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发表于:2012/9/6 13:34:00
122= =发表于:2012/9/6 13:45:00
123= =发表于:2012/9/6 13:46:00
124= =发表于:2012/9/6 13:50:00
125= =发表于:2012/9/6 13:51:00
这L根法律有什么关系
不管对不对错不错都跟这L没什么关系吧
那么忍不住揣不住自己法律那点小知识是有点烦
我们都是小老百姓
真心不喜欢大段大段被普法
126= =发表于:2012/9/6 14:05:00
127= =发表于:2012/9/6 14:13:00
纠正就满嘴法盲JD别人还和菜市场大妈一样戛戛戛戛指指点点
你要求别人心虚接受之前自己不会态度平和一些
既然你纠正的对象不接受你的“好意”,分裂几个路人出来又有什么用呢?
128= =发表于:2012/9/6 14:17:00
?不用把前页普法姐的长篇大论复制过来,就那满篇的反问和指责跟杀了她爹妈一样咄咄逼人
她态度确实不怎么样,有这义愤填膺的劲儿干嘛不对24岁猥亵儿童的歌手男发泄,冲着XQer喷干什么?可能在普法姐的眼睛里,法盲比猥亵儿童还罪不可恕罪大恶极吧
PS 普法姐 你真的是那谁吧,后面反弹得好激烈
129= =发表于:2012/9/6 14:36:00
家对这个男的鄙视和愤然的心情都是一样的,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不顾法律常识不懂装懂乱说话误导其他GN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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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才是你反驳的那一个,你可以纠正我的法律错误
我也没说自己是律师法官 但是你那上目线和弄弄的优越感叫我觉得即使你进行了所谓的科普也真的挺叫人讨厌
在我们这些被你叫做“法盲“的人看来 这男的就是触犯了刑法就是应该收到法律制裁 不管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
他都是个恶人
而你张嘴闭嘴就不让人用法律说事儿,原来法律是如此冷艳高贵 只有你这等【精英】才可以运用 小老百姓遇到问题连法律边边也沾不得是吗?
还说别人误导 我觉得我没误导什么啊,那些说这男的没问题这事情可以理解的人才是真正的误导吧
不好意思 我妨碍你又相信爱情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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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法盲,看到纠正你的那姑娘的科普,觉得,哦,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被人纠正了还认为人家讨厌,是不是太BLX了
人姑娘也没表现出小老百姓遇到问题连法律边边都沾不得的意思吧
而且那姑娘也是认为这男的不对,干嘛要给人戴个相信爱情的帽子
免JD,此L第一次发言
130= =发表于:2012/9/6 14:41:00
作为一个法盲,看到纠正你的那姑娘的科普,觉得,哦,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被人纠正了还认为人家讨厌,是不是太BLX了
人姑娘也没表现出小老百姓遇到问题连法律边边都沾不得的意思吧
而且那姑娘也是认为这男的不对,干嘛要给人戴个相信爱情的帽子
免JD,此L第一次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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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作为一个法盲觉得那科普的就是上目线让人觉得哇哪里来的YJ满嘴亲来亲去的四字母
免JD,同第一次
131= =发表于:2012/9/6 14:56:00
擦,自己一开始装权威那副断定的口吻还不允许别人反驳了?别说反驳了,就算被别人嘲笑那也是自己学艺不精
恼羞成怒非要把自己说成受害者,什么歧视不懂法的小老百姓,什么难道说错了就比猥亵的人还有错吗,甚至被害妄想非要上纲上线,非要说是闪亮晶本人和她的亲卫队,真是活该被掐
132= =发表于:2012/9/6 14:59:00
多打点事儿啊……
A说根据法律说如此这般
B说A说的不对,根据法律应该是这般如此
C说B的口气太高高在上
D说C才是BLX
这么点事儿,居然就能讲成一段群口相声
133= =发表于:2012/9/6 15:04:00
到底是谁先开始装权威 擦来擦去亲来亲去的?这XQ还成了四字母的天下了?
呸
134= =发表于:2012/9/6 15:08:00
擦,自己一开始装权威那副断定的口口勿还不允许别人反驳了?别说反驳了,就算被别人嘲笑那也是自己学艺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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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先开始装权威是77L普法那位吧,好吧也许人家是真权威。可是她LS那GNFY都说自己不是法律工作人员,哪来的学艺不精一说?她给人先JD后打击再扣帽子的,不知道以为犯罪的是xqer而不是BT那个男的呢
这歪L歪的
135= =发表于:2012/9/6 16:23:00
哈哈,谁装权威谁知道
谁一开始想把大家当法盲森森的上目线口吻只有自己才是懂法的那个谁心里清楚
谁努力在甩半专业名词谁了解
谁最后恼羞成怒了非说在我心里他就是触犯了刑法了就是该受制裁了,你不让我以我的标准来就是冷艳高贵就是嘲笑歧视甚至就是打击报复,上面亮着呢
还有就是最看不上的,人家就事论事,错哪儿指哪,一句多余的人身攻击没有,甚至连半杯水叮当响这类的话都没说顶多嘲讽的喊了句亲,倒是这位炸了毛,你们多冷艳高贵啊,多上目线啊,妨碍你们相信爱情了吧,不就是公安系统文职的充什么精英啊,你看你和你那亲卫队的德行
136= =发表于:2012/9/6 16:39:00
137= =发表于:2012/9/6 16:47:00
135别一口一个人家了,这是终于撕破亲友团队路人面皮了?
难道这次才算恼羞成怒?下课了继续来咩?
138= =发表于:2012/9/6 16:48:00
不就是Gong_An系统文职的充什么精英啊,你看你和你那亲卫队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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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精英确实躺枪 等你二位毕业了还真未必能考得上
139= =发表于:2012/9/6 16:52:00
哈哈,谁装权威谁知道
谁一开始想把大家当法盲森森的上目线口口勿只有自己才是懂法的那个谁心里清楚
谁努力在甩半专业名词谁了解
谁最后恼羞成怒了非说在我心里他就是触犯了刑法了就是该受制裁了,你不让我以我的标准来就是冷艳高贵就是嘲笑歧视甚至就是打击报复,上面亮着呢
还有就是最看不上的,人家就事论事,错哪儿指哪,一句多余的人身攻击没有,甚至连半杯水叮当响这类的话都没说顶多嘲讽的喊了句亲,倒是这位炸了毛,你们多冷艳高贵啊,多上目线啊,妨碍你们相信爱情了吧,不就是Gong_An系统文职的充什么精英啊,你看你和你那亲卫队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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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淡定啊 将来怎么当法官?
140= =发表于:2012/9/6 16:56:00
这楼还能歪成这样..
看来看去都觉得是59楼的被人纠正了就恼羞成怒了
人有没有上目线我倒是看不出来
估计是你觉得你低人一等所以有种被人用上目线的感觉吧
反正我这种法盲看到科普倒是觉得原来如此啊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