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条/页,1页
1楼主 yoyolarc2007/7/17 18:58:00
在1月23号的时候我去一家世界500强的日企实习,当时由于不懂,实习第一天让交就业协议我就交了,之后就签了,然后毕业时报道证也是那个公司,但是,在实习期间遇到很多不顺心的事情,特别有个JP老女人同事,前几天终于到我忍受的极限了,然后我就提出走人。
现在问题是:
1,我没签正式合同,当初签的实习合同是到7月23日,现在劳动局规定大学生实习不得超过6个月。
2,现在人事部门肯放人,直属部门领导不放,我以留学为借口走人的,今天领导说一定要我呆到8月中旬另外个休完产假的同事来才能走,但是我已经开始联系中介找新工作了,领导竟然还说会给我毕业的大学写信,他不肯说为什么,只是说留学的话要问学校拿证明的,所以他要写信.
写了这么多,就是想问,如果我坚决走人,有什么后果,就业协议有什么法律约束力,要表交违约金什么的?我这几天已经要疯
2 - -2007/7/17 19:17:00
直接走
你连正式合同都没签
7月24号你就解放了
你管他放不放
就算正式签了
你提前一个月提出也就可以了
LZ你其实没必要说什么留学的事情啊.....
如果他要写,让他写去吧
你毕业证书都拿到了
怕什么
7 yoyolarc2007/7/17 20:26:00
我的家教就是猎头找的,很靠谱,马上准备请假去另外的猎头登记找工作,不过我是找专门负责日企的中介公司,一般的还是当心黑中介啊~~
唉,就是我现在报到证都拿了改派太烦了啊,死
77条/页,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