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不难仲裁的,按实说就好,同意某楼层GN说的小三的事情这些有的没的别说,装无辜就是最好,公司有理由炒人,她理由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如果GN只是从事整理订单等文书,不需要像前台那种必定要在特定工作岗位的,他理由成立要举证,或者要指出造成哪些方面实质性严重影响,你同事睡觉是你同事的问题,仲裁方面会间接考虑,但你没有在睡觉才是事实。最好就是搜集更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办公环境嘈杂,去一个平时无人办公的环境更适合集中精神工作等等,当然前提是你离开你原本的工作岗位是不会有太大影响,例如不是你接待客人,接电话之类,你也得承认自己有错,不应该离开工作岗位,但是这个行为是不是造成可以无条件炒你的原因,仲裁那边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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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帮忙整理单子的同事不是一个部门的,我纯粹是帮忙,只不过没在自己的工位上而已。
确实,算是擅离工位,可怎么也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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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lz其实没在做自己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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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工作一般都集中在上午,午饭前基本就能完成,只有25号以后因为要做考勤和工资才会忙一些,所以昨天下午真的是闲着所以才说去帮同事一把。
44L GN,我们老板就是那自以为皇上的存在,每次有公司高管进去汇报工作秘书都是要像宫里一样喊“X总,XXX到~”,得到许可才能进的。这次办公室要装修,就是因为他老人家突发奇想要在办公室里开餐厅和私人会所= =,奇葩吧。而且听说我们公司现在各种裁人,所以,逮到就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