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发表于:2012/3/20 15:32:00
1LZ发表于:2012/3/20 15:32:00
如果住院患者在医院摔倒,最后感染肺炎去世了
(死亡原因和他原来的病症无关)
医院是否存在监管失误的责任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哪一种法律文本是判断依据?
急求解答但是现在无法传ZB图
保证晚上回去传
我不会折翼在下班的路上的……
2= =发表于:2012/3/20 15:58:00
建议GN先去律所咨询,咨询都是不收费的。
就个人专业领域而言,不太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应该是构不成监管过时的,因为曾经看到过哪怕是护士的原因导致的事故医院都是不负责任的。当然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
3= =发表于:2012/3/20 16:32:00
我们律所咨询是收费的...
你这问的太笼统,完全不好作答。
患者年龄,摔倒原因等等
4= =发表于:2012/3/20 16:35:00
我就是好奇问问
这个摔倒和得肺炎有关系吗
5= =发表于:2012/3/20 16:47:00
医疗事故估计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是在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才可以构成
要看LZ亲人是怎么摔倒的
另外一般医院应该会人道主义赔偿的= =
以上是半桶水的人的意见Orz
63L发表于:2012/3/20 16:51:00
为毛我待的律所咨询都是免费的,果然是小所的原因= =
7= =发表于:2012/3/20 17:09:00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另外LZ说的是不是这种情况:???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全部摘自《侵权责任法》
8LZ发表于:2012/3/20 17:20:00
不是LZ身边的事情
只是需要这方面的知识而已,想知道哪条法律可以用在这种情况下
感谢LS一众姑娘
除了侵权责任法还有别的法律适用吗,民法什么的?
9LZ发表于:2012/3/20 17:23:00
比如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话
理由是什么,可以从哪里找到依据
10= =发表于:2012/3/20 17:29:00
比如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话
理由是什么,可以从哪里找到依据
=======
8L不是贴了么
54条不就是依据
这肯定不是医疗事故
但是如果医院确实管理不当的话可以构成侵权责任啊
11= =发表于:2012/3/20 17:31:00
12= =发表于:2012/3/20 17:31:00
医疗事故什么的都是由患者举证的
要有证据证明是院方的过错
不然就是举证不能
而且一般医疗事故是要去医鉴会做鉴定的 申请 排期 做鉴定出结果
起码半年以上 还会拿尸体去尸检
LZ认为构成了医疗事故 就要拿出证据
以上是曾在FA院工作过的人半桶水的意见
有错请54
13= =发表于:2012/3/20 17:32:00
侵权不就是民法里面的么
14LZ发表于:2012/3/20 17:34:00
15= =发表于:2012/3/20 17:35:00
这怎么都不是医疗事故啊囧
医疗事故是要医院诊治不当才能构成
这里不是就是摔了一跤么
你又没证据证明他诊治不当
现在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医院地上没搞干净啊,有水渍啊,或者楼梯扶手松了啊,导致患者摔倒了,以此说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16= =发表于:2012/3/20 17:39:00
17= =发表于:2012/3/20 17:50:00
我也记得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
但是这个显然不是医疗事故
18= =发表于:2012/3/20 17:50:00
不可能是医疗事故的
除非是治肺炎过程中有啥不当行为造成死亡才有可能
要追究医院责任一定要证明摔倒是医院的过失造成的,37条就是要说明摔倒是医院造成才有可能视线实现
否则只可能是人道主义赔偿了
19= =发表于:2012/3/20 18:20:00
第一,你这肯定不是医疗事故,而是人身损害赔偿,找的依据是侵权行为法。
第二,这要看你摔倒的原因,是路上有水?医院过失还是什么的
第三,这患者不是未成年人,不适用学校对学生的那种严格的监管责任。如果是老人的话,身边没人照顾自己还要负一定责任。
第四,一般碰到这种事情,医院无过错的情况下,完全不会赔。医院连医疗纠纷都想赖就赖,更何况这种是,不要指望什么出于人道,人家财大气粗也不会给你的,除非你自己能往大的闹,医院可能会息事宁人给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