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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普小鸟2009/5/26 9:45:00
十年不堪
那个男人应该还在浅睡状态,他正抱着自己,手触摸到自己的肋骨,大概是被骨头磕到了,眉头轻轻的皱了一下。堂本刚很清楚的捕捉到对方表情的轻微变化。
那个男人今天又没有抱他。
他很清楚的知道,男人都喜欢抱有禸感的身体,很久以前就有人明确的告诉他,那个人好像还是自己的父亲,虽然自己那个时候还比现在瘦的多。可是他也不想瘦的,这怨不得他。那个男人,终究开始厌恶自己了吧。堂本刚这样想着,轻轻的拉开对方放在自己身体上的手臂,然后走向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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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本刚一天都要洗好几次澡,这样的习惯已经持续了十年。这样的习惯造成的必然结果就是水电费的大增,有段时间电费实在多的让他自己都觉得贵的负担不起,于是就改为洗冷水澡。
这种情况在大半年前他的小说出版之后得到改观,他自己也没想到那种小说居然会畅销。评论说是“纠结的人性描写”“现代社会的悲歌”“细腻的心理与寂寥的痛苦如此的真实”。怎么可能不真实?他自嘲的心想。水哗啦啦的冲下,在蒸汽覆盖镜子之前,他清晰的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面无表情的站着,肋骨根根分明。这样的身体连自己都受不了,也难怪那个男人也会觉得恶心。堂本刚平躺在浴缸的边缘,有点悲切的心想。
他拿过乳液的瓶子,挤压着那根管子,于是白色的粘稠的Ye_Ti慢慢流出,滴落在自己的乳头上,那东西缓缓的滑过乳头,在往下流之前他伸手把那东西又聚了起来,又不急不慢的滴另一个乳头。完成这道工序之后,他便开始用自己的手指搓揉那个部位。堂本刚的脑子里已经幻想这是属于那个男人的Ye_Ti了,他嘴里发出细细碎碎的呻喑声,大脑有些混沌,但仍然清晰的看到自己的下身开始抬头。“真是淫荡的身体。”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响了起来,他一惊,猛然从盛满水的Ye_Ti里站了起来,毫不迟疑的给了自己一个巴掌。
他又想流泪了,他居然又想流出那种恶心的Ye_Ti了。堂本刚无力地扶着墙壁,又把自己没进了浴缸的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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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不在了,和往常一样。堂本刚实在不明白那个男人不和自己做那事儿的话为什么又要到他这来,他的床不见得有多舒服---这张床他睡了十年,却还是经常让自己失眠。
吵醒他的是编辑的电话,那边的声音已经显得不耐烦了,“安凯莉老师,您什么时候能有新作啊。”要是一句话对着一个人每天重复了三个月而且还是没有效果的话,是个正常人都会厌烦。“要是您再不出新作的话,读者可是会遗忘您的。而且”,那边顿了下,“出版社应该不会花钱养一个闲人。”
“我知道了。”堂本刚回答,虽说刚从睡梦中醒来,可是他的脑子还是很清醒。“其实新作的框架已经有了,过两天我就给你看看。”他已经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谦卑。
“这样么?”那边松了一口气,“那好,过两天我再联系您。届时期待您的新作,安凯莉老师。”
那个编辑很鄙视自己,堂本刚很清楚的知道这点。在这个时代,文学早失去了本来的功用,那些真正有才的人往往不是自隐于世就是被湮没于灰尘中,他们想被世人赏识,偏偏世人就是愚钝的主,那些鄙俗的人们根本不会去理会那些自己看不懂的东西来侮辱自己的智商。于是靠写那种小说上位的自己自然能博取世人的目光,而被那个清高的编辑鄙视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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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来就是这个世界上一只肮脏的卑微的爬虫,怎么能不被人鄙视,怎么可以不被人鄙视。堂本刚愤懑的心想。他从床上爬起来,摇摇晃晃的走进浴室,扶着浴缸,开始对着马桶吐起来。
这是他每天早上的必修功课,自从三个月前的一次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之后,他就一直没什么食欲,哪怕强迫自己吃进去过一会儿也能把那消化了一半的东西又从食道退出来送进马桶。堂本刚不知道这算不算厌食症,他几乎都在早上吐,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东西能在自己的胃里呆了一夜还不被融掉,他懒得管。他不想去医院,不想见人,不想闻消毒水的味道,不想被那些触摸过尸体的医生那冰凉的指尖触摸身体,也不想听那机械的声音如何虚伪地关心自己。
他知道人应该需要哪些元素,于是索性一次性的从药店里购人了大量的胶囊,他也经常强迫自己吃些东西,即使哪些食物还是会被吐出来。他不想死,即使如此恶心的活着,他也还是不想死。如果他想死的话,十年前他就应该去自我了断了。可是他是胆小鬼,他怕死,怕的要死。
这几乎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十年前他开始瀑饮瀑食,让自己变得肥胖无比,满脸油光,剃着阴阳头,剩下的一半头发还染的五颜六色,穿着各种古里古怪奇形怪状的廉价衣服,那个时候他才敢出去见人。之前他的小说要出版编辑来找他商谈的时候,那小编辑看自己的眼神从来的时候就准备好的鄙夷瞬间变得震惊,没过一会,那眼神里就充满嘲笑了。
他只是怕,怕有人认出自己,哪怕十年前换了个陌生的城市换了稀奇古怪的发型换了个矫揉造作的名字,甚至不用整容就把自己的脸换的面目全非,他还是怕。
可是现在他又瘦了,他居然又瘦了,这样的自己和十年前的面貌越来越像,像到他怕走到大街上又有人认出自己。于是他把自己锁在家里,除了每天晚上那个男人进来时开门能给自己的房子带来一些外部的空气,他都快与世隔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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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是半年前在自己小说销量突破一百万本的庆功会上认识的。
那时的堂本刚身子还很肥硕,顶着可笑的小胡子,戴着硕大的墨镜遮住眼睛。他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站在墙角被自己根本不认识的来宾敬着酒,他已经有些醉了,不过仍强迫自己弯着嘴角露出所谓的笑容。那个男人在酒会尾声的时候来向自己敬酒。不知道为什么,堂本刚开始注意他的容貌,那个人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自己是无神的空洞的带着黑眼圈甚至布满血丝的眼睛,而那人的眼睛却是细长而又标致的,甚至瞳孔里都冒着光。他的声音略带干涩,说话的时候嘴里有些烟草的味道,应该是个烟枪,可是牙齿却很白。
堂本刚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观察的这么仔细,他的脸烫起来了,可是他把这归于酒精的作用。他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店去招计程车,就当他差点倒进车后座的时候,他进人了一个怀抱。他扭头,居然是那张精致的脸。“安凯莉老师醉了,我把他送回去吧。”那个略带干涩的声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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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人那个毫无生气,甚至连空气都浑浊得透着颓败气息的屋子,被扶着的堂本刚很清晰的看到那个人皱起了眉头。那个男人很小心的把堂本刚放在床上,替他铺好被子,正欲离开的时候堂本刚抓住了他的手。
至今堂本刚还是把自己的那个举动解释为酒后乱性,他不可能为那个男人心动,他早就没心了,所以更不可能有什么一见钟情那种东西,他无非是是在酒精的催化下抓住了一个温热的手掌,无非是把自己冰凉的身躯贴近那个温热的身体,他很冷,想取暖,仅此而已。
第二天他先于那个男人醒来,满床都是旖旎的痕迹,腰很酸,屁股是阔别已久的痛觉。堂本刚的胃一阵泛酸,赤果着身子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到马桶边上吐了起来。而这个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堂本刚一惊,抬头看着他,房间里的窗帘已经拉开来了,逆着光,那精致的脸庞竟然显得神圣起来,而自己,眼睛里冲着血,嘴角和胡子带着呕吐物,下身是红白相间的Ye_Ti,还有的甚至还在流出来。空气里充斥着酒气和呕吐物的味道,堂本刚的胃又是一阵紧缩,于是扭头又吐了起来。
那个男人弯下腰,轻抚他的背,让他吐的更彻底。最后又递过一条热毛巾。
堂本刚觉得自己要哭了,不管那是被胃酸呛得还是怎么的,他是真的哭了。那眼角流出的温热的Ye_Ti滑过自己的脸的时候他都觉得浑身发麻。
那个男人愣住了,“昨天晚上对不起。”那个干涩的声音响起来,“如果你不想看到我的话那我现在就消失。”看到堂本刚还是怔怔的不说话,那个男人默默收拾着准备离开。
“表走。”堂本刚带着哭腔说。“你可以经常来么?”他讷讷的问。
愣了几秒种,那个男人说,“好。”
“你可以每晚都来么?”堂本刚还是讷讷的问,“你要做什么都可以。”他又补充道。
那边又愣了好几秒,“好。”
“你为什么会抱我,我长的又不好看,身上又脏。”
“长相又不是唯一的标准,”那个干涩的声音说道,顿了一会儿,“比如,你很有才华。”
2 普小鸟2009/5/26 9:46:00
才华,那是什么狗屁东西,自己有么?每当想到男人的那句话堂本刚就会闷闷的想。自己不过是写了一本关于父子乱伦而最后儿子如何把自己父亲给解决掉的小说而已,这也算才华?笑话还差不多。那人无非就是贪图自己淫荡的身体罢了-----为了留住那人,自己无比放荡的身体。或者,他该不是会以为那是自己的第一次而想对自己负责吧。那个男人不是这样的人,堂本刚自嘲的否定掉这个想法。或者就是害怕自己抖露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一定是个有身份的人,所以才害怕丑闻。反正,那个男人不会对自己有性以外的感情。堂本刚如此可悲的想着。
他只是留给堂本刚一个手机号码,说有事的时候可以找他,却连自己的姓名或者身份都不曾告知。他每晚九点以后才来,除了做那种事情以外两人都不怎么说话,更别说会提到自己的事。早上亦是很早就离开。他们两个算是什么关系,答案是毫无疑问的,性关系。
那个男人一定觉得自己是可笑的,那个时候那么不堪的自己----无论是禸体还是灵魂上的,被上了居然还那么谦卑祈求他再来,那样子一定下贱的像条狗一样。可是他又什么办法,。这十年来,除了那个男人不小心惹到他而被自己赖皮似的缠着以外,还有谁回来看看如此不堪的自己。他是渺小,又渺小又恶心,甚至连尊严都没有,他还是想活下去,奢望像其他人那样抱团活下去,而不是一个人就这样在这房子里独自腐败着。
那次之后,他就去把胡子刮了,又把头发染了回来,剪成了正常的短发。他不怎么怕别人把他认出来,即使他的头变得正常了点,可脸和身体还是浮肿的,更何况他并不怎么出门。那晚那个男人来的时候看到他的样子愣了,不过没过一会就恢复了平常波澜不惊的样子。他没有问堂本刚为何要变造型,这让堂本刚有些失落。
然而,事情还是要继续的。于是关灯,男人口勿着堂本刚有些潮湿的眼睫毛,ML。
堂本刚总是想,要是他再粗瀑一点,或者残酷一点,自己会一点希望也不抱有,只会把自己当成一条发情的野狗。可是那个男人在关灯之后总是对自己很温柔,即使不做那事的晚上,他也会搂着自己睡觉,那温热的皮肤贴上自己,总会让自己有些浮躁的幻想:比如说,那个男人,他其实是喜欢我的。可是堂本刚清楚的知道,一个人孤独的太久了,总会奢望,总会幻想,总会不切实际的,这个男人不过是十年来唯一如此接近自己的人,所以自己才会这般失控。每到这个时候,他总是自嘲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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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普小鸟2009/5/26 9:46:00
然而现在,堂本刚终于开始害怕起来。十年不怎么与人接触的日子,并没有让他的外貌又多成熟,除了憔悴以外,最近瘦了很多的那个镜中的自己居然和十年前的那个高中生没什么两样。如果自己就这个穿着当年高中的制服回到故乡,那边的人只会把自己当成诈尸的鬼。
那个人就快出来了!他惊恐万分的想着。整整十年,他都沉浸在这惊恐的情绪中,而这最让他害怕的日子就终于快要到来了。那个人,就快出来了!!
于是他连镜子也不肯照了,而这样瘦骨嶙峋的他终于让那个只和他上床的男人连做都不想做了。最近那个男人一上床只是抱着他睡觉,一切做得就像义务一样。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堂本刚都不敢抬头看他,他怕看到那种又悲悯又鄙夷的眼神。他什么都没有了,不想连一点点幻想也没有。
他洗澡洗的更勤了。他想用水来冲洗自己肮脏的欲念,抑或说不堪的躯体。
他最近老幻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对他说,“真是淫荡的身体。”他实在受不了的时候猛然痛醒,发现自己已经把洗手间里的镜子给砸了,满地的镜子碎片折身寸出那个瘦的眼眶爆出,脸色发青的人。他的眼睛很大,满地的碎片里都是同一个人,用大大的,空洞的,绝望的眼睛盯着自己。
堂本刚尖叫着,跑出了浴室,缩进了床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人,用青涩而温润的,但是无比坚定的声音对自己说,“我会保护你的。”
他醒过来的时候,那个声音还笼罩在他耳边。他轻轻的笑了,他怎么就把那个人给忘了。十年来,他被摧毁了自尊,他被磨灭了才华,他被湮没于痛苦与绝望,可他终究没有终结自己的生命,潜意识里就是因为这句话,可他居然忘了,他居然忘记了!
那晚那个男人回来的时候,堂本刚已经把卫生间给清扫干净了。他又洗了个澡,全身散发着乳液的香味。那个男人关上灯,又把他搂进怀里,这时候,堂本刚突然抬头问道,“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那个男人睁开眼,望着他,沉默了好一会儿,说,“紫色。”堂本刚看着他的瞳孔闪着光,可他懒得去分辨那个眼神里究竟又什么了。他恩了一声,然后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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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普小鸟2009/5/26 9:48:00
第二天那个小编辑按照当初约定的来到堂本刚的家。心想着又要去见那个满脸油光的阴湿的家伙了,小编辑按着门铃站在门口皱着眉头,正如堂本刚所想的那样,这个人很鄙视他。
然而当门被打开时,编辑却又傻眼了。那个终日不见光的有着阴湿气味的房子现在正浸泡在阳光里头,而那个当初肥胖油面的花哨男人正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逆着光眯着眼睛打量着他,阳光穿过白色衬衫,勾勒出清瘦的身体线条。堂本刚只是抱着手臂,静静的等着小编辑回过神来。
“安凯莉老师,您的文案呢。”醒过来的小编辑问道,他的声音居然不自觉的谦卑起来。
“这次让你来只是告诉你我改名字了,以后叫我刚紫吧。”堂本刚眯着眼睛笑着说,“文案后天就可以给你,这次决不食言。”
然后他伸手,关上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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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洗了一个澡,躺在新买的水床上。他拨通了那个男人给他的号码,没过一会儿就有人接了,对方的声音变得跟平时不太一样了,居然是带着些许高兴的感情色彩的。
果然觉得我很可笑么,好的,是我输了,你尽管开心吧。堂本刚咬着唇暗想。他平静的对着电话说,“今天晚上回来吃饭好么。”说实话,现在的他很忐忑,尽管明白自己在对方眼里不过是一个自轻自贱的男人,不过他还是怀揣着一点小小的希望。
就在他默默的纠缠于自己的想法的那好一会儿,那边都是沉默的,然后才传来一声,“好。”
那边的男人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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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他本想自己做,可是他不太想碰那把刀。于是依照往常,他叫了外卖,是纯正的法式大餐,那家餐厅他在电视里见过推介。想了想,他又要了一瓶15年的葡萄酒。
那个男人回来的很早,有史以来最早的一回,6点,刚好是吃晚餐的时间。
在布置的很精致的餐桌前是堂本刚给两人的杯子里斟满的酒,不愧是好酒,红的醇亮通透。
喝了好一会儿都是沉默,而那沉默之下的刀叉碰撞声让堂本刚心烦意乱。他抑制住那种心慌,垂着眼,说,“你从没告诉过关于你的事情。”
对方抬头,望了他一眼,“你从来没问过。”他喝了一口酒,又补充道,“我以为你没兴趣的。”
“我一直以为你不想说。”堂本刚又拿起一只蜗牛堵住了自己的嘴。那味道冲的他想吐,可是那样是不礼貌的。他费了好大的劲,都能听见自己_Tun咽的声音,才把那东西给送进肚子里。“你看现在,我连你的名字还不知道。”堂本刚讷讷的说道。
那边又沉默了。席间除了刀叉和盘子碰撞的声音再无谈话。
吃完饭之后,堂本刚起身收拾餐具,那个男人迟疑了一会儿去打开了电视机。
堂本刚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发现那个男人已经不在客厅了,房子里很安静,当听到书房传来细碎的声音时堂本刚毫不迟疑的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他现在已经什么都不害怕了,就算那个人出来他也不怕,只要去杀了他就行了,就像那个男人马上的下场一样。只要那个男人一死,自己就可以跟可耻的过去彻底告别。
堂本刚很轻的走进书房,那个男人正在摆弄着自己的电脑。该不会是其他出版社的商业间谍吧,怎么就乘我做好文案的时候来开我电脑。堂本刚就这么想着,安静的走了过去,没有一点迟疑的把刀揷进了那个男人的脖子。
十年前他失手过一次,不过这次他再也不会了。
5 普小鸟2009/5/26 9:48:00
电脑屏幕若隐若现的反身寸着那个男人惊诧的脸,他细长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乌黑的瞳孔里依然闪着光。很快电脑屏幕就被喷涌而出的鲜血覆盖了,男人的脖子还在咕噜咕噜的冒着血沫。堂本刚伸手盖住了那个男人死不瞑目的眼睛,然后把尸体轻轻的放在了地板上。
这个房间本来就是漆成红色的,现在擦起来也很方便,堂本刚用蓝色的浴巾擦拭着,那血和他最喜欢的蓝色融合在一起,很快变成了妖艳的紫。
“想知道我的文案么?”堂本刚一边擦拭着一边略带笑意的自言自语,“就是怎么勾引到你,然后把你干掉。”
“其实我是真的有点喜欢你了,要不然现在心也不会有点痛。可是我要去找他了,我只爱他,所以只能对不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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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本刚擦着墙上的那些血迹,总觉得自己在完成自己十年前未完成的事。
那年自己十六岁,刚升高一,一切就那么偏离了齿轮。母亲离开了家庭,父亲强瀑了自己,近一个月他就被当成背叛父亲的母亲的替代品在家被拳打脚踢,如果不是父亲,他根本不会明白人类痛楚的极限是什么地步,而他父亲在疯狂虐待完自己之后居然还能冷静的在桌前写着自己的小说。
他绝望了,他早就绝望了,他看着镜中的那个人用绝望和怜悯的眼神盯着自己的时候就已经彻底地疯狂了。他拿起了厨房的刀,就那么轻轻的走到父亲的身后,一把揷了下去,血溅满了面前雪白的墙壁。也就在这个时候,堂本光一推门进来了,原来那扇门居然是没有锁上的,那一瞬间堂本刚懊恼的心想。那个时候堂本刚只是安静的看着眼前的人,那个认识还不到一个月连脸都记不太清的和自己同姓而且玩的不错的只是来看看自己的同班同学,自己赤果的身体上沾满了浸夜和排泄物还有鲜血,以及各种各样的伤痕,散发着恶心的气味。而那个人只是静静的走到自己身边然后抱住了如此不堪的自己,用青涩而温润的,却又无比坚定的声音说,“已经没事了,我会保护你的。”
父亲并没有死,因为堂本光一的证词,堂本刚被判正当防卫,而父亲人狱十年。在法庭上堂本刚始终默默的低着头,那人的光芒太过耀眼,作证的时候那青涩却坚定的声音响起,堂本刚都想掩面哭泣。然而他终究没有哭,他已经是不堪的了,他不想用泪水使自己更加丑陋。
一切结束之后他逃离的流言蜚语四起的家乡,带着钱来到了现在的这个城市,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年。他总强迫自己忘记过去,于是他甚至把堂本光一都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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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没关系了,堂本刚心想。他要去找他,虽然堂本光一的脸早就模糊,可是他知道他的名字,记得他的声音,那就足够了。他一定能找到他。这么想着,他居然一边心痛一边欢欣起来。
堂本刚手中的蓝浴巾已经快全部被染成紫色了。他想起那个时候在看守所里面,光一来找自己,随便聊的时候光一告诉自己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而堂本刚自己最喜欢则是蓝色。而现在看着眼前两种颜色混在一起很奇妙的变成了紫色的毛巾,堂本刚默默的笑了起来:莫非这是暗示他们两个最终会结合在一起么。那个时候光一跟自己说:不管怎样,我一定会等你的。想到这里,堂本刚的鼻子开始酸起来,都十年了,光一还会记得当初说过的话么。
这么想着,堂本刚转过身,准备去擦电脑屏幕,却差点被那个男人的尸体绊倒。他瞥了那个尸体一眼,当初这个人也接受了那么不堪的自己呢。他的心脏微微有些痛,他其实还是有些喜欢这个男人的,可他现在只想把自己不堪的证据全部销毁。
堂本刚用那块大毛巾边角仅剩的一点点蓝色开始擦拭那块大半部分都溅到血的液晶板,刚刚那个男人似乎在打一些字,堂本刚懒得管了,他只想快点结束这项工作,待会儿还得处理尸体,有的他忙的。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些被血迹掩盖的字开始露了出来,堂本刚睁着他原本就很大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屏幕。
那个男人显然还没打完,屏幕上显示着,“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所以打出来了。我知道你难受,可是刚,你怎么连我的名字都忘了,我是堂本光一啊,找你找了那么多年”
堂本刚_chan抖着,死撑着桌角,扭过头去看那具躺在地上还温热着却没了呼吸的尸体。他自己现在全身沾满了鲜血和汗液,不堪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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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里,那个处在变声期的男孩握着自己的手用青涩的声音对他说,“我最喜欢红色。”
在他们一起呆过半年的床上,那个有着细长眼睛的男人拥着自己用略带干涩的声音对他说:“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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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他手中的那块蓝毛巾,终于被鲜艳的红色全部染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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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2009/5/26 12:50:00
哦,我看明白了
十年前,他喜欢他,他也喜欢他
十年后,他还是喜欢他,他有点喜欢他,他害怕他再这样下去会更喜欢他,他就杀了他……
而正在此时,他突然发现他竟然就!是!他!他和他就是一!个!人!
what a dog blood story......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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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明白了
被掐前,路人双眼皮喜欢LZ,LZ也喜欢路人双眼皮
被掐后,路人双眼皮还是喜欢他LZ,LZ有点喜欢路人双眼皮,LZ害怕LZ再这样下去会更喜欢路人双眼皮,LZ就杀了路人双眼皮……
而正在此时,LZ突然发现他竟然就!是!他!他和他就是一!个!人!
于是正义的路人双眼皮再没出现过了……
what a dog blood story......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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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普小鸟2009/5/26 15:22:00
LS,我说的不堪是指这文的题目叫不堪,您表误解了。
LS诸位要觉得我自攻自受我也没办法,反正我说了点什么那是狡辩和被扒皮后的垂死挣扎,什么都不说那就是心虚默认。
如你们多想,反正你们都是对的,只要是你们想的你们说的都是对的,你们都是神都是上帝都是无所不知没有任何东西能逃月兑你们法眼的造物主,连起源君的起源都是你们。你们法眼一睁就可以望穿ID看透那些IP地址其实都是我身披众马甲Fen_Lie的来着。
LS的那位,不用您提醒了,我自己会走。什么时候您秀一秀您纯洁的身躯纯洁的文字还有你那出尘的思想吧,我无比热切的期待着。如您所想,到时候我会用我那猥琐不堪的躯体拼命遮掩我那同样猥琐的想法的,我这样卑微无耻自攻自受的渺小生物怎么敢在您的眼前抬头。
我没做过的事我不会承认。接下来要接着掐还是继续自以为很有才的泼着排泄物都随便你们了
83 虚胖的风干鱿鱼2009/6/14 12:21:00
唔,这种文风的KK文似乎也见过一些,不过楼主驾驭地好顶峰。在我看来,就是将那些不堪的,丑恶的,迷茫的部分以特意放大的手法叠加而造成的效果吧。比起那些粉红的冒泡的你依我侬的KK文,我还是更愿意选这种文来看啊(虽然其他不同风格的也有很多好文,这里只是打个比方而已==)
也许它反身寸了我对KK的一种感情:比起甜言蜜语,他们的感情都是建立在伤痕之上的。
架空中少年24在发疯的父亲施行瀑行后造成的阴影,无法袒露对当时的少年51的青涩情怀,只是一味地放逐,逃避过去的自己,所以在看到成年51后并没有认出他来吧,那段日子所有接触的感情都是负面的,否定的,感受到一点爱也觉得是自己乞讨来着,怎么可能能看清对方。
直到在镜中看到自己的以前的影子,回想起那悲惨生活中唯一的美好,为了能够让自己去见他而要洗月兑现在所有的脏污,包括自己所乞讨来着性的温存
只有在最后的最后才发现,自己所不齿的关系的对象原来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虽然很狗血,但是这种狗血实在是让人心痛。小鸟你这样让24怎么活啊大泪。其实51没死吧,变成植物人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吧(喂喂
强烈要求写篇HE的来平衡一下啊咬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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