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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XLR2008/11/15 1:30:00
我很肯定,盗取马甲的贱人导演这一场戏的目的是为了黑AO,请问,如若我真的是A黑AO黑,我有什么损失?我明天还有约会,必须去睡觉,我争取在下午3点赶回来继续GC,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个事情,绝对可以持续GC一个星期
AO自己想想,我若是A黑,本次事件我究竟有什么损失
再提醒你们一次,现在被人禸出来的只有心心这一个BD? AO马甲
22 = =2008/11/15 1:54:00
飞天娘娘对AO还是有感情的,所以你们不用指望她爆出那个能搜ID的邮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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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应该能搜到XLR在各相关论坛的号吧,我猜
比BD那个还要好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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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果是同一个id,只不过这个是直接就能搜到,我扔的没想到直接搜不到但通过贴吧能搜到。
而且开那贴一直有人问我他哪家的,虽然我看见一对贴吧发言,但是我已经先人为主觉得他是那个wsn,所以觉得表里不一的wsn是个疯子,那帖子里我也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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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看她混XQ那么久,她那口气要不是个女的就奇怪了
还是个典型小肚鸡肠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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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WSN可能为了一群日本男人的事情发疯成那样的
23 ··2008/11/15 1:58:00
你说的不错
这两拨RS来RS去的都是JP典型
不过AO更JP一点果然还是因为连其他非JP也在干着把XLR往别家推的JP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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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点,没8下皮之前谁都不知道是哪家的
打个比方,人人都爱赤西仁那个ID,够JP了吧
没8之前谁能JD出是个ALL U饭
XLR也是一样,加上她以前有很多MJ做过很多JP事
比方说鼠年之恋,今天自己承认了
还有XQ的JD科本来就NC,没8之前除了GLY谁知道是什么成分
你本来就看A家不顺眼,跟你讲这么多我自己大半夜的NC
你也别借这个机会踩A家的其他MM
LR是的确骂过A丑的,在同一个帖子里,不过忘了月兑皮加上爱高调得瑟就被其它A家人记住了
A家是一向不认为她是自家的
我话说在这儿,你也好好给自己攒攒RP,跟LR一样
人在做,天再看,出门要小心
睡个好觉
25 = =2008/11/15 2:18:00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Gong_An部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Gong_An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Gong_An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Fen_Lie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瀑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人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 安全保护责任
第八条 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Gong_An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Gong_An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Gong_An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九条 国际出人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国际出人口信道、所属互联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条 互联单位、接人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进行审核;
(五)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六)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Gong_An机关报告;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一条 用户在接人单位办理人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Gong_An部监制。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人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__FuGong_An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人本网络的接人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Gong_An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人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 使用公用帐号的注册者应当加强对公用帐号的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前款所列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与国际联网,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Gong_An厅(局),地(市)、县(市)Gong_An局,应当有相应机构负责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Gong_An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掌握互联单位、接人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Gong_An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督促互联单位、接人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Gong_An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派人参加。Gong_An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Gong_An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发现含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时,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者删除。
第十九条 Gong_An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负责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对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Gong_An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Gong_An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一)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
(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三)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四)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五)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
(六)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
(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
(八)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
(九)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Gong_An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澳门地区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
26 = =2008/11/15 2:29:00
你说的不错
这两拨RS来RS去的都是JP典型
不过AO更JP一点果然还是因为连其他非JP也在干着把XLR往别家推的JP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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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点,没8下皮之前谁都不知道是哪家的
打个比方,人人都爱赤西仁那个ID,够JP了吧
没8之前谁能JD出是个ALL U饭
XLR也是一样,加上她以前有很多MJ做过很多JP事
比方说鼠年之恋,今天自己承认了
还有XQ的JD科本来就NC,没8之前除了GLY谁知道是什么成分
你本来就看A家不顺眼,跟你讲这么多我自己大半夜的NC
你也别借这个机会踩A家的其他MM
LR是的确骂过A丑的,在同一个帖子里,不过忘了月兑皮加上爱高调得瑟就被其它A家人记住了
A家是一向不认为她是自家的
我话说在这儿,你也好好给自己攒攒RP,跟LR一样
人在做,天再看,出门要小心
睡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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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你家出JP
JP又不是我
我说的就是妄图把XLR推给别人的你所谓的AOMM
看清楚,不是不认她的,而是一个劲要证明她不是A家而是其他家的
本身能做出这种事来也算得半个JP了
当然了,能阴阳怪气说出后面这种话的你也差不多是个JP
还是自己先攒好RP吧
28 ··2008/11/15 2:49:00
现在是你家出JP
JP又不是我
我说的就是妄图把XLR推给别人的你所谓的AOMM
看清楚,不是不认她的,而是一个劲要证明她不是A家而是其他家的
本身能做出这种事来也算得半个JP了
当然了,能阴阳怪气说出后面这种话的你也差不多是个JP
还是自己先攒好R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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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就是个JP,我不否认啊
能回我这么一长段的你也够JP了
LR本来就是JP中的JP,你要说她是AO,至于我个人而言,她不配,我也不会认为她是
说句实话,包括那个什么心也是个JP,但是她是AO,我不否认
我说这段话的意思是你表把个别人的JP行为放大到整个饭群
还有另外那个,我举的例子是说8之前,很难理解吗
38 = =2008/11/15 1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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