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8花气袭人一案

1319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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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不是要八小狼你发表于:2007/1/20 3:30:00

而是想听你八这个人啦~~

话说我是真的SHOCK到了

刚看到的时候还会想是不是有误会啊。。。。

现在看来是十之八九了

我和她聊过,看过她的BO,就是没钱买她的东西罢了,感觉好悬呼啊


222路过发表于:2007/1/20 3:31:00

【关于民事解决路径】:

1,请求法院承认合同成立有效,而判定花同学违约。交付金钱的凭据,电子邮件,qq文本都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约承诺两大要件存在的证据。

或2,请求判定民事行为无效。不足10岁的同学以无民事行为能力请求;10岁到18岁的以金钱数量极大,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请求;满18周岁的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请求。(个人认为在第2条走不通的情况下再走第1条比较好,双重设障比较保险)

【关于刑法中的诈骗罪】: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另】关于在帖中上照片,有侵犯隐私权嫌疑。(八过私底下认为这种人的照片应该被钉在墙上扎飞镖-。-)


223- -发表于:2007/1/20 3:31:00

不要太敏感,这是个人问题和饭谁无关

而且对于他自称的PO属性我都怀疑

貌似以前没怎么见过这人,难道因为没有电脑没法上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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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是没有这个意思,不过楼上某些人的话已经透漏出那个意思了,不过也许只是想要逞一时口舌之快吧。


224发抖的排发表于:2007/1/20 3:31:00

简单来说,就是她对1012事件非常高兴,因为一直都被KT饭嘲笑N团不完整,这下KT也不完整了,于是她就抱着“哼,看你们以后还说我们,活该!”的心情开始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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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如果说……我现在喜欢龟饭胜过喜欢小龟
会不会被打……

以后也会继续在群里追随各位前辈,继续爱着宝贝儿的~~
请多多关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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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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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D


225上话筒发表于:2007/1/20 3:31:00

不要八我 

我就是被她拿来当幌子骗人的认识的在日本的朋友

事实上就是网友

我的解释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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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童鞋被她要求过做代沟没?


226- -发表于:2007/1/20 3:31:00

Jr.妈一枚飘过....这女人留德了,没向Jr.伸黑手...


227=W=发表于:2007/1/20 3:31:00

一家人2007-1-20 3:28:00
对手指,俺没有正装,一直潜来着,偶尔冒头说句话。于是再次潜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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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去换衣服了,你PM我好了。。。。。。。。
那撒,我基本也不穿衣服的。。。。>/////////////<

228不黑PO就好发表于:2007/1/20 3:32:00

不要太敏感,这是个人问题和饭谁无关

而且对于他自称的PO属性我都怀疑

貌似以前没怎么见过这人,难道因为没有电脑没法上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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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俺混的圈子太小,觉得他还蛮有名的~


229这个世界真可怕发表于:2007/1/20 3:33:00

算有名。所以不大明白怎么就敢呢。

真实姓名地址之类的应该有人知道吧,骗子还不低调,事发了不是很容易抓么。

突然觉得我们这个圈子确实算是容易骗钱的 = =b


230在NBJ混的不错发表于:2007/1/20 3:33:00

不要太敏感,这是个人问题和饭谁无关

而且对于他自称的PO属性我都怀疑

貌似以前没怎么见过这人,难道因为没有电脑没法上网么?

=======================================================

不知道是不是俺混的圈子太小,觉得他还蛮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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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确实道貌岸然啊


231我家的和我抱怨了啊发表于:2007/1/20 3:34:00

一爆出来,今天好多群都炸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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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 群里又翻出不少受害者  只不过因为金额不大没有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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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上Q看看..我们本家群里一定热闹啊...


232奇怪发表于:2007/1/20 3:35:00

拜托,绝对可以报警了!!别说没人管,你有电话,有地址什么的还怕警察不查?真当警察吃白饭的啊?就算没有都可以顺藤摸瓜的查...又不是什么很高明的作案方法.留了那么多底.本人就是公检法系统的,这简直是太容易破的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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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那么需要什么证据可以起诉或是立案呢。

聊天记录有法律效力吗?估计那个15岁小姑娘都是当面给钱,一没收条二没发票,人家要是咬死了说没拿,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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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能起诉,但是可以立案.MS有口供就行

不过钱多半是拿不回来了,只当LOLI买个教训

以前找不到门路买周边时,也碰上过这种人,不过还算幸运,及早发现不对没有损失.真的被骗了,也只能当花钱买教训,报案只是出口气而已


233会晕D馒头发表于:2007/1/20 3:35:00

= =我回来了........

冷.......想睡觉了。

在49街也看过她的文....


234半夜鬼叫发表于:2007/1/20 3:35:00

2007-1-20 3:28:00
拜托,绝对可以报警了!!别说没人管,你有电话,有地址什么的还怕警察不查?真当警察吃白饭的啊?就算没有都可以顺藤摸瓜的查...又不是什么很高明的作案方法.留了那么多底.本人就是公检法系统的,这简直是太容易破的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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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气。。。看222楼的吧,2万又不是什么大数额,不一定会查的。
骗子智商又不低,一不会骗单人太的金额,二善于花言巧语编造借口博得同情,三用拖来时间来消磨你,四总金额加起来顶多一两万,五骗不同地方的人让你们难以联合起来告她。OVER~

235- -发表于:2007/1/20 3:35:00

算有名。所以不大明白怎么就敢呢。

真实姓名地址之类的应该有人知道吧,骗子还不低调,事发了不是很容易抓么。

突然觉得我们这个圈子确实算是容易骗钱的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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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3


236||||发表于:2007/1/20 3:36:00

不知道是不是俺混的圈子太小,觉得他还蛮有名的~

0000000000000000000000

他说他7年PO诶!

不要说7年,只要是03年前到现在还在混的且没有爬墙的不可能没有印象。早几年站哪有现在那么多。

当然,人家以前不混网上的或者id不同也有可能……


237.........发表于:2007/1/20 3:37:00

追不回钱也要把警察白白找来吓唬吓唬她...免得觉得姑息养奸说不定有人看准了不会怎么样也继续抱腿行骗啊...不过最SHOCK的肯定还是他那些关系不错的饭友吧

238馊主意发表于:2007/1/20 3:37:00

如果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话,去她家里闹闹吧。。闹到她家人脑袋疼。。有希望追回钱吧。。

239七年。。。发表于:2007/1/20 3:37:00

她的BO锁前的前几天不是还说就一年多么

飘~


240发表于:2007/1/20 3:37:00

拜托,绝对可以报警了!!别说没人管,你有电话,有地址什么的还怕警察不查?真当警察吃白饭的啊?就算没有都可以顺藤摸瓜的查...又不是什么很高明的作案方法.留了那么多底.本人就是公检法系统的,这简直是太容易破的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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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那么需要什么证据可以起诉或是立案呢。

聊天记录有法律效力吗?估计那个15岁小姑娘都是当面给钱,一没收条二没发票,人家要是咬死了说没拿,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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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了公安的侦察能力,一般人进到刑侦还能咬死的我就不信了,这种骗局多的是,公检法三家都是经验丰富...就象当官的进了反贪不吐点东西出来的少有了,他们难道不知道死咬着才会没事吗...

聊天纪录也不是绝对无用的,而且你们事后联系了她的家长什么的,难道就疑点东西都没留了

还有,姐儿妹,说多了,你不怕她真的反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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