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 = =2011/4/22 13:48:00
莫非这L里有GN给某些人普及一下司法程序或者让某些GN可以看看法条就叫指责民众是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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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扯皮了,普及你们的“常识”还一边暗损别人的无知,彰显自己的清醒
这才是这楼精英被掐的地方。还看不明白人话你可千万别跟我后面回话了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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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了,有人普及一下法条,结果有人扯没有知情权
有人说有知情权啊,那么多途径不去了解呢,有人开始扯愚民
有GN只是说了下程序,就有人觉得自己被暗损了
503 = =2011/4/22 13:49:00
我就是认为WB高于XQ,智商无法估计,人数肯定WB多
如果选多数,肯定WB的人数更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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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问你呢,WB用户多少了?中国多少人?剩下的都调查了?
智商的确无法估计,全国精神病院里的患者人数肯定比XQ多呢,SJB肯定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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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轱辘话没意思。
WB上至少能代表几万人?你呢?能举出多少?
全国精神病院的患者也被你代表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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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万人顶用吗 这几万人都是什么人 是中国公民吗 能对自己的行为能力负责吗 别人怎么知道是不是只有那么一小撮人在网上不怀好意煽风点火
还有你也表代表WB人了 就是WB上你也根本没问过大部分人 要不你就先去WB上搞个调查表 看看有WB的人到底觉得Zheng__Fu咋样然后再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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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也不抵用,中国人那么多,谁也代表不了,下次人大开会的时候建议和人大代表讨论下这个问题,几万人都不管用,你们这点人能代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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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在法律上就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那几个人就是代表全国人民
wb上的人说啥顶毛用 别人怎么知道是不是一个人注册一百个WB在胡说八道
504 = =2011/4/22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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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南方系很欠骂,但这次南都没有为八刀辩解吧,就我看的几篇评论都是说八刀该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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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被害人律师的微博吗
南方周末要求他们免除死刑啥
505 = =2011/4/22 13:51:00
外国媒体是什么概念,CCTV又是什么概念,两者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能相比?
律师是什么级别,中国那位专家又是什么级别
要是一个地方卫视,一个律师说出了激情杀人,会有那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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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CCAV以后不能组织讨论了,否则就是洗白
但是CCAV要是完全不组织讨论,恐怕又有人要说掩盖事实暗箱操作
律师跟法律砖家都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还真说不出谁更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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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那期节目么?那是讨论么?有正反两方的的激烈辩论?节目关心过受害者家属的伤害?
再看看专家,百度来的李玫瑾目前系中国人民Gong_An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police协会学术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和律师没有区别?谁家律师担任Zheng__Fu性质的官员?
至于你粗体所说,脑内的不比别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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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没看过 但是无论他们说什么 这些人 还有电视台都代表不了司法机关 也代表不了Zheng__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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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意思是说,专家也好,CCTV也好,说话就是放屁?
510 = =2011/4/22 13:53:00
杀人犯NC我觉得这事不该归国家管
南都之流的媒体、杀人犯的同学、为他四处辩护的律师……这些人NC我也觉得不能怪国家怪社会
CCTV我看得少,就一个穿军装的女专家谈这个案子的视频我有看过,她没有给药开月兑的意思。但后来微博上把她讲话的内容掐头去尾、截图拼了个扭曲原意的版本四处传播——不知道你所谓的开月兑罪行是不是指这个
我认为一个国家民主的表现是: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不管这意见有多没道理多反人类反社会;一个Zheng__Fu合格的表现是:把众多意见里NC的那些否决掉,选择正确合理的付诸实施
就事论事来讲,这件事情到目前的进展我觉得都还是符合了以上两条的,仅代表个人表示没什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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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来讲比较同意你的观点。
但首先我觉得明确的是,给YJX辩护的律师无论提出什么观点都不能叫NC,可能外人觉得助纣为虐,但这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律师的职责。
521 = =2011/4/22 13:58:00
讨论没看过 但是无论他们说什么 这些人 还有电视台都代表不了司法机关 也代表不了Zheng__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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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意思是说,专家也好,CCTV也好,说话就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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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判决来说不就是放屁,这本来就一个讨论问题的节目,各方发表自己的观点,
本来就不能影响司法,当然如果你认为CCTV的节目与专家的话必然影响司法,那就是你高看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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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你ls说啥,把不能代表zf和司法都能替代成放屁。有这么偷换概念的么。
529 = =2011/4/22 14:17:00
最后跟那个普及司法建设的就你没喝醉的精英说一句
你的掐点是有人法盲但是不愿意自学了解法律体系,自己的责任却要推卸给别人
我掐你是因为对司法体系提出疑问和质疑即使是法盲,你也无权嘲笑别人或者剥夺别人的质疑权。
另外你所谓的法制建设最后能建设成个什么阿物那还不一定呢
你肯定你在网络上看到的学到的就是真正的法律精髓?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就会用一个偷换概念判定这个判定那个的中二你要100分全对我写给你不就行了
这楼里就属你最高贵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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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一直蹲着,说实话真没看到这样的话,看漏了吗?
LS能否给个证明啥的
534 = =2011/4/22 14:35:00
最后跟那个普及司法建设的就你没喝醉的精英说一句
你的掐点是有人法盲但是不愿意自学了解法律体系,自己的责任却要推卸给别人
我掐你是因为对司法体系提出疑问和质疑即使是法盲,你也无权嘲笑别人或者剥夺别人的质疑权。
另外你所谓的法制建设最后能建设成个什么阿物那还不一定呢
你肯定你在网络上看到的学到的就是真正的法律精髓?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就会用一个偷换概念判定这个判定那个的中二你要100分全对我写给你不就行了
这楼里就属你最高贵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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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一直蹲着,说实话真没看到这样的话,看漏了吗?
LS能否给个证明啥的
535 = =2011/4/22 14:38:00
最后跟那个普及司法建设的就你没喝醉的精英说一句
你的掐点是有人法盲但是不愿意自学了解法律体系,自己的责任却要推卸给别人
我掐你是因为对司法体系提出疑问和质疑即使是法盲,你也无权嘲笑别人或者剥夺别人的质疑权。
另外你所谓的法制建设最后能建设成个什么阿物那还不一定呢
你肯定你在网络上看到的学到的就是真正的法律精髓?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就会用一个偷换概念判定这个判定那个的中二你要100分全对我写给你不就行了
这楼里就属你最高贵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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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一直蹲着,说实话真没看到这样的话,看漏了吗?
LS能否给个证明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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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直蹲着,除黑体外,请问哪位GN嘲笑或剥夺了你的质疑权
“最后别跟着我回话哦”,现在是你在剥夺别人的发言权吧
558 = =2011/4/24 17:05:00
http://t.sina.com.cn/1050645044
关于其中赔偿多少的问题
受害人律师说的清清楚楚
今天上午,我到王辉家,王辉不在家(出去打工了),发现一位记者正在采访王辉的父亲。询问对昨天的判决的意见,我们回答是很满意,当她问是否因为赔偿少而上诉,我说我们相信法律。当问她是哪家报社的记者时,她说是羊城晚报,而给我的是南方系《南方日报》某杨姓记者的名片,我当即把她哄了出去。
我们尊重法院的宣判结果,也接受法院的判决。至于赔偿部分,望大家表过多理论,因为我们已经取得了法律对药家鑫严惩的满意结果。望大家理解我们的心情。因为,该审判结果就要告知世人:农民张妙的命与大学生药家鑫是一样珍贵的。处以药家鑫死刑,说明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这点比什么都重要!
于是总结来说又是南方系造的谣罢了
576 = =2011/5/13 23:59:00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 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595 明天二审2011/5/19 16:28:00
据报道,药家鑫案二审将于5月20日上午8时在陕西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次二审中被害人家属不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出庭,开庭时只被允许旁听。
5月18日17时左右记者致电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丈夫王辉。王辉说,近段时间自己的头发几乎快掉完了,身体也总是不舒服,但是心里还是有一个念头支撑,就是一定要让杀害妻子的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
张妙的代理人张显(微博地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现在还在争取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出庭,“我会找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他们(陕西高院)这样做是违反程序的,我们是受害方,不出庭我们的地位何在?”
二审时药家鑫增加一名辩护律师,王辉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如果二审药家鑫没有被判死刑,王辉说,“我们就上诉(应为申诉,编者注)”。
张显说他也是从网上了解到药家鑫增加了一名辩护律师,“这是药家鑫的权利,但即使他增加10个辩护律师也没有关系,他涉嫌杀人的罪名还是无法改变。”
张显表示,自己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相信药家鑫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相信法律会给张妙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