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条,20条/页
1原文啊啊啊发表于:2008/8/14 16:53:00
姐妹们谁遇到过这么JP的公司
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9个月,前2天突然告诉我从当天开始要解聘我 ,并当天就让我交接工作,第二天就不
许上岗了,并要求我第二天来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但是他的赔偿很有问题。只给我每年一个月的,
补偿金,不给没提前30天通知解聘我的赔偿金,还要求我承担本月由于他的失误而上的保险(其实如果本
月解除关系,我在社保中心上保险,没有这么多的费用)
老板跟我说 ,如果我不满意,可以想其他办法,也就是指让我去劳动仲裁,他原来说过,现在仲裁的多了
,没有实际的用处。
大家觉得我该怎么处理?是否追究这一个月应给的赔偿金?有没有人处理过这样的情况,如果追究的话
这个过程会不会拖得很长?有这个必要吗?
我实在不甘心让这个JP公司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1。。发表于:2008/8/14 16:54:00
2温柔滴雷S你发表于:2008/8/14 16:56:00
LZ,你的有没有必要的界限在哪里?
可以确定的是不会是个短的过程。。。
因为仲裁之后也有打官司的可能性
3- -发表于:2008/8/14 16:56:00
去仲裁,绝对去!!
4= =发表于:2008/8/14 16:56:00
真理是自己开个小店当小老板吧
我已经受够了被人剥削了
5啊啊啊发表于:2008/8/14 16:56:00
6- -发表于:2008/8/14 16:57:00
LZ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发表于:2008/8/14 16:57:00
8- -发表于:2008/8/14 16:57:00
看了个新闻,跟LZ的情况蛮相似的。
之前不是全国信访日么?
几个人去市长那里信访了,结果不用仲裁就赔偿了......
8条,20条/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