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double river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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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发表于:2013/2/26 13:23:00

网络自由么……不是你们说的么,何况我觉得你们是加害人,并非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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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揣测

422= =发表于:2013/2/26 13:24:00

最后,查一下官方准确的说法表最后轻飘飘来一句我弄错了,很难吗很难吗很难吗真不明白这些人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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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对不起了 = =


423= =发表于:2013/2/26 13:26:00

卧槽,突然发现,难道水军是想洗成:谁叫你报案……被网友恶意揣测成爱逛夜店,不是好GN是你自己活该,因为天朝网络言论自由
怪不得很多GN发生了这种事情不敢报案,确实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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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揣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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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后一句我觉得并非揣测,而是确实是很多被伤害了的GN的考虑,不仅仅是媒体报道,包括家人都不敢说,人言可畏这句话不是说说的,有时候比LJ或者QJ本身还要可怕,足以致命
然后,我说的是主语是水军,你认为自己是水军么?如果是,那就得了,水军不是就是来洗白的么,说了半天那GN哪里不好,哪里不好……这已经明摆着的事实。
如果不是水军,不好意思我觉得你确实有点问题,水军两个字都看不懂么……要么就是沙文主义,LJ案,不只是QJF有问题,女的也有问题,我不明白究竟是从小怎么样的教育教会了你这样的理论。何况这已经不是单纯的QJ了,这是LJ。在天朝LJ案是罪上加罪,足以说明LJ的严重程度,这种都能洗成男女各打一棒,看起来收的钱不少

424= =发表于:2013/2/26 13:26:00

最后,查一下官方准确的说法表最后轻飘飘来一句我弄错了,很难吗很难吗很难吗真不明白这些人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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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对不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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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对不起又怎样啊,你脑子里装的是SHIT啊,是个人都能看得出你逻辑思维就是一坨SHIT

真怀疑你有没有读过书


425= =发表于:2013/2/26 13:29:00

交通事故的案件也要分的

很多交通事故案件也是民事刑事双重赔偿的

少部分因为和解而形成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来就属于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

不知道为什么强姧案件就反而总有人拿赔偿款说事

虽然因为取得受害者签署的谅解书,量刑的时候确实可以减轻

但是也许对于部分受害者的自身状况、家庭状况,拿赔偿款可能是从实际出发最好的选择,因为后续的心理治疗或者转换环境的费用也不是每个家庭都能随便承担的,从未来生活的实际出发也是一种理性选择

很多人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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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很多人都觉得这类案件本来就不该和解吧

因为和解所以犯罪者的量刑可以减轻

大部分人就觉得犯了这个事 就不该得到减轻

利益不能和自身的清白和健康划等号

所以才会出现拿赔偿说事的情况

现在社会上拿这些谋取利益的现象也有 所以就更让人产生怀疑吧


426= =发表于:2013/2/26 13:33:00

最后,查一下官方准确的说法表最后轻飘飘来一句我弄错了,很难吗很难吗很难吗真不明白这些人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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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对不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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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委屈吧,别委屈了……赶紧振作起来,别去夜店,别学习到晚上,别工作到晚上,别走夜路,别在夜里打出租车

否则总会有你这种什么都不知道就大放厥词的人在GN被QJ了之后要说了:去夜店,别人总是觉得不正经的,【说不定是去找YYQ的】;女孩子么,晚上危险,就不该晚上还在外面晃……学习什么时候不能学,工作不能早点带回家么。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真特么多


427= =发表于:2013/2/26 13:33:00

说对不起又怎样啊,你脑子里装的是SHIT啊,是个人都能看得出你逻辑思维就是一坨SHIT

真怀疑你有没有读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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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开始上RS了

现在的正义战士就这样 完全不能说被害人 好的坏的都不行

只要一说 就跳出来说你没文化没教养污蔑被害人

分析一下就是中二

道歉不道歉都是水军拿人家钱了


428= =发表于:2013/2/26 13:33:00

好像一直说要废除QS幼女罪
其实不能理解为什么女的年龄小被QJ反而能轻判?

429= =发表于:2013/2/26 13:34:00

只要一说 就跳出来说你没文化没教养污蔑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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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对你自己的评判非常标准,看起来你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么
不好意思我没RS你啊,你自己说的

430= =发表于:2013/2/26 13:36:00

只要一说 就跳出来说你没文化没教养污蔑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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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对你自己的评判非常标准,看起来你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么
不好意思我没RS你啊,你自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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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反话 智商太堪忧

431= =发表于:2013/2/26 1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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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很多人都觉得这类案件本来就不该和解吧

因为和解所以犯罪者的量刑可以减轻

大部分人就觉得犯了这个事 就不该得到减轻

利益不能和自身的清白和健康划等号

所以才会出现拿赔偿说事的情况

现在社会上拿这些谋取利益的现象也有 所以就更让人产生怀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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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和健康从强奸发生的那一刻已经荡然无存了

三姑六婆喜欢树立一种形象就是被强奸的女人都是自身不检点的女人

好像这样从心理上就能得到某种自我优越感

之前英美法系也确实有判例认为女生的穿着暴露举止不检点就可以洗刷或者部分减轻施暴者的责任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东西方是一致的

个人认为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但没必要因噎废食


432= =发表于:2013/2/26 13:36:00

好像一直说要废除QS幼女罪
其实不能理解为什么女的年龄小被QJ反而能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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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不理解 +1
觉得年纪越小应该判的越重才对

433= =发表于:2013/2/26 13:36:00

分析一下就是中二

道歉不道歉都是水军拿人家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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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好意思说自己是分析

没有任何来由的怀疑别人是卖的,别有所图

女的活该

就你那YY是分析么,别侮辱分析两个字了,笑


434= =发表于:2013/2/26 13:37:00

办公室有个极品肥婆就说这事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说那女的肯定不是正经人是活该

通常会这样想的人本身就是个极品,才会以最恶意的想法去揣测别人

平时那肥婆特别喜欢炫富,买个屁大点的东西都要出来说

哪天她被劫财杀人了我肯定真心的奉上一句谁让你炫了,活该


435= =发表于:2013/2/26 13:37:00

好像一直说要废除QS幼女罪
其实不能理解为什么女的年龄小被QJ反而能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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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废除的是嫖宿幼女罪。嫖宿的定义,相当于就是变相承认幼女是可以卖YIN的,嫖C当然比QJ来得轻,性质不同不符合主流法律精神。

436= =发表于:2013/2/26 13:39:00

三姑六婆喜欢树立一种形象就是被强姧的女人都是自身不检点的女人

好像这样从心理上就能得到某种自我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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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跟那些所谓立贞节牌坊的看不惯恋爱的WG抓“破鞋”要把人家揪出来批斗一番一样

其实它们自己内心对那些人不知道有多渴望

就是这么一种隐秘的心理


437= =发表于:2013/2/26 13:39:00

办公室有个极品肥婆就说这事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说那女的肯定不是正经人是活该

通常会这样想的人本身就是个极品,才会以最恶意的想法去揣测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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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


438= =发表于:2013/2/26 13:40:00

清白和健康从强姧发生的那一刻已经荡然无存了

三姑六婆喜欢树立一种形象就是被强姧的女人都是自身不检点的女人

好像这样从心理上就能得到某种自我优越感

之前英美法系也确实有判例认为女生的穿着瀑露举止不检点就可以洗刷或者部分减轻施瀑者的责任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东西方是一致的

个人认为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但没必要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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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那个观点 之前也有讨论

有人说从心理学的角度看 确实有这种可能

虽然这么说会有偏向犯罪者的嫌疑

但是确实是有这种可能

所以就要看这个衣着暴露举止不雅的尺度了 如果真的太露骨就也该反思一下了


439= =发表于:2013/2/26 13:43:00

然后又开始上RS了

现在的正义战士就这样 完全不能说被害人 好的坏的都不行

只要一说 就跳出来说你没文化没教养污蔑被害人

分析一下就是中二

道歉不道歉都是水军拿人家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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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你这种人多了去了,就别辩了

每次有这种QJ案就总有女的站犯事的WSN那边,找理由说是GN早恋啦,不好好学习啦,去夜店,打扮太清凉之类的啦

麻烦你们去看清楚QJ罪的定义好嘛,只要是违背被害人意愿的sex行为都是QJ好不好,更何况是LJ,哪怕受害者是想去YYQ的那也得她自愿啊

受害者哪怕是在别的案子里杀人放火了,那也是法律来制裁,LJ案里受害者还要被打五十大板是什么毛病啊


440= =发表于:2013/2/26 13:43:00

好像一直说要废除QS幼女罪

其实不能理解为什么女的年龄小被QJ反而能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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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不理解 +1
觉得年纪越小应该判的越重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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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编入刑法的罪名

当时这个罪名的出现是有一定的背景因素

可以说是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特定时期产物

当时可能只是为了解决很多嫖娼者在不清楚jinv年龄的情况下被定性为强奸的社会问题设置的刑法条款

但实施效果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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