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发表于:2007/1/21 1:11:00
622真相发表于:2007/1/21 1:11:00
另:简单说明一下。
原本是要回去睡了,却突然萌生了花会不会上闲情的这种想法。毕竟现在世道不太平,连罗莉都黑腹毒心,实在是担心花的状况。结果上来一看,了不得,这里已经8了这么多了……这才怒发冲冠,仰天长啸,壮志那啥什么肉,笑谈如此这个血。
还是刚才那位看官说的好,若真是花的朋友这时候不应该站出来。站出来也没用,只会让这群更嚣张。
623善良的凑完整版发表于:2007/1/21 1:11:00
归根究底。如果姑娘真的被骗了!就去报警!走司法程序最公道!(可能)
但如果只是为了让花在网络上臭掉,那你们真是太卑鄙了。
===
个么你现在又来忽悠个可能性
前面可是从肯定被害到有人参倾向呢.
明明不知情,无端猜测来反栽赃受害者,臆想犯罪并且有具体数字和情节.这种行为可以判恶意诽谤罪.
如果知情不报,是窝藏罪.
还浪费了我那么宝贵的脑细胞.一般就我家儿子被黑的时候才使用的....
624花那么长时间看贴发表于:2007/1/21 1:12:00
怎么都不信 真相
开始说是真相,后面又说是猜测。
但是,我还是希望受害者去报警,然后别忘了告诉我们后续。
625带套保健康发表于:2007/1/21 1:12:00
626天天泡在圖書館发表于:2007/1/21 1:13:00
大家那麽晚都還在這裡磨嘴皮子
辛苦辛苦~~非常佩服你們
627昵称:发表于:2007/1/21 1:13:00
OTZ.......大家吵得那么辛苦,NBJ贴那公告出来又不是没有查实过的
一个论坛,当然要查证过后才敢公布出来.况且现在不是小事情,是件大事.
公布这件事的主旨就是要把不管是不是花做的,总之类似的事情都给扼制住.
别让坏苗再滋长了,再逍遥法外,不知悔改.
真的是当你朋友看待你做人也不能做成这份上.要不以后大家怎么交朋友.
以上
我想说的已经说完.
628善良的凑完整版发表于:2007/1/21 1:13:00
归根究底。如果姑娘真的被骗了!就去报警!走司法程序最公道!(可能)
但如果只是为了让花在网络上臭掉,那你们真是太卑鄙了。
===
个么你现在又来忽悠个可能性
前面可是从肯定被害到有人参倾向呢.
明明不知情,无端猜测来反栽赃受害者,臆想犯罪并且有具体数字和情节.这种行为可以判恶意诽谤罪.
如果知情不报,是窝藏罪.
629默发表于:2007/1/21 1:13:00
真相同学,如果花真是被黑的,你就多拖几个花的“大亲友”来帮她一起反驳吧,即使是网络这种虚拟的地方,真理也是站的住脚的,就一个人跳,势力单薄了点吧?多找个花的大亲友来反驳也许效果好点~摸摸~
630--发表于:2007/1/21 1:14:00
您不用给总结
就想花每次被催债的时候都有感人肺腑的理由
看着让觉得哆嗦
大冬天的....
631好奇发表于:2007/1/21 1:15:00
如果正常人这个时候还会不会说自己是花XXX的朋友
一般都该是划清界限的吧
那这个顶着真相的ID的 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除了本尊还倒还真没有想出来其他的解释
点头 花XXX应该正蹲着XQ看帖子呢
632HE发表于:2007/1/21 1:15:00
另:简单说明一下。
原本是要回去睡了,却突然萌生了花会不会上闲情的这种想法。毕竟现在世道不太平,连罗莉都黑腹毒心,实在是担心花的状况。结果上来一看,了不得,这里已经8了这么多了……这才怒发冲冠,仰天长啸,壮志那啥什么肉,笑谈如此这个血。
还是刚才那位看官说的好,若真是花的朋友这时候不应该站出来。站出来也没用,只会让这群更嚣张。
============
只想問問您寫過些什麽文阿?
聼這口氣
倉? 雙蘭? 美江?
YOU的文筆我喜歡阿
633真相发表于:2007/1/21 1:17:00
你说不算她朋友...那就是和她不熟...和她不熟你咋能就这么意正言辞地说她交友不慎?
既然不熟那就不会很了解她为人吧...
那么你咋能如此肯定确定地说出以上这番话呢
由此可见这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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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逻辑,你还真因为所以因为所以这么一直推论下去阿||||||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逻辑?是不是觉得很有成就感,竟然抓到了破绽。
唉~`罢了
我今天来不是为了战,只是看这么多人闻风起哄觉得很不是滋味。
喜欢战的尽管战下去吧,喜欢喊得也尽管喊破喉咙吧(“破喉咙!破喉咙!……”)
恕不奉陪了。
634。。。发表于:2007/1/21 1:17:00
看了一天,单纯想说“真相”同学,这里的人都知道你是谁了,你自己知道自己是谁不?
拿了人家的钱,就赶紧给人家东西,如果给花了就赶紧筹钱还给人家,说几句好话兴许人家就不告了。别在乎你在网上那点所谓的名声了,保住自由要紧。
洗洗睡吧,筹钱还债要紧。
635哎发表于:2007/1/21 1:18:00
真相同学
担心别人不如先担心你自己咯
636???发表于:2007/1/21 1:19:00
637ORZ你的逻辑发表于:2007/1/21 1:19:00
反正我如果是花某的话打死我也不会出来的。我会尽快的筹钱,赶紧把这几位丧门的姑奶奶送走。天啊~难以置信花某竟然结交了这样一群人。她最大的麻烦就是不会挑朋友。尽管我也不能算是她的朋友,我却见不得她这么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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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说她就欠了人家2000块而不是2W,那我就姑且假设你说的是真相
区区2000块都要“躲起来尽快筹钱”,亏她还是有工作的人,我ORZ一万遍啊一万遍
638哎发表于:2007/1/21 1:20:00
大家那么苦口婆心的...
给某人留的台阶不是一点的大啊..
您自己小心的下吧
639Bya发表于:2007/1/21 1:21:00
只想問問您寫過些什麽文阿?
聼這口氣
倉? 雙蘭? 美江?
YOU的文筆我喜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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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不要黑不相关的人………也不要黑人写文的文风……
640???发表于:2007/1/21 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