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14周以上妇女不得终止妊娠

打印

1010条/页,1页

1
您是第2822位读者

楼主 = =2015/5/18 16:04:00

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安徽省卫计委昨公布打击“两非”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以上妇女不得终止妊娠,对违规者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符条件但未领取生育证的,不批准其再生育;已领取生育证的给予注销

2 = =2015/5/18 16:05:00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3 = =2015/5/18 16:05:00

妊娠了一定有胸

4 = =2015/5/18 16:10:00

以前是都快生了,计生办都要强制拉去医院引产生,偷偷摸摸了还罚款!现在是3个月以上不许人流,强制生产,偷偷摸摸人流又要罚款!捉鬼的是你们,放鬼的又是你们。你们想怎样就怎样,横竖都是你们说了算!你们道德要搞哪样?

5 = =2015/5/18 16:11:00

等看巨乳

6 = =2015/5/18 16:15:00

这说的不是禁止鉴定性别之后终止妊娠吗,跟普通堕胎有什么关系
顺便没胸的还是滚吧

7 = =2015/5/18 16:18:00

四字母理解能力又差又爱鸡血还爱DT啊

8 = =2015/5/18 16:25:00

四字母装好你的积雪滚吧

9 = =2015/5/18 17:01:00

钓鱼

10 = =2015/5/18 17:24:00

这已经不是钓鱼,是炸鱼了吧……

跳转→首页主版外传 黑犬J禁万能站务Johnnys-BBS图志 photo购物 shopping

1010条/页,1页

1
ZB回复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