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14周以上妇女不得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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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发表于:2015/5/18 16:04:00

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安徽省卫计委昨公布打击“两非”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以上妇女不得终止妊娠,对违规者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符条件但未领取生育证的,不批准其再生育;已领取生育证的给予注销

1= =发表于:2015/5/18 16:05:00


2= =发表于:2015/5/18 16:05:00

妊娠了一定有胸

3= =发表于:2015/5/18 16:10:00

以前是都快生了,计生办都要强制拉去医院引产生,偷偷摸摸了还罚款!现在是3个月以上不许人流,强制生产,偷偷摸摸人流又要罚款!捉鬼的是你们,放鬼的又是你们。你们想怎样就怎样,横竖都是你们说了算!你们道德要搞哪样?

4= =发表于:2015/5/18 16:11:00

等看巨乳

5= =发表于:2015/5/18 16:15:00

这说的不是禁止鉴定性别之后终止妊娠吗,跟普通堕胎有什么关系
顺便没胸的还是滚吧

6= =发表于:2015/5/18 16:18:00

四字母理解能力又差又爱鸡血还爱DT啊

7= =发表于:2015/5/18 16:25:00

四字母装好你的积雪滚吧

8= =发表于:2015/5/18 17:01:00

钓鱼

9= =发表于:2015/5/18 17:24:00

这已经不是钓鱼,是炸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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