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LZ啊LZ发表于:2006/10/24 23:13:00
要黑有本事正大光明摆明自己身份黑,
用不着挑拨两家的O。
还有,我一TO在此说一句,人244都没意见,你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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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TO?那采访一下,您现在是真地认为那首就是你们家作词作曲的?
还“人244都没意……
22他喵的~发表于:2006/10/24 23:13:00
沽名钓誉~
或者“沽名屌欲”
lz你要哪个???==|||
23= =发表于:2006/10/24 23:13:00
24噗哈哈发表于:2006/10/24 23:14:00
饭J家就要和这种字都不会写的人混为一谈?唉,真有点自甘堕落的感觉。不过为了儿子,忍了,J饭也分档次的,是不?
25噴发表于:2006/10/24 23:14:00
他要沽名釣魚 XD
26干脆发表于:2006/10/24 23:15:00
27==发表于:2006/10/24 23:15:00
KO路过
HD下
确实词是合作的
楼上不要跳.这是十月的杂志上写的
那位TO MM不是挑事的.不要向人家撒气
28en发表于:2006/10/24 23:16:00
29=========发表于:2006/10/24 23:17:00
POTATO2006年10月号
堂本刚访谈
不过他可没说整首歌词,只说写了一段歌词
30^^发表于:2006/10/24 23:17:00
今天还真不消停了
31> <发表于:2006/10/24 23:18:00
他笨
沽名钓誉还说出来让你们知道
> <
32人家发表于:2006/10/24 23:18:00
244写了要表达的感觉出来 51保留那部分 人KK的事情 LZ你操心啥
都说了 这是DBMM的歌
33--发表于:2006/10/24 23:21:00
LS的KOTO都撤吧
明显黑KK的,跟他闹什么闹.都回自己HC楼HC去
34诚实的说发表于:2006/10/24 23:21:00
既然两个人都有参与,那么属谁的名他们自己商量了办了有什么不对的,需要像lz报备吗?
皇帝不急急太监
35哈哈哈发表于:2006/10/24 23:22:00
今天看这么多黑帖,觉得最娱乐的就是这了!
我真的要感谢自己的中文老师呢!
36KK的HARMONY发表于:2006/10/24 23:23:00
51唱和声,51改几个字。
51还真是配合244。
37= =发表于:2006/10/24 23:23:00
38……发表于:2006/10/24 23:25:00
我严重不能忍受错别字错成这样
现在的黑天天不睡觉,就是不念书
39我现在有点发表于:2006/10/24 23:26:00
担心炸鸡店的那几位会怎么跳了
不会又说我家的陷害51了吧
跪
40000发表于:2006/10/24 2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