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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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2012/12/16 15:09:00

古人也没这么做啊。

去翻翻《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儿女失手伤了父母,即使是真的意外或者父母不对,孩子还是要受很重的罚的。


22= =发表于:2012/12/16 15:18:00

这种“无心”
如果别人也以这种行为对ta
ta不会感到受伤的
那也可以酌情“虽恶不罚”

23= =发表于:2012/12/16 16:30:00

用自以为对的方法对别人,最后加一句“其实我是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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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有点歪L,

只是想上来说一句对付这种人尽情地上关你p事吧

例如那些没事儿就“你找没找对象啊,工作定了吗,这么XXXX不好哟,你怎么不喜欢XXXX啊balabala”的人们

真的关你p事啊


24= =发表于:2012/12/16 16:31:00

没有故意但是有过失,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故意:知道恶果要发生并且还积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过失:知道恶果要发生,但是由于自己的失误或者大意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发生
DL完全陷入自以为的怪圈了,行为的恶与不恶并不是行为人或相对人自己来评价的,而是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或者法律来评价的
你所谓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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