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发表于:2010/3/4 11:06:00
522= =发表于:2010/3/4 11:07:00
既“鲳”以后,又一个“蛋疼”的好词送给了谴责抄袭者和不作为的人身上
抄袭无罪啊
523= =发表于:2010/3/4 11:07:00
知道现在发已经晚了,还不亡羊补牢,却心里害怕别人说是迫于压力才发公告的
那请问早干嘛去了,25H的时候就说调查取证了吧,删文的时候已经确认是抄袭了吧
不愿意发公告就明说,不要在事发当天还派个ID出来说什么“若明日还有任何其他处理再作更正。”[见第二页169楼]
原来这个其他处理就是不痛不痒弄个记事簿,谁会进去看这个啊,谁逛论坛会去注意记事簿
524= =发表于:2010/3/4 11:09:00
还没有公告吗
光删ID力度也太小了吧
RJ每个月都能注册的,删了一个再申请一个真是太容易的事情了
525= =发表于:2010/3/4 11:10:00
哈哈,那抄袭的ID还天天登陆呢
不过也不能怪她,之前RJ一点动静都没有
那抄袭者不逛XQ的话怎么知道自己犯事被揭穿了呢?
ma,不过这也不能说,她怎么能准确无误地摸来这里发个狗屁无用的道歉呢?
==================
抄袭的逛XQ
还发过文的
我没看懂你话的意思
能重新说一下吗?
她登陆RJ就代表能找到她了吗?
就代表她会理你了吗?
路人既然如此义愤填膺,何不直接去找她呢?
526= =发表于:2010/3/4 11:11:00
我真心的劝RJ的亲卫队别这么BH了
万一你们哪个词刺激到谁
把这贴弄ZB去,就不是3天翻5Y了
527= =发表于:2010/3/4 11:12:00
528= =发表于:2010/3/4 11:12:00
523L,我再说一次,我只代表我自己,我不代表RJ
话不要乱说
至于逛论坛的,你逛RJ吗?
529= =发表于:2010/3/4 11:13:00
她登陆RJ就代表能找到她了吗?
就代表她会理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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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登陆RJ就可以看到PM,请问GLY做到了吗
她不是知道自己在XQ被鞭尸会准确摸到这里来理大家吗
真是好BH的逻辑
530= =发表于:2010/3/4 11:13:00
哈哈,那抄袭的ID还天天登陆呢
不过也不能怪她,之前RJ一点动静都没有
那抄袭者不逛XQ的话怎么知道自己犯事被揭穿了呢?
ma,不过这也不能说,她怎么能准确无误地摸来这里发个狗屁无用的道歉呢?
==================
抄袭的逛XQ
还发过文的
我没看懂你话的意思
能重新说一下吗?
她登陆RJ就代表能找到她了吗?
就代表她会理你了吗?
路人既然如此义愤填膺,何不直接去找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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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非得联系到她才能发公告?
我一直不明白这个是啥道理
遇到小偷了,警察先给他打个电话再去抓人?
531= =发表于:2010/3/4 11:13:00
她登陆RJ就代表能找到她了吗?
就代表她会理你了吗?
路人既然如此义愤填膺,何不直接去找她呢?
========
既然她连RJ GLY都不理
道歉信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给RJ开脱是她吃饱了撑的还是太爱惜这个站的羽毛了
你家都找不到,让路人找?怪不得前面可以扔个MSN出来就觉得自己没事了,惯例嘛
532= =发表于:2010/3/4 11:14:00
523L,我再说一次,我只代表我自己,我不代表RJ
话表乱说
至于逛论坛的,你逛RJ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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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逛你家这个常规处理是笑话的论坛
连通告也做不到,连处理抄袭这种事也可以弄得怨声载道
这么先进的论坛我没福气去逛
533= =发表于:2010/3/4 11:15:00
抄袭的逛XQ
还发过文的
我没看懂你话的意思
能重新说一下吗?
她登陆RJ就代表能找到她了吗?
就代表她会理你了吗?
路人既然如此义愤填膺,何不直接去找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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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抄袭的写的道歉信被po到XQ
或者是抄袭的认定了RJ不会拿她怎么样,就在随便糊弄一下
不理就是不理
抄袭没原则,自然也就良心无下限
不能用常人来量度
534= =发表于:2010/3/4 11:16:00
535= =发表于:2010/3/4 11:17:00
523L,我再说一次,我只代表我自己,我不代表RJ
话表乱说
至于逛论坛的,你逛RJ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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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
看墨水文还得先逛RJ?不逛RJ就不能对RJ里有人抄袭了发表意见?
你的意思是你要是走路上被人抢了包,周围人都当看不见才对是吧
536= =发表于:2010/3/4 11:18:00
537= =发表于:2010/3/4 11:18:00
538= =发表于:2010/3/4 11:19:00
539一一发表于:2010/3/4 11:19:00
还说什么联系不到人,人家可是昨天都还登陆过RJ的哦,不要跟我说RJ没有PM这个功能哦,那还真的要借个号去参观一个这个神奇的站子了
去bo留言说“亲爱的”,抄袭的JP马上就出道歉文了
哈哈,这叫做联系不到人哦
要当RJGLY的亲卫队也要有点脑子好不好啦,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么
和那抄袭的JP一个样哦
人家也说RJ从来没有出现过抄袭的情况,这和RJGLY自己的说法又是不一样
540= =发表于:2010/3/4 11:19:00
既然她连RJ GLY都不理
道歉信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给RJ开月兑是她吃饱了撑的还是太爱惜这个站的羽毛了
你家都找不到,让路人找?怪不得前面可以扔个MSN出来就觉得自己没事了,惯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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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啊……
那个抄袭的真的就是吃饱了撑的……