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检查快递再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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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宝贝发表于:2012/10/9 10:11:00

律师说法:格式条款没道理

????快递公司的行规,显然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绊脚石”,那么消费者应该怎么办呢?

????北京京大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的郭洪军律师认为,快递公司擅自制定的这个“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其实是一个合同格式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邮政企业采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确定与用户的权利义务的,该格式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

????而按照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郭律师认为,快递行业的这条行业规则,因为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为快递公司自己单方面免责,因此应该认定为无效。


82= =发表于:2012/10/9 10:19:00

中通的服务态度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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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速度很慢~

曾经一次

我等了一个星期才收到件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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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边的中通小哥还蛮好的···

因为自己包装苦手,每次都是麻烦小哥帮我包,包的那叫一个严实

而且基本速度也正常,寄出去两三天就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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