞎了
说得好像以前受害的那些学生都是自愿接受一样,靠!
这回路太奇葩了!!
99= =发表于:2012/6/28 19:51:00
上面的圣母言论真是闪瞎眼……
100= =发表于:2012/6/28 19:53:00
这WX未成年不是无法可依吧
当年那个red豆不是坐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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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像只规定了14周岁以下的,以上的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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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就是LS说的这样
猥亵14岁以下(无论男女)是猥亵儿童罪,针对14岁以上的女性的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当然另外还有QJ罪(同样只针对女性)
14岁以上男性在sex犯罪方面没有任何TC法律保障,简单粗瀑地来说,就是被爆菊了也是白爆,为了保护菊花进行反抗也不能算正当防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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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诱拐只针对妇女儿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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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太一样。毕竟基本上拐卖这种犯罪的目的,要么是拐个女人卖了让她生孩子传宗接代,要么是拐个小孩卖了直接让他传宗接代。拐成年男人这种行为本身就非常少见。法律不针对极端罕有的情形作出规定,这是原则
但是sex犯罪就不一样。随着TXL行为逐渐被社会认知,针对男性的sex犯罪已经不再是罕有的行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受害,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其存在和危害性。所以这一点上TC法律理应与时俱进,而不是等于默认告诉广大男性:你们随时准备乖乖躺倒献菊花,法律不会帮你们
感觉现在TC立法界的高层还是思想太陈旧,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还是个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或者就是掩耳盗铃,觉得这样做等于在法律层面涉及到了TXL问题,有伤风化……上一届人大会议上面就有人提出了修改刑法里QJ罪的条款、加上针对男性的QJ罪的提案,结果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