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癌症,妻子打掉7月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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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发表于:2009/3/25 15:58:00

想说现在是女人堕胎,为什么会扯到母亲杀婴儿?

这完全是两码事吧ORZ


442:D发表于:2009/3/25 15:58:00

别围观了,自己看看法律怎么规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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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不允许,还容得我们在这边讨论吗?

这件事情都不可能发生了!

“牛”是指作为未来的母亲,是这样看待自己对小孩的主宰权的。


443==发表于:2009/3/25 15:59:00

还有,七个月胎儿即使不是完全没有痛觉,痛觉也是非常不敏感的。它也没有个体意识。

把堕胎和杀人相提并论,简直是荒谬。


444= =发表于:2009/3/25 15:59:00

事实是,妻子不能抛弃生病的丈夫,因为夫妻有扶养的义务;母亲不能抛弃生病的孩子,因为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但是,母亲没有一定要把胎儿生下来的义务,别管她打胎的理由多么恶心,她就是有那个打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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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法律没规定这个义务。。。


445==发表于:2009/3/25 16:00:00

别围观了,自己看看法律怎么规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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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规定,我们也可以围观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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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

道德败坏啊


446。。。发表于:2009/3/25 16:00:00

所以啊,以后见着母亲掐死婴儿的事儿千万表去谴责,人家有这个权利,你觉得不应该那是因为你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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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中国目前杀婴不是算犯罪么,同样的,中国打胎不算犯罪


447= =发表于:2009/3/25 16:00:00

孩子即使出生了,养不好也一样不幸福,有了孩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拖累自己了,那以后干脆再争取个新生儿扼杀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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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以后真的会有的哦

有些国家就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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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以后见着母亲掐死婴儿的事儿千万表去谴责,人家有这个权利,你觉得不应该那是因为你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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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混淆概念混淆的也太BHl,一口一个“说不定”,既然道德标准达不到统一,大家自然就要按统一的法律准则来,既然各国的法律不一,是哪国人就守哪国法,咱法律规定掐死婴儿就是杀人犯法,堕胎就没犯法

别说那么多如果,等你有能力颠覆现有中国法律制定以新的法律再说吧


448~发表于:2009/3/25 16:02:00

不知道讨论,你就别进来讨论啊

眼中只有胎儿的权利,无视母亲权利的人就很无私,很圣母么

不管为了什么理由,做母亲就有权利表这个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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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她是有这权利不要,那我还没权利说她没人性啊

我没54母亲的权利啊,我说了,这种根本没责任感的根本不打算承担责任的人做了好选择,这不是承认她的权利了吗?

从某种程度上讲,她自己知道自己这么自私,这么不打算承担责任,是做了个好选择,就和楼里某些人一样,认定生下来就一定会成为问题儿童,所以还不如打掉好,这是做的好选择啊

但是她有权利,就代表她所做的一切就正常合理,就值得原谅了?

谁规定的?

就不准别人说她没做女人的基本人性,保护自己的孩子,没有做母亲的母爱感觉了?或者有,但是抵不过自己罢了

还有最怪异的是什么时候这社会成了打掉孩子的女人都应该值得表扬,因为她做了一件对社会多么负责的事情啊

看这楼就有这种感觉

也许是这社会太变态,或者是我太变态吧,这种情况下打孩子都成了正常合理值得相仿了

好,以后这社会都不会出现遗腹子了,因为遗腹子都一定会成为问题孩子,还是早点打掉的好


449= =发表于:2009/3/25 16:02:00

单纯觉得LS完全没有必要引用LSS嘛,你表达的意思和人家表达的意思完全不是一个重点

我倒是觉得LSS说的没错,女权主义确实为女人争取到很多东西,即使LS没有行使过堕胎权也一定在其它方面享受过这些“争取到的东西”

不说别的,光一个废除裹小脚就够广大中国妇女感谢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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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跟在我后面才真是不应该,你从哪里读出来我反对女性争取权利了?

没有的话,跟我说那些干嘛?


450@@发表于:2009/3/25 16:02:00

圣母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

道德败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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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帽子很有趣么 谁是圣母不一定哦 这么喜欢堕胎的你 不就是支持堕胎的人权圣母嘛


451==发表于:2009/3/25 16:03:00

别围观了,自己看看法律怎么规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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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不允许,还容得我们在这边讨论吗?

这件事情都不可能发生了!

“牛”是指作为未来的母亲,是这样看待自己对小孩的主宰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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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鉴于整个生育的过程,母亲还就有这样主宰胎儿的权利


452= =发表于:2009/3/25 16:03:00

人为自己考虑多点有什么不对了?必须得无私奉献才对?

请爱奉献的人去奉献,不想奉献的人,有什么义务一定要奉献?

为什么怀了7个月就一定会对肚子里的胎儿有感情?你自己喜欢小孩子,表以为所有女人都喜欢小孩子,不喜欢小孩子的女人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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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孩子还怀了7个月,你自虐啊?


453= =发表于:2009/3/25 16:05:00

孩子即使出生了,养不好也一样不幸福,有了孩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拖累自己了,那以后干脆再争取个新生儿扼杀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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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以后真的会有的哦

有些国家就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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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以后见着母亲掐死婴儿的事儿千万表去谴责,人家有这个权利,你觉得不应该那是因为你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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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和胎儿是一回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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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有提胎儿?说的难道不是婴儿


454...发表于:2009/3/25 16:05:00

发现每次XQ谈到堕胎的问题总是掐

一方认为只要是胎儿就是生命就不能扼杀女人没这个权利

一方认为不是期待中来的或是没能力抚养只有拿掉它才是对自己对孩子的负责

说也说不过谁

结果想生的生,想堕的堕

个中体会只有自己知道


455哈哈发表于:2009/3/25 16:05:00

好,以后这社会都不会出现遗腹子了,因为遗腹子都一定会成为问题孩子,还是早点打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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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ky的说一句,这样也为中国人口问题出了一份力诶

顶锅盖逃走


456= =发表于:2009/3/25 16:06:00

孩子即使出生了,养不好也一样不幸福,有了孩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拖累自己了,那以后干脆再争取个新生儿扼杀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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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以后真的会有的哦

有些国家就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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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以后见着母亲掐死婴儿的事儿千万表去谴责,人家有这个权利,你觉得不应该那是因为你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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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和胎儿是一回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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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有提胎儿?说的难道不是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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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跑到这帖子里来干嘛?


457==发表于:2009/3/25 16:06:00

怪了,她是有这权利表,那我还没权利说她没人性啊

我没54母亲的权利啊,我说了,这种根本没责任感的根本不打算承担责任的人做了好选择,这不是承认她的权利了吗?

从某种程度上讲,她自己知道自己这么自私,这么不打算承担责任,是做了个好选择,就和楼里某些人一样,认定生下来就一定会成为问题儿童,所以还不如打掉好,这是做的好选择啊

但是她有权利,就代表她所做的一切就正常合理,就值得原谅了?

谁规定的?

就不准别人说她没做女人的基本人性,保护自己的孩子,没有做母亲的母爱感觉了?或者有,但是抵不过自己罢了

还有最怪异的是什么时候这社会成了打掉孩子的女人都应该值得表扬,因为她做了一件对社会多么负责的事情啊

看这楼就有这种感觉

也许是这社会太变态,或者是我太变态吧,这种情况下打孩子都成了正常合理值得相仿了

好,以后这社会都不会出现遗腹子了,因为遗腹子都一定会成为问题孩子,还是早点打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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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是在行使她的正常权利,她需要谁的原谅?


458--发表于:2009/3/25 16:06:00

为什么怀了7个月就一定会对肚子里的胎儿有感情?你自己喜欢小孩子,表以为所有女人都喜欢小孩子,不喜欢小孩子的女人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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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不喜欢,还能坚持7个月 这才是活圣母一枚


459= =发表于:2009/3/25 16:07:00

可能我囧瑶了,可我不能接受一个快死的男人因为要续香火因为三代单传而让自己的妻子把孩子生下来这个理由,他根本也把妻子当工具,这女人生下来孩子我反倒会为她觉得不值,女人不是给男人生孩子的工具

顺便排下这帖BS三代单传的所有层,同样非常看不惯,凭什么男方家三代单传就要有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为他家生儿子?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居然还有不少年轻人很看重这个,从这楼就看到了不少


460= =发表于:2009/3/25 16:08:00

我想搬这个了。。。

我可没说中国是个没有伦理道德的国家

法律不是应该建立在“大部分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之上的硬性划分吗?

安乐死不合法,因为国人大部分不接受

同性恋不合法,因为国人大部分不接受

堕胎合法,因为国人大部分接受

那大部分人都接受的“伦理道德”,凭什么又低于你所认为的“伦理道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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